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馬鞍山律師黃頁 |
律師咨詢 |
法律常識 |
·醫療事故與醫療過錯賠償標準是什么? 醫療事故與醫療過錯賠償標準是什么一、醫療事故賠償標準如果醫療行為經過醫學會鑒定,結論構成醫療事故,則適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確定的賠償標準,賠償標準如下:(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前期治療費用不能獲得賠償)(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什么是附減記條款的公司債券 什么是附減記條款的公司債券一、公司債券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債券是公司債的表現形式,基于公司債券的發行,在債券的持有人和發行人之間形成了以還本付息為內容的債權債務法律關系。因此,公司債券是公司向債券持有人出具的債務憑證。首先,公司債券作為一種“證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夠“證明經濟權益的法律憑證”。“證券”是各類可取得一定收益的債權及財產所有權憑證的統稱,是用來證明證券持有人擁有和取得相應權益的憑證。其次,公司債券是“有價證券”,它反映和代表了一定的經濟價值,并且自身帶有廣泛的社會接受性,一般能夠轉讓,作為流通的金融性工具。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有價證券”是一種所有權憑證,一般都須標明票面金額,證明持券人有權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轉讓和買賣,其本身沒有價值,但它代表著一定量的財產權利。持有者可憑其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貨幣或是利息、股息等收入。由于這類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買賣和流通,客觀上 ·最新遼寧省蓋州市征地補償標準 年最新遼寧省蓋州市征地補償標準????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 ·代位權行使主體是誰,如何行使代位權? 代位權行使主體是誰,如何行使代位權?一、代位權行使主體債權人代位權行使的主體是債權人本人,并且由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債務人之位行使。當某一債權人已行使代位權后,其他債權人不得就同一權利再次行使代位權。但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債權人以同一次債務人為被告提起代位權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審理,將債權人作為共同原告。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時候,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如果違反此項注意義務造成損失,應負損害賠償的責任。二、如何行使代位權1、《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為了保護債權的實現,《民法典》規定了代位權制度,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債權的相對性,從而使債權及于第三人。代位權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的到期債權并對債權人的
·醫療過錯與醫療事故哪個賠償高 醫療過錯與醫療事故哪個賠償高一、醫療過錯與醫療事故的區別1、一般醫療過錯與醫療事故罪都表現為行為人在醫務工作中有違規和不負責任的表現,都給被害人造成了損害,都是過失行為。關鍵的區別就在于是否造成了就真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了就診人的身體健康。如果沒有造成這樣的結果,就只能作為一般醫療事故處理,而不應認定為犯罪。2、醫療事故罪與醫療差錯的界限醫療差錯,是指在診療護理工作中,醫務人員雖有違反規章制度、診療護理常規的失職行為或技術過失,但未給就診人造成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良后果的行為。醫療差錯,從產生的原因區分,可以分為醫療責任差錯和醫療技術差錯。其中,醫療責任差錯與醫療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現為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工作中不負責任,違反規章制度或診療護理常規的行為。區別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診人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良后果;后者則造成了就診人死亡或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后果。對于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醫療差錯的,不能以
·最新云南省玉溪市易門縣征地統一年產值補償標準 年最新云南省玉溪市易門縣征地統一年產值補償標準 云南省玉溪市易門縣土地共有四類: 一類區片范圍:Ⅰ,龍泉街道辦事處縣城:東至方屯村前;南至新易峨公路;西至西環路;北鄰栗園村、三元宮村至意達陶瓷廠前的區域,水田110000元/畝,水澆地80000元/畝,旱地(園地)60000元/畝,未利用地10000元/畝。二類區片范圍:Ⅰ,六街街道辦事處集鎮近期建設規劃區內、工業園區大椿樹片區、曾所片區、渾水塘片區、林士橋片區,水田90000元/畝,水澆地60000元/畝,旱地(園地)50000元/畝,未利用地10000元/畝。Ⅱ,浦貝鄉集鎮近期建設規劃區域,水田80000元/畝,水澆地55000元/畝,旱地(園地)45000元/畝,未利用地10000元/畝。 三類區片范圍:Ⅰ,綠汁鎮、十街鄉、小街鄉、銅廠鄉集鎮規劃區內、龍泉街道辦事處一、二類區以外的區域,水田70000元/畝,水澆地45000元/畝,旱地(園地)40000元/畝,未利用地10000元/畝。 四類區片范
·土地使用權在在建工程怎樣轉讓 土地使用權在在建工程怎樣轉讓一、在建工程及相關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條件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約定房屋建設工程必須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是為了避免一些開發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權之后不去開發,而是進行倒賣,這樣會無形增加土地成本,最終會導致房價高企,不利于房地產市場的穩定。二、關于在建工程轉讓的限制問題。1、在建工程是否被司法查封。如果在建工程已經遭到司法查封,則是禁止轉讓的。只有依法解除了司法查封,才可以進行轉讓。2、在建工程是否已經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根據法律規定,如果不符合這一條件,也是不可以轉讓的 ·新刑法怎樣判定幼女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對于未成年人以及幼女的概念容易混淆,也總是搞不清楚。但是,尤其是在我國刑法上,對于幼女概念的界定有著重大的作用。幼女由于其年齡、生理以及心理方面的特殊性,需要區別對待,加以特殊保護。那么,新刑法怎樣判定幼女?欄目的我們整理了相關知識,將在下文中進行答疑解惑,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一、新刑法怎樣判定幼女《刑法》中的幼女是指不滿十四周歲的女孩。根據刑法中有關“幼女”的條款,都明確指出年齡標準為“不滿十四周歲”。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六
·刑法修正案九緩刑有哪些規定 刑法的制定和實施的目的是懲治犯罪,保護人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以及國家的安全、利益。刑法對于犯罪人員不僅是定罪,重要的還在于量刑。通過具有國家強制力保障的量刑,才能夠懲治犯罪人員。但是,我國的法律也是具有寬松性的,讓犯罪人員改過自新也是法律的追求。對此,我國法律規定了緩刑的制度,接下來我們為您介紹刑法修正案九緩刑的相關規定。一、什么是緩刑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緩刑適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數罪并罰時決定執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況下,若其中一罪有判處緩刑的量刑,應附加吸收原則,使緩刑不再執行)、拘役,中期和長期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另: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通常稱為“死緩”,是收監,注意區分。 ·民事訴訟法抗訴期限是什么 民事訴訟法抗訴期限是什么一、關于增加對調解書監督新《民事訴訟法》第208條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上級人民檢察院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并報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也可以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根據上述條款,對調解書的監督也正式納入人民檢察院民事抗訴的范圍。(一)關于“違反自愿原則、協議書內容違法”的調解書,人民檢察院能否提起抗訴新《民事訴訟法》對調解書的再審進行了完善,第198條新增了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對所有確有錯誤的調解書啟動再審,第201條保留了當事人對有證據證明“違反自愿原則或違反法律的調解書”的再審申請權利(第202條亦增加了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同時第208條新增了檢察院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調解書的監督。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對于“違反自愿原則、協議書內容違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