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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工傷鑒定需要多久出結果? 申請工傷鑒定需要多久出結果?人社局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其它的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并在20日內把《工傷認定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二、誰承擔工傷鑒定費用?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當然應當包括承擔工傷職工傷殘鑒定的費用,初次傷殘鑒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來承擔,包括鑒定費、檢查費、診斷費、鑒定人的差旅費等,用人單 ·訴訟離婚相關知識 訴訟離婚相關知識1、人民法院判決是否離婚,是從維護家庭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大原則考慮,所以對于判決離婚的案件,比較謹慎。2、現行民法典明確規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規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確已經破裂情形,法院才會判決離婚。具體來說是我國民法典規定的以下情形:(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與其他異性同居情形。(2)一方存在長期家庭暴力情形。(3)有遺棄和虐待家庭成員的情形。(4)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情形。(5)其他的情形。3、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間經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間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習慣、文化層次差異太大,或者婆媳關系不合,象這樣的情形起訴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會判決離婚。4、即使提出訴訟,對于婚姻案件的審理,也要符合法律規定期限。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二審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4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訴訟,我 ·工傷認定要不要本人去? 工傷認定要不要本人去?工傷認定并不需要員工本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去即可。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鑒定是需要本人親自去的,只有勞動者親自去,勞動局工傷鑒定部門才能對勞動者的工傷狀況進行鑒定。工傷鑒定可由用人單位申請,也可以由勞動者本人申請,在用人單位不去申請工傷鑒定時,勞動者本人可以去申請。勞動者申請工傷鑒定,應帶上相關證件到當地勞動局工傷鑒定部門做鑒定。二、做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1、申請表填寫完整的工傷認定申請表;2、勞動關系證明傷亡人員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3、診斷證明書包括初次的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原件和復印件;4、其他(1)屬于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2)屬于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 ·南京醉駕罰款多少錢的? 南京醉駕罰款多少錢的?酒駕處罰標準: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酒后駕駛撞死人逃逸怎么判?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 ·如何加強司法鑒定管理與使用? 司法鑒定是運用專業技術手段對司法案件進行判定的行為,對案件的判決起到至關重大的作用。加強司法鑒定管理與使用,對促進司法公正、提升法律專業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的權益有著重要的意義。如何加強司法鑒定管理與使用?如何使司法鑒定在法律審判中發揮積極作用?本文就這些問題進行詳細解答。如何加強司法鑒定管理與使用?一、要建立以問題為導向的司法鑒定管理與使用的良性互動機制。一方面,司法行政機關要切實履行登記管理職能,嚴格把握鑒定機構和鑒定人準入標準,強化執業監管,健全淘汰退出機制,推動司法鑒定依法有序進行。另一方面,法院要根據審判工作需要,規范鑒定委托,完善鑒定材料的移交程序,規范技術性證據審查與庭審質證程序,對鑒定人出庭作證給予必要的指導,加強審查判斷鑒定意見的能力,確保司法公正。法院與司法行政機關要理順司法鑒定活動與行政管理的關系,以信息化建設為抓手,確保司法鑒定信息和相關資料的實時共享,推動司法鑒定管理與使用相互促進。二、要確保以規范為特征的司法鑒定委托與受理的渠道暢通。 ·公司法經營同類方面的規定是什么? 現在一些上市公司的股東不僅在本公司工作,還在外面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從事相同的業務。這種同類經營的情況,我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都有明文規定。在刑法中就有一條罪名是非法經營同類罪,那么,公司法經營同類方面的規定是什么?下面我們一起跟隨我們做個具體了解。一、公司法經營同類方面的規定是什么?《公司法》并沒有對公司股東的同業競爭行為做出禁止性規定,因此,該股東的做法并不違法。但是,如果該股東同時是公司的董事,則另當別論。《公司法》第148條規定了董事及高層管理人員的禁止性行為,其中第1款第5項即規定了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因此,如果該股東同時是公司的董事,則應適用該項規定,其未經股東大會同意而經營同類業務的行為系違法。二、如何認定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根據本條的規定,區分本罪與非罪,即與一般違法經營行為的界限,可著重從以下三個方面考察:1、行為人是否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如果行為人并 ·離婚后對方拒付撫養費該怎么辦? 離婚后對方拒付撫養費該怎么辦?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后,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當時當場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二、撫養費是什么?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三、撫養費的承擔方式?1、由父母雙方協議父母通過平等自愿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準許。但是,協議應當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 ·貴陽醉駕的處罰措施是什么? 貴陽醉駕的處罰措施是什么?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二、酒后駕車的危害有哪些?1、飲酒后駕車,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動笨拙,反應遲鈍,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縱車輛。2、飲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斷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對光、聲的反應的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與行車速度,不能準確接收和處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3、飲酒后會使人的視野減小,視像不穩,色覺功能下降,導致不能發現和領會交通信號、交通標志標線,對處于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4、喝酒的人,大都覺得少喝點,或者自我感覺“良好”就沒事,其實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沖動,膽量增大,過高估計自己,具有冒險傾向,對周圍人的勸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 ·醉駕多久到檢察院發起訴訟? 醉駕多久到檢察院發起訴訟?各地要建立醉酒駕駛機動車案件快偵快辦工作制度,加強內部辦案協作,嚴格辦案時限要求。對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應當在查獲犯罪嫌疑人之日起7日內偵查終結案件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情況特殊的,經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案時限。經檢驗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一律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未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二、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是怎樣的?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 ·行政訴訟再審條件是怎么規定的? 行政訴訟再審條件是怎么規定的?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一)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確有錯誤的;(二)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未經質證或者系偽造的;(四)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五)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六)原判決、裁定遺漏訴訟請求的;(七)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八)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二、提起再審程序的程序是怎樣的?(1)原審人民法院院長提起審判監督程序,必須報經審判委員會決定。(2)上級人民法院提起審判監督程序,既可以自己審理,也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3)人民檢察院進行抗訴,應當符合《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等法律的規定。(4)對當事人的申訴,人民法院應當充分重視,應當對申訴事實和理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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