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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  | ·房屋增值部分算共同財產嗎 房屋增值部分算共同財產嗎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將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經取得房屋產權證。該房產屬于《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夫妻一方的”,由房屋產權證上登記的一方享有房屋的產權。那么該房產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為市場行情而自然增值,就應當屬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認定為房產方的個人財產。若該房產的增值是因為裝修而導致的升值,而裝修費用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或者非購房一方的個人財產,因裝修而升值的部分就不宜認定為購房一方的個人財產。這也是實踐中夫妻離婚時非購房一方忽略考慮的問題。如果裝修費用是婚前非購房一方的個人財產,那么離婚時,非購房一方可就該裝修而升值部分主張權利。若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裝修,則裝修而升值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當然僅限于裝修而升值部分。因為婚后裝修是夫妻共同的經營行為。2、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按揭貸款付完全部購房款,并將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還房貸。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的規定,在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
·離婚冷靜期是什么意思? 離婚冷靜期是什么意思?離婚冷靜就是在離婚冷靜期的一個月內,如果在一個月內有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撤銷離婚申請。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相關法律依據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試行)》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設置不超過3個月的冷靜期。在冷靜期內,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件情況開展調解、家事調查、心理疏導等工作。冷靜期結束,人民法院應通知雙方當事人。《民法典分編(草案)第四編婚姻編》第八百五十四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一個月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二、離婚的方式有哪些?(一)協議離婚1、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是自愿離婚。對于一方要求離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2、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對于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
·偷竊行政拘留一般會被拘留多久 偷竊行政拘留一般會被拘留多久偷竊公私財物沒有達到盜竊罪立案標準的,自然不會給予刑事處罰,但這畢竟也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因此往往會給予行為人治安處罰,也就是對其進行行政拘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因而,偷竊公私財物的,通常情況下是給予5-10日的行政拘留,若是情節較重的話則可以給予10-15日的行政拘留。二、偷盜自家財物算盜竊嗎1985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要把偷竊自己家里或近親屬的同在社會上作案的加以區別)如何理解和處理的請示報告》的批復。該《批復》指出:""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偷竊近親屬的財物,應包括偷竊已分居生活的近親屬的財物;偷竊自己家里的財物,既包括偷竊共同生活的近親屬財物專;也包括偷竊共同生活的他方非近親屬的財物。對此類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
·離婚冷靜期是不是實施了? 離婚冷靜期是不是實施了?離婚冷靜期目前沒有實施,離婚冷靜期只是草案中新增的規定,并沒有以法律法規的形式正式實施。依據新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設置不超過3個月的冷靜期,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設置一個月的冷靜期。在離婚冷靜期的一個月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試行)》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設置不超過3個月的冷靜期。在冷靜期內,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件情況開展調解、家事調查、心理疏導等工作。冷靜期結束,人民法院應通知雙方當事人。《民法典分編(草案)第四編婚姻編》第八百五十四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一個月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二、自愿辦理離婚的程序是什么?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
·行政拘留是不是強制措施 行政拘留是不是強制措施不是的。行政拘留是行政處罰的一種。行政強制執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義務,行政機關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強制措施,迫使其履行義務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拘留并不存在“拒不履行”的情況,因為它是一種單方的行為即:特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不需要行政處罰相對人的“履行”。二、行政處罰可不可以折抵刑期首先,被行政處罰及刑事處罰都是因同一行為,法律不可對其進行重復評價。現代刑法懲罰犯罪與保護人權并重,刑罰的公平、公正是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的應有之義,也是保障犯罪人人權的一個重要方面,這就要求對同一行為,法律不可進行重復評價。行政處罰與刑罰之間存在著一定的適用上的分工,而不應當是一種并用或者交叉適用的關系。也就是說,一般違法行為屬于行政法律規范調整范疇,應由行政機關依法處以行政處罰,嚴重違法行為若構成犯罪,則屬于刑事法律規范調整范疇,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處以刑事處罰,對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由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分別給予性質相同...
