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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無錫市販賣毒品罪量刑標準 根據調查,在沿海地區毒品犯罪的發生情況比較多,因此當地也在不斷的加大對毒品犯罪的打擊力度,其中就包括了販賣毒品罪。那要是行為人在無錫犯了販賣毒品罪的話,此時該如何處理呢?我們在下文中整理無錫市販賣毒品罪量刑標準的內容,幫助你進行具體了解。1、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犯罪,在下列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具有《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五種情形之一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十五年。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2)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數量較大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七年。(3)具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條第(一)至(五)項規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三年。(4)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四十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二克或者其它相當數量毒品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六個月。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毒品犯罪次數、人次、毒品數量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 ·商標權是知識產權嗎,包括哪些權利 商標權是知識產權嗎,包括哪些權利商標權是知識產權嗎?我們知道知識產權里面具體包括了專利權和著作權,那么附在商標上面的相關權利,是否也屬于知識產權呢?如果你對此不是很了解的話,可以閱讀以下下文,聽聽我們為您做的介紹。一、商標權是知識產權嗎知識產權(英語:Intellectualproperty),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主要分類有: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版權)等。因此,在我國商標權是屬于知識產權的二、什么是商標權所謂商標專用權(以下簡稱商標權),是指經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只準許商標注冊人專用,排除任何其它人使用的權利。商標權也是一種財產權,它與所有人的其它財產一樣具有獨占性和排它性。商標權具有以下權利:1、獨占權,指商標專用權的規屬,經注冊的商標,商標專用 ·濫伐林木罪的主觀故意表現是怎樣的 林業資源是一項極其寶貴的資源,對改善人類生存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我國法律禁止任何個人或者單位非法采伐林木,否則都會受到相應的處罰。今天,為您介紹的就是非法采伐林木構成濫發林木罪時,主觀故意方面的內容,希望能幫助你進一步了解此罪。一、濫伐林木罪的主觀故意表現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不該濫伐,濫伐林木的行為會產生危害結果而有意實施濫伐行為。二、濫伐林木罪該如何認定區分本罪與盜伐林木罪的界限。(一)兩者都侵犯國家保護林業資源的管理制度,在認定犯罪時應當參照有關保護森林的法規,而且兩種犯罪往往交織在一起。但是,這兩種犯罪的性質不同。過去理論上一般認為,區分濫伐和盜伐的界限,以是否經過主管部門的批準并取得采伐證為標準。(二)濫伐是指經主管部門同意,但未按采伐證規定任意采伐的行為;盜伐是未經主管部門同意,秘密采伐的行為。但是,由于森林法施行之后,集體或者個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種植的林木歸承包的集體或者個人所有。因此,不經主管 ·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罪如何判刑 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罪如何判刑呢?這里說的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罪,其實應該就是指《刑法》中規定的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這是一種獨立的犯罪,而并不屬于招搖撞騙罪當中的一種情節。接下來,我們就來告訴您我國對此罪是如何處罰的。一、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罪如何判刑刑法第372條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處罰事由: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里的情節嚴重,是指戰時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因冒充軍人招搖撞騙引起軍政、軍民、軍警糾紛的,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損害軍隊聲譽的,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等。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的認定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是指冒充軍人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本罪的客體,是軍隊的良好威信及其正常活動。(一)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構成本罪,行為人既要有冒充軍人的行為,又要有招搖撞騙的活動。如果行為人僅僅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而冒充軍人,沒有進行招搖 ·廣東職務侵占罪量刑標準 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職工,如果有職務侵占行為,則必須要達到了數額較大標準后,才能以職務侵占罪定罪處罰。而在我國不同的省市,關于此罪的量刑都不太一樣。今天我們主要看看廣東職務侵占罪量刑標準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一、廣東職務侵占罪量刑標準2017年最新修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1.構成職務侵占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職務侵占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二、職務侵占罪立案標準是什么?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這里的數額,應當以累計金額計算。