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彬,三級律師、遼寧大學畢業(yè)、中國法學會會員、撫順法學會副秘書長、撫順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撫順市總商會法律顧問室主任、遼寧省文明律師、遼寧久鼎律師事務所主任。
擅長辦理刑事、民事、經(jīng)濟、金融房地產、知識產權、網(wǎng)絡糾紛、調查被執(zhí)行人財產及帳號、資產重組、訴訟非訴訟法律事務。
承辦在陜西有重大影響的“衣某合同詐騙案”。因案件特殊、案情極為復雜、并夾雜著政府要員、司法機關主要領導嚴重的行政干預。他不畏權勢,伸張正義。為了安全起見,他從開始的秘密調查,到公開為其辯護并撰寫了衣某的行為是民事欺詐,而不是合同詐騙的律師意見, 終被陜西省人民檢察院采納。 后因衣某不構成合同詐騙罪,而作出不起訴決定 。衣某重新獲得了自由并得到了國家賠償。
沈陽市某基層法院非法劃撥撫順一汽車修配廠銀行存款200萬元。林文彬接受委托后歷時近四年時間代理訴訟申訴,并得到了 人大、 高法院、遼寧省高級法院及新聞單位的重視使該案得到糾正。
2001年在省內有重大影響的沈陽植物園血案,他成功的為被告王某某辯護。使其判處有期徒刑6年。
2002年震驚 的祁軍殘害幼女“小蘭”故意傷害案,他主動免費為“小蘭”代理,并作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出庭參加訴訟。并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提出了被告祁軍手段極其殘忍,并致“小蘭”四處重傷、三級傷殘,慘不忍睹的嚴重傷害后果。應當判處祁軍死刑的訴訟請求和依據(jù)。經(jīng)法庭審理,做出了判處祁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公正判決。
多年來他為當事人辦案兢兢業(yè)業(yè) ,所承辦各類訴訟非訴訟法律事務近千件。為當事人避免和挽回經(jīng)濟損失近億元,清回欠款5000余萬元。
林文彬律師注重理論研究,他撰寫論文20余篇,并在省市刊物發(fā)表。其中的《房權未變只存居住事實》和《涉訟被告缺乏主體資格》被遼寧民族出版社出版的辯護與代理叢書的《論辯》與《雄辯》收錄。
他多次被命名撫順司法行政系統(tǒng) ...員、辦案能手。2002年被..撫順市...評為2000——2001年全市人民滿意的政法干警。2002年3月榮獲遼寧省反家庭暴力衛(wèi)士榮譽稱號。2003年4月被授予遼寧省文明律師稱號。他所在的律師事務所也多次被授予“文明律師事務所”和“司法行政系統(tǒng)先進單位”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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