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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征地補償是怎么樣的? 公路征地補償是怎么樣的?隨著城鄉建設進程的推進,土地被占用的情況司空見慣,但是為了國家公共利益,每一位公民都愿意獻出自己微薄的力量去支持政府工作,共同建設一個美麗的城市。由此,國家也極力完善相關的補償政策來減少公民的損失。接下來請隨我們來了解一下2017公路征地補償的相關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及《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公路交通發展的意見》,結合《市區征用集體土地計費規定》,本著合法、合
·交通事故60歲以后沒有誤工費嗎? 交通事故60歲以后沒有誤工費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之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
·工傷期間的誤工費仲裁時效是多久? 工傷期間的誤工費仲裁時效是多久一、工傷期間的誤工費仲裁時效是多久1、工傷待遇糾紛,屬于勞動糾紛,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糾紛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為一年;2、這個期限,從受傷職工的勞動能力鑒定報告出來后算起;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
·事業人員判拘役是否會影響其工作 一,事業人員判拘役是否會影響其工作會影響工作,具體的工資待遇、工作內容可以咨詢事業單位。國家行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獎懲問題,應該由國務院各主管部門參照規定制定獎懲辦法。根據《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第八條規定:對于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的人員,其職務也自然撤銷。1994年4月20日內務部也在《解答》中明確規定:對被判徒刑宣告緩刑的人員,在緩刑期間仍然可以繼續留在機關中工作,應分配適當工作,降低原工資待遇,不定工資級別。據此,
·搶劫被羈押什么時候可以見 在看守所羈押期間,在案件還沒有宣判并生效之前,只有辯護人可以與其會見和通信。作為家屬可以為其聘請律師,方便雙方溝通,并提供法律幫助以及心理上的支持與溫暖;可以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缎淌略V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第九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
·哪些人可領取? 哪些人可領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處表示,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度以上(含35度)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5度以下的,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高溫天氣依據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市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向公眾發布的氣溫為準。二、補貼多少錢?我省高溫津貼標準,從2018年6月1日起全省高溫津貼從原來的每月200元提高至每月300元,支付時間為六、七、八、九四個月。納入工資總額,按照規定稅前扣除。
·回遷房與商品房有什么不同 回遷房與商品房有什么不同回遷房是針對被征收房屋的人作出的補償性房屋,但這也與普通的商品房相差不大,不過還是有一些具體的區別的。那到底回遷房與商品房有什么不同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讓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一、什么是回遷房回遷房就是指發展商征收土地時,賠給回遷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發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個樓盤基本都有回遷房,一般回遷房的售價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價。二、回遷房與商品房的區別有哪些回遷房與商品房主要有以下三點區
·三級工傷社保未繳夠15年的可以退休嗎 三級工傷社保未繳夠15年的可以退休嗎三級工傷繳費不足15年可以退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工傷職工鑒定為三級傷殘的,退出勞動崗位,保留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本人工資80%按月支付傷殘津貼直至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的,工傷保險基金會按傷殘津貼補足差額,不影響養老送終?!豆kU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民事訴訟證據保全程序及范圍是什么? 民事訴訟證據保全程序及范圍是什么一、概念介紹所謂證據保全,是指在證據可能滅失或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法院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對證據加以固定和保護的制度。民事訴訟或仲裁均是以證據為基礎展開的。依據有關證據,當事人和法院、仲裁機構才能夠了解或查明案件真相,確定爭議的原因,從而正確地處理糾紛。但是,從糾紛的產生直至案件開庭審理必然有一個時間間隔。在這段時間內,有些證據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為原因,可能會滅失或難以取得。為了防止這種情況可能
·法律規定的強奸罪的手段如何認定? 強奸罪的手段如何認定?在如今的社會,仍然不乏一些犯罪分子侵害女性的現象發生,在我國是要受到刑法處罰的。強奸罪手段如何認定: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發生性關系的行為。由此可以看出,行為人在實施強奸行為時,主要使用的是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一)“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對被害婦女采用毆打、捆綁、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婦女不能抗拒的手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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