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煒律師,法學本科學歷。自一九九二年起,先后在蘄春縣..律師事務所,湖北永朋律師事務所,湖北衡權律師事務所,湖北永銘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工作,現執業于湖北永銘律師事務所。
張煒律師從事律師工作期間,辦理了大量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及非訴訟案件,還多次主持多家公司、企、事業單位,各中、小學的法制講座,目前擔任了本縣十余家企、事業單位常年法律顧問。
主要業務:
一、民事法律服務:合同及擔保糾紛,醫療糾紛、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損害賠償,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婚姻家庭及繼承析產,勞動爭議糾紛,普通債務、財產侵權糾紛等。
二、刑事業務:在偵查階段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在審查起訴階段擔任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擔任公訴案件一審、二審辯護人、審判階段擔任公訴案件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擔任自訴案件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擔任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在死刑復核、審判監督、執行階段代理當事人提出申訴意見、刑事案件申訴。
三、行政復議和訴訟:接受各類行政復議及訴訟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復議或訴訟。
四、仲裁:接受各類仲裁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
五、法律策劃:參與商務談判、代擬、審查、修改各類商務合同及其相關的他法律文書,出具法律意見書,見證合同及其他法律行為,全程參與其它的民商事活動。
六、法律顧問:擔任機關、事業單位、公司及個人的法律顧問。
七、其他律師業務。
執業理念:
客戶的利益永遠是我工作的唯一中心。
把所有的想法和建議坦誠的交給客戶,供您參考和決策。 用我的智慧和勞動維護您的財富和尊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