·公司商業秘密具體有哪些 公司商業秘密包括哪些商業秘密類型包含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具體如下:1、技術信息:是指符合商業秘密定義的非專利技術。例如:技術設計、應用實驗、工藝流程、工業配方、化學配方、制作工藝、技術樣品、質量控制、制作方法和計算機程序等信息。技術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術內容,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及其改進的技術方案,也可以是某一產品、工藝、材料等技術或產品中的部分技術要素。2、經營信息:指符合商業秘密定義的有關經營管理方面的方法、經驗和策略。例如:發展規劃、競爭方案、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財務狀況、投融資計劃、標書標底、談判方案、財產擔保及訴訟糾紛等方面的信息。二、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表現為哪些情況第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盜竊,一般是指通過竊取商業秘密的載體而獲取商業秘密;利誘,是指以金錢、物品或者其他利益為誘餌,使知悉商業秘密內容的人提供商業秘密;脅迫,是指對知悉商業秘密的人進行恐嚇、威脅,迫使他人提供商業秘密。其他不正當手段,是指除盜竊、利誘、脅迫以外的其...
·離婚冷靜期是強制性的嗎? 離婚冷靜期是強制性的嗎?登記離婚明確了離婚冷靜期,訴訟離婚中冷靜期的適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二、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怎么辦理離婚?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和市轄區的民政部門或者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其程序如下:1、申請。男女雙方就自愿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對子女扶養、夫...
·交通肇事罪構成的四大要件
交通肇事罪構成的四大要件一、犯罪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其中,本罪的主體可分為兩大類:1、交通運輸人員:交通運輸人員不僅僅包括在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駕駛人員,而且還應當包括一切直接從事交通運輸業務和保證交通運輸的人員。包括:(1)交通設備的操縱人員,如扳道員、巡道員、道口看守員等;(2)交通運輸活動的直接領導、指揮人員,如船長、機長、領航員、調度員等;(3)交通運輸安全的管理人員,如交通監理員、交通警察等,他們擔負的職責同交通運輸有直接關系,一旦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都可能會造成重大交通事故。2、非交通運輸人員,如非司機違章開車在交通運輸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也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主體。此外,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上述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二、犯罪客體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
·離婚冷靜期后多久判決? 離婚冷靜期后多久判決?離婚冷靜期后多久判決是根據實際的審理情況而定的,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的,審理期限為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的,審理期限為六個月,案件疑難復雜的,可以延長六個月。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為促使當事人約束情緒、理性訴訟,或者幫助當事人修復情感、維護婚姻,可設置一定期限的冷靜期。當事人在冷靜期內達成和解協議的,可申請撤訴或者申請人民法院確認。當事人在冷靜期內有家庭暴力、轉移財產、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情況的,法院應及時終止冷靜期。其中,當事人在開庭審理過程中情緒過于激動,不能理性表達意見,法院認為繼續開庭將顯著激化矛盾的,可以決定設置情緒約束冷靜期。設置情緒約束冷靜期的期限不得超過20日,期限結束后,應當繼續開庭審理。法院在情緒約束冷靜期內可以對當事人進行勸導,或者邀請專業人員進行心理干預和疏導。二、可判決離婚的情況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
·羈押期間家屬可以進行探視嗎 看守所羈押能否探視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由上可知,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至法院判決前,為防止串供,不能會見親屬,但依法可以會見律師或者其他辯護人。二、羈押期間算緩刑刑期嗎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如犯罪嫌疑人或...
·哪些情況取消離婚冷靜期? 哪些情況取消離婚冷靜期?法律上沒有明確取消離婚冷靜期的規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由上可知,在離婚冷靜期間內,任何一方都可撤回離婚申請,離婚冷靜期滿,還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否則,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二、訴訟離婚的程序:1.起草起訴狀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
·騙婚是否構成詐騙罪2023 騙婚是否構成詐騙罪婚姻詐騙俗稱“騙婚”,是以婚姻為誘餌詐騙他人錢財的行為。婚姻詐騙,往往是以擇偶難的中青年或離異者為對象,以結婚為幌子,詐騙受害人錢財,然后以感情不和為由分手或尋機逃離。實踐中,騙婚行為是否構成詐騙罪,還要看是否符合了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有沒有達到本罪的立案標準。如果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可能會構成詐騙罪。詐騙罪需要達到數額較大,公安機關才會立案,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二、騙婚可以要求賠償嗎?騙婚可以要求賠償。騙婚行為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的會構成詐騙,受害人因遭受財產損失的,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進行賠償的,構成犯罪的,將進行刑事處罰。遭遇騙婚時,受害者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維權:1、刑事救濟途徑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受理材料后發現有犯罪事實,且詐騙金額在2000元以上就應當立案偵查。若犯罪嫌疑人已經逃匿,公安機關有可能無法在短時間內將之追捕歸案,由于騙婚行為的特殊性,所以有可能造成其騙婚行為無法從事實和法律層面進行認定,進而受害人的婚姻關系也無法定性,勢必造成該騙婚婚姻關系長期...
