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立斌,法學學士,2000年畢業于東北財經大學法學院。2000年7月至2001年3月在大連新技術專利事務所從事法律工作,2001年4月至2002年11月在大連實德集團法律部工作,期間以優異成績通過國家首屆司法考試,2002年11月進入法大律師事務所工作。 〈BR〉 在實德集團工作期間,單獨或與他人合作審查合同300余份,處理糾紛百余起,包括大連實德塑膠工業有限公司訴哈爾濱張某買賣合同糾紛、訴上海九元公司買賣合同糾紛、訴鄭州泰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劉某某訴賽德隆中國電器有限公司侵權糾紛等,涉及標的10億余元,并多次參與企業的商務談判和內部規章建設等工作。在本所工作期間,獨立或與其他律師合作共處理訴訟案件幾十起,包括工商銀行訴大連天富大酒店欠款糾紛、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大連辦事處訴瓦房店凱煌大酒店借款合同糾紛、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沈陽辦事處訴金杯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擔保糾紛,一汽轎車股份訴金杯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等,涉案標的7億余元,并為華夏證券有限公司大連大連同興街證券營業部、家樂福超市等大型企事業單位提供法律服務,起草審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見多份。 〈/P〉〈P〉 在業務專長上以金融方面法律服務為主要研究對象,尤其對合同、擔保等法律法規研究較深,并在實踐中注重總結經驗,不斷提高自己的執業水平。在對待客戶方面,強調實事求是,力求為客戶提供全面細致的法律服務。 〈/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