根據上文介紹,我們知 ·刑事案件判決書格式要求是什么 刑事案件判決書格式要求是什么根據我國訴訟類型來分類,法官作出判決書也是有三種的,即,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以及刑事判決書。不同訴訟中的判決書格式不同,今天我們就主要為您介紹一下刑事案件判決書格式要求,幫助你進行了解。刑事案件判決書格式要求是什么再審刑事判決書的結構、內容,按照第一審程序再審的,與第一審刑事判決書基本相同;按照二審程序再審的,與第二審刑事判決書基本相同。但也有不同之處。首部1、文書編號。按第一審程序再審的案件,文書編號為“刑再初字”;按照二審程序再審的案件,文書編號為“刑再終字”。2、抗訴機關和訴訟參與人的基本情況。⑴上級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不列寫抗訴機關,只列寫原公訴機關和原審被告人或上訴人的姓名及其基本情況。列寫原審上訴人的應當用括號注明其在原審中的地位,即寫明“(原審被告人)”。⑵因同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法院已生效的判決、裁定提出抗訴而提審的案件,先列寫抗訴機關,再列寫原審被告人或上訴人的基本情況。⑶當事人申 ·公訴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職責 公訴人一般出現在刑事訴訟當中,是代表國家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一類人。那從法律角度分析,究竟這個公訴人是什么意思呢?具體又有怎樣的職責?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一、公訴人是什么意思公訴人是指不用當事人而是由國家司法機關來直接提起訴訟,在中國主要由人民檢察院的司法人員來擔任,也就是說,在人民檢察院擔任訴訟的人,就是公訴人。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進行訴訟監督是檢察機關公訴部門的基本職能;公訴工作,既是一門充滿斗爭藝術的檢察官工作,更是檢察機關的一項門面工作;公訴人在某種程度上就是檢察機關的形象代言人。要成為一名優秀的公訴人,就要爭做“學習型、敬業型、實干型”的公訴人。二、公訴人的職責有哪些公訴人的主要職責是對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進一步闡述公訴機關的指控意見,并通過舉證、質證和辯論,使合議庭確認公訴機關對被告人的指控,依法宣判被告人有罪并處以相應的刑罰,公訴人還肩負著監督法庭審 ·怎么樣算近親結婚,為什么要禁止近親結婚? 說起近親結婚,相信您在生活中都聽說過。其實近親結婚主要存在于解放前的時期,如今在我國偏遠山村或一些民風保守的村莊,可能還會村莊近親結婚的情況。那么男女怎么樣算近親結婚呢?我們為您做詳細解答。一、怎么樣算近親結婚從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計起,算第一代,依此類推。如表兄妹結婚,雙方的外祖母屬第一代,雙方的母親屬第二代,表兄妹結合就是第三代。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三代以內血親禁止結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結婚。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2)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父輩與子輩之間才屬于三代以內。二、為什么要禁止近親結婚在人類文明尚未開化的遠古時代,近親通婚非常混亂,不僅旁系血親,甚至在直系血親間也可通婚。古埃及統治者認為, ·分居兩年直接判離婚嗎 夫妻在感情不和的情況下,可以暫時分居生活一段時間,雙方冷靜一下,之后要是覺得不合適的話再離婚不遲。而我國法律規定,要是夫妻分居兩年或兩年以上的話,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那么分居兩年直接判離婚嗎?以下是具體介紹。一、分居兩年直接判離婚嗎夫妻分居兩年的,如果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此時并不是一定就會做出離婚判決。還要看是否滿足法律規定的分居離婚的條件。那么分居離婚的條件有哪些?1、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作為應準予離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須是因夫妻感情出現問題,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厭惡而造成的分居。2、分居必須是連續的,且已滿兩年。(不能累計)首先,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離婚訴訟時為止,時間必須滿兩年。其次,分居必須是持續的,分居時間必須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則應從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計算。不能把前后幾次分居的時間累加計算。3、夫妻分居的實質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對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簡單的理解 ·第一繼承人有哪些,他們該如何分割遺產 根據繼承法規定,繼承開始后,被繼承人沒有簽訂遺贈扶養協議、訂立遺囑的,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分割遺產,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都放棄、喪失繼承權的,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分割遺產。那么,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哪些,而第一順序繼承人又是如何分割遺產呢?我們為您做詳細解答。一、第一繼承人有哪些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結婚條件,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夫妻。另外,經法院確認屬于事實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我國法律還規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雙方不愿意接觸關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3)父母。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4)另外,根據法律規定,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女婿可作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被收養人對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贍養較多的,除可依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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