·離婚冷靜期適用什么情況? 離婚冷靜期適用什么情況?離婚冷靜期適用情況在法律上沒有具體規定,一般情況指在法官建議下可設置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就是在家事審判改革的背景下應運而生,所謂“冷靜期”就是指離婚雙方在法官建議下暫緩進行離婚訴訟,離婚糾紛當中的不少夫妻屬于沖動型,這種類型的夫妻有可能在“冷靜期”內修復感情,避免矛盾擴大,在司法實踐中,設置離婚“冷靜期”很有必要,能夠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的效果。當然,是否選擇“冷靜期”也得尊重離婚糾紛當事人的意見,離婚“冷靜期”并非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其本質就是一種法官處理離婚案件的方式方法。二、自愿離婚的程序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和市轄區的民政部門或者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其程序如下:1、申請。男女雙方就自愿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
·羈押期間女犯懷孕能不能判死刑 羈押期間女犯懷孕能不能判死刑要是女性在羈押時懷孕的話,按照我國現行的規定是不能適用死刑的。《刑法》第四十九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根據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于如何理解“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問題的電話答復》,在羈押期間已是孕婦的被告人,無論其懷孕是否屬于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也不論其是否自愿自然流產或者經人工流產后移送起訴或審判期間的長短,仍應執行我院(83)法研字第18號《關于人民法院審判嚴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答復》中對第三個問題的答復:人民法院對“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如果人民法院在審判時發現在羈押受審時已是孕婦的,仍應按照上述法律規定,不適用死刑。對于在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這一規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義考慮,未出生的胎兒是無辜的,不能因其母親犯罪而剝奪其出生的權利。所謂“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審判的時候被告人是懷孕的婦女,也包括審判前在羈押受審時已是懷孕的婦女。因此,對于犯罪的懷...
·著作權法不保護的客體具體是什么 著作權法不保護的客體具體是什么1.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護。(著作權法第四條)比如違背法律、宣傳反科學、反人類、危害公共安全、破壞社會善良風俗的反動、淫穢的言論等作品。2.不適用于著作權法的對象(著作權法第五條)。主要包括:(1)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2)時事新聞。通常是指通過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傳播媒介報道的關于某一事件或事實的單純信息。對此,各國著作權法都不給予法律保護。(3)歷法、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保護著作權的具體措施:1、國家需要對網絡環境進行治理,要取締關閉從事侵權活動的非法網站,這樣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打擊盜版和盜著作權的行為,還要嚴厲處理此類犯罪人員,最大程度上保護原創作者。2、各個職能機關要進行不間斷的監督和檢驗,對于各種網絡行為進行查處,要按時對一些服務引擎進行檢查,嚴格做好管理工作,對于查處提供鏈接服務搜索引擎網站的侵權行為要進行堅決抵制和治理,這樣網絡環境...
·新婚姻法離婚過錯方怎么認定? 離婚過錯方怎么認定?根據我國《民法典》第四十六的規定,如果一方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行為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起訴過錯方給付精神損害賠償。過錯在法律上的規定是:(1)重婚。重婚不但違反了《民法典》,還觸犯了《刑法》的規定,應負刑事責任。(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3)家庭暴力,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必須是長期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二、離婚過錯方可以分割多少的財產?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婚后財產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話,原則上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論誰賺多賺少,夫妻婚后所得收入都屬于共同財產!(一)無錯過方請求賠償的情況: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要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過錯情形...
· 暫無
·事業單位房屋租賃合同案件二審代理詞 二審代理詞尊敬的審判員:江蘇DD律師事務所接受上訴人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師作為上訴人的代理人,現就本案發表如下代理意見:一、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1.一審法院認定上訴人應當將案涉房屋騰空返還給被上訴人錯誤,上訴人有權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后繼續承租案涉房屋,不構成逾期交房上訴人已根據2018年3月28日簽訂的《江蘇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房屋租賃合同書》第十二條第1項的約定,在租賃合同到期前,于2020年3月31日向被上訴人遞交了書面的案涉房屋續租申請,被上訴人于2020年4月28日書面通知上訴人參與案涉房屋的招標工作,上訴人于2020年6月5日向被上訴人書面承諾:如案涉房屋未中標,與被上訴人辦理案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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