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南安律師黃頁: |
南安法律咨詢 |
南安法律常識 |
·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的區別是什么 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的區別是什么?區別在于:法官的角色不同。法庭調查是法官主導的糾問;法庭辯論則是當事人的自由發言,法官只是充當裁判。法庭調查階段的根本任務是讓法官查清事實。法官調查的主要場所是法庭,主要手段是審查證據、詢問案件當事人。舉證、質證、詢問證人等最終的目的都是指向法官的。訴訟法中規定的法庭調查的順序不是對法官的限制,而是提供了一個指導。絕大多數情況下,這樣的順序最有利于查清事實。法官要主導這個階段。當事人也不是完全處于被動狀態。
·哪些罪犯不適用死刑,75歲不適用死刑嗎 我們都知道雖然我國在逐漸減少死刑罪名,但是刑法分則中依然還存在著很多可以判處死刑的條款。不過為了實現刑法的正義,死刑只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那么,哪些罪犯不適用死刑?其中75歲不適用死刑嗎?我們一起通過下文進行了解吧。一、哪些罪犯不適用死刑,75歲不適用死刑嗎死刑只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于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 ·注冊資本變更的資料包括什么 注冊資本變更的資料包括什么一、注冊資本變更的資料包括什么(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應包括:增加/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具體承擔的增加/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和出資方式,修改章程相關條款;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4)公司章程修正案;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和土地使
·房屋拆遷國家賠償的內容都有哪些 政府在對城市的建造進行規劃的時候,肯定有的時候不可避免的是需要對我國公民居住的房屋進行拆遷改造的。確切的來說,房屋拆遷應該叫拆遷補助而不能叫國家賠償,這拆遷補助和國家賠償根本就是兩個不同的性質,可能有些公民在生活當中將這兩者別搞混淆了,所以才會咨詢房屋拆遷國家賠償的內容都有哪些?一、房屋拆遷國家賠償的內容都有哪些?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
·建筑工程審計工作的內容有什么? 建筑工程審計工作的內容有什么?一、建設項目開工前階段,審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1、審計建設項目的審批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概算批復、建設用地批準、建設規劃及施工許可、環保及消防批準、項目設計及設計圖審核等文件是否齊全。2、施工準備階段是項目建設的前期工作之一,主要把握好項目法人質量控制、監理工作、施工單位選擇。項目法人質量控制是否通過資質審查,是否按法定的招投標程序選擇了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并實
·通知解除合同一定得書面嗎? 通知解除合同一定得書面嗎?通知解除合同一定得書面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包括四種情形:1、協商解除;2、過失性辭退;3、無過失性辭退;4、裁員。讓我們分別來看。(一)協商解除合同協商解除合同的唯一條件是雙方達成解除的合意,只要雙方同意,即可無條件地解除。雙方協議行為不需要通知,因為通知是單方的告知行為。達成協議本身就包含了雙方的合意,沒有必要再行告知。(二)過失性辭退過失性辭退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嚴重違紀、嚴重失職、被追究刑事 ·進入司法強拆程序后,房屋補償就沒法提高了 一、進入司法強拆程序后,房屋補償就沒法提高了嗎? 進入司法強拆程序后,一般情況下房屋補償是沒辦法再提高了,但如果司法強拆沒有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或者在并不滿足實施司法強拆條件的情況下,被征收人是可以通過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來維權的。 征收補償決定下發后,當事人具有6個月的訴訟期限,在這期間內,征收方強制拆除房屋是不合法的。 司法強拆一般須滿足兩個條件: (1)被征收人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不搬遷; (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行政復議或
·醫療損害責任的替代責任指的是什么? 醫療損害責任的替代責任指的是什么?在醫療損害事件中,由于第三方的過錯導致行為人承擔的責任是醫療損害責任的替代責任,那么醫療損害責任的替代責任指的是什么?醫療損害責任的基本特征是什么?我們就此整理了有關法律知識,下面我們一起做個簡單了解。一、醫療損害責任的替代責任表現是什么?在侵權法上,行為人承擔的過錯侵權責任可以分為替代責任和個人責任,其中替代責任是指行為人就第三人實施的侵權行為對受害人承擔的侵權責任,而個人責任則是指行為人就自己實施
·販毒是怎么量刑的 販賣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刑法》第347條走私、販
·一、醉駕司機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一、醉駕司機的處罰標準是什么?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將喝酒駕車分為酒后駕車和醉酒駕車兩個檔次,并且對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駕駛員加重處罰: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對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罰力度最大:如果駕駛員醉酒之后駕駛機動車,將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