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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債務人不還錢起訴有用嗎 遇到債務人不還錢起訴有用嗎是有作用的。作用是使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來要回屬于自己的合法財產。起訴的話,法院會強制要求欠錢人還錢,如果不還,法院一般會對欠錢人進行罰款處罰,嚴重的情況還會構成犯罪的行為。沒有作用的情況只有一種,就是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對方欠錢的行為。二、欠錢不還要怎么起訴?如果欠款人超過借款期限沒還款,經過催要仍然不還款的情況,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來保全自己的合法權益。起訴時,要注意證據收集:寫的欠條、簽訂的合同或協議、送貨憑證、托運單據等結算票據,其他與欠錢有關的轉賬記錄、傳真、函件等都要保存下來作為有效證據。起訴過程中還要注意訴訟的時效,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超過訴訟時效,法院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失去法律保護。為了避免超出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讓借款人在訴訟時效屆滿之前寫還款計劃,這樣做可以使訴訟時效中斷,新的訴訟時效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不僅避免訴訟失效,并且還可以繼續擁有勝訴的權 ·什么行為可沒收投標保證金 什么行為可沒收投標保證金一、什么行為可沒收投標保證金下列任何情況發生時,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1)投標人在投標函格式中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2)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a)根據規定簽訂合同;或根據規定接受對錯誤的修正;(b)根據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根據規定,投標人應提交規定金額的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其投標書的一部分。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在買方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的5個工作日內退還。但是,下列任何情況發生時,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1、投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2、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1)根據投標人按規定簽訂合同或按規定接受對錯誤的修正;(2)根據招標文件規定未提交履約保證金。3、投標人采用不正當的手段騙取中標。二、投標保證金的形式1、現金對于數額較小的投標保證金而言,采用現金方式提交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對于數額較大(如萬元以上)采用現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適了。因為現金不易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崗位可否調崗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崗位可否調崗不勝任工作是企業調崗的常見理由,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本條間接規定了在員工不勝任現有崗位的前提下企業有單方調崗的權利。但該單方調崗的權利也不是不受任何約束,企業在操作不勝任調崗時應當把握:1、用人單位應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勞動者不勝任現有工作崗位,即該勞動者確實不能按照單位的要求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崗位人員的工作量,在實踐當中需要以“崗位說明書”“目標責任書”等文件予以佐證;2、調整后的崗位應與勞動者的勞動能力和技能相適應,保持一定的合理性。二、不勝任工作怎么理解1994年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第26條指出:“‘不能勝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用人單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額標準,使員工無法完成。”對該 ·生產銷售假藥刑法規定怎么判 生產銷售假藥刑法規定怎么判一、生產銷售假藥刑法規定怎么判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1.生產、銷售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的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一)造成輕傷或者重傷的;(二)造成輕度殘疾或者中度殘疾的;(三)造成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者嚴重功能障礙的;(四)其他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2.生產、銷售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一)造成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二)生產、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三)生產、銷售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并具有本解釋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四)根據生產、銷售的時間、數量、假藥種 ·行政訴訟一審判決形式有哪些? 1.駁回訴訟請求判決。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請被告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給付義務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2.撤銷判決。撤銷判決分為判決全部撤銷、判決部分撤銷及判決撤銷并責成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三種情況。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作出撤銷判決:(1)主要證據不足。(2)適用法律法規錯誤。(3)違反法定程序。(4)超越職權。(5)濫用職權。3.限期履行判決。即人民法院經過對行政案件的審理,認定被告具有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情形,作出的要求被告在一定期限內履行其法定職責的判決。4.變更判決。即在行政處罰顯失公正時,人民法院作出的改變具體行政行為的判決。法院判決變更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實施行政處罰的具體行政行為;二是行政處罰顯失公正。所謂“顯失公正”,是指具有通常法律和道德認識水準的人均可以發現和確認該處罰明顯地失去了法律的公正性。5.確認判決。即人民法院通過對具體行政行 ·法律規定緩刑坐牢嗎2023 法律規定緩刑坐牢嗎?不確定,具體要看緩刑人員在考驗期內的實際表現情況,才能確定最終是否不用坐牢。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執行的,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也就是說,緩刑結束后若表現良好,則不需要再執行刑罰,也不需要進行監管。若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七條【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 ·老人突然去世后財產分配的規定是什么 老人去世后由遺囑的按遺囑分配遺產,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分配遺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 ·土地出讓金按照什么標準收取 土地出讓金按照什么標準收取土地出讓金一般是指土地現有使用者產權年限到了的續期申請,要交納一定的出讓金,還有就是房地產想要開發某塊地,也要交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才能開發。土地出讓金或者可以說是土地的租金,它的高低會受到土地級別、用途、年限等方面的影響。因為土地出讓金是地方政府預算外收入的主要來源,各地土地市場的供求關系并不相同,所以每個地區的土地出讓金價格也不一樣,需要以當地的標準為準。如果不知道當地的土地出讓金收取標準,也可以去當地的土管部門進行咨詢。1、有實際成交價且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2、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3、通過上上述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如果有異議,可以由受讓人委托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4、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 ·農村荒地承包費多少錢一畝地 農村荒地承包費多少錢一畝地一、農村荒地承包費多少錢一畝地?農村荒地承包費并不是法律統一規定的,需要和村委會協商。《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了對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不適合家庭承包的農村土地進行承包的方式。第46條規定:“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直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實行承包經營,也可以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折股份分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后,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者股份合作經營。第45條規定:采取以上方式承包的“應當簽訂承包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限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以招標、拍賣方式承包的,承包費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以公開協商方式承包的,承包費由雙方議定。第47條規定:“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承包權。二、農村土地承包期限是怎么規定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對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分別作了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 ·正當防衛免責需要具備那些要件 正當防衛免責需要具備那些要件《刑法》第二十條明確規定了正當防衛的概念: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應該符合以下條件:(1)必須是為了保衛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利,才能實施正當防衛。在這一行為中,防衛目的的正義性是正當防衛首要條件,特別要注意的是,出于保護非法利益的目的而實施的“防衛”不是正當防衛;如果以引誘的手段故意激怒他人襲擊自己,打死打傷他人的不是正當防衛;賭博犯罪時,為保護賭資而將另外搶劫贓物的罪犯打死打傷的行為也不是正當防衛;(2)必須是針對不法侵害行為而進行的防衛。也就是說,當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受到非法侵害時才能采取防衛行為。尤其要指出的是,對合法行為不能進行防衛。如司法機關逮捕人犯、執行搜查任務時,拒捕、拒查者或第三者進行的反抗,不叫正當防衛;(3)必須是針對實施不法侵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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