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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辦理無抵押貸款條件是什么? 個人辦理無抵押貸款條件是什么?現在不少年輕人工作后沒有什么積蓄,在有大額消費的時候,會向銀行貸款。針對這種情況,很多銀行都推出無抵押貸款,不要求借款人有抵押物。那么,個人辦理無抵押貸款有哪些條件?無抵押貸款申請相對簡單,只要有穩定工作,沒有不良記錄就行,下面我們通過本文做個了解。一、個人辦理無抵押貸款有哪些條件?無抵押貸款,又稱無擔保貸款,或者是信用貸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證明,收入證明,住址證明等材料、向銀行申請的貸款,銀行根據的是個人的信用情況來發放貸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抵押貸款,客戶可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來選擇貸款年限,然后跟銀行簽訂合同,有保障。無抵押貸款申請條件:1、具有中國國籍(不含港澳臺居民)。2、年齡在20-55周歲。3、擁有穩定職業,月收入低于2000元也可申請。4、無不良還款記錄者。二、辦無抵押貸款需要什么材料?1、貸款申請人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法人代表身份證;2、貸款申請人基本賬戶 ·辭退員工還有代通知金嗎? 辭退員工還有代通知金嗎?《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規定了解除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及標準。經濟補償的標準是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不足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通俗所說的N就是工作年限,1是指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需要注意的是:1、并不是只要單位辭退員工,就要給經濟補償。在員工有法定過錯的情況下(比如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2、并不是給了經濟補償就可以辭人。單位辭退員工要有合法理由。如果沒有理由,員工可以要求雙倍于經濟補償的賠償(2N),也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至于代通知金,只適用于第四十條規定的三種情況(因病超過醫療期,不能勝任工作,客觀情況重大變化),單位解除合同又沒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必須支付。 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合同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的。二、代通知金的領取條件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語,《勞動法》中沒有“代通知金”的概念。是指用人單位在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三、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 ·非婚生子女法律條文有哪些(一)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非婚生子女法律條文有哪些(一)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二)在離婚之訴中,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三)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及有關法律規定,從子女利益最佳原則出發予以妥善解決 ·新員工不入職發不發工資? 新員工不入職發不發工資?公司沒有為新員工辦理入職卻有實際的勞動關系就應該發工資,否則就屬于違法行為。公司沒辦入職,屬于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加上不發放工資,屬于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依法提出勞動仲裁申請。首先,你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其次,確認勞動關系后,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第三,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第四,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第六,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第七,申請勞動仲裁: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轄屬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時應當提交申訴書,并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申訴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勞動者當事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單位,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監護人對于我們的成長來說有著重要的作用 監護人對于我們的成長來說有著重要的作用,最為關鍵的就是自己的行為能力的一種賦予,但是,監護人不是一成不變的,如果當事人違法有關規定就可以進行監護人的變更,不過需要手續的辦理,對于時間限制,國家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只能依據當地的具體政策來操作。監護人,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護職責的人。包括:(1)法定監護人,(2)指定監護人,(3)遺囑監護人,(4)委托監護人。上述監護人又可分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監護人應具有監護能力,符合法定資格,并克盡監護職責,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與監護職責相適應,監護人主要具有以下權利:(1)有權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2)有權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3)有權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并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4)有權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5)有權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監護人依法行使監護權利,任何組織或個人均無權干涉。監護權變更的時間法律暫無明確規定 ·醫療事故處理標準是什么? 在一些小的醫療機構中,存在誤診的情況,如果情況嚴重,可能導致患者發生醫療上海,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要承擔賠償責任。那么,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及護理費等,每項費用都有具體的賠償標準,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有關知識。一、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 ·企業怎樣合法聘用未成年工? 企業怎樣合法聘用未成年工?年滿16歲員工可以簽定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年滿16周歲不屬于童工,不滿18周歲的勞動者依照有關規定及勞動合同的約定,在勞動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關系不違背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以訂立勞動合同。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人是勞動合同的合格主體,其簽訂的勞動合同是有效的。但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以此為內容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童工是指未滿十六周歲的勞動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人是勞動合同的合格 ·司機有醉駕案底如何消掉? 司機有醉駕案底如何消掉?不可以消除醉駕的案底。酒后駕駛一旦被查處,交警信息平臺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不分何時何地,即使間隔1年、2年,或更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均屬于“二次酒駕”。吊銷駕駛證后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此前的酒駕違法信息也不會消除。如果駕駛員認為“二次酒駕”與第一次酒駕的處罰完全一樣,那就大錯特錯了。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駕的,可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而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這是針對普通的機動車駕駛員的處罰,如果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罰又不一樣。醉駕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教師不是法定監護人。 教師不是法定監護人。《民法通則》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二、什么是監護人監護人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置監護人。我國《民法總則》規定的監護人有以下三種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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