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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糾紛打官司的條件有哪些? 土地糾紛打官司的條件有哪些?1、原告應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根據民法典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來源的,視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有資格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屬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應由其法定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訟訴。2、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起訟訴的消費者必須是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或其他受害人。3、有明確的被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消費者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以銷售者或服務者作為被告。如果消費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可以將銷售者或生產者任何一方作為被告,法律將對生產者、銷售者起訴的選擇權賦予了消費者,由他們選擇最方便自己進行訴訟、最有履行判決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對象作為被告。4、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即具體地提出經 ·拆遷糾紛請律師費用標準是怎樣的? 拆遷糾紛請律師費用標準是怎樣的?一、拆遷糾紛請律師費用標準是怎樣的?(一)補償標準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二)補償管理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征地單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處理: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征地單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著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 ·土地糾紛怎么處理? 土地糾紛怎么處理?一、土地糾紛的五大原因(1)土地價值越來越高。近年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發展,城市的土地是寸土寸金,這種高地價的態勢不斷向城市周邊蔓延,而在其他地區的農村,由于耕地管控嚴格,宅基地取得困難,土地的價值也是不斷攀升,這就造成農民之間對土地的你多我少等問題爭來爭去。(2)土地承包政策難以調和眾人需求。二輪土地承包后,我國提出了承包權30不變的政策,“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去年又提出了二輪承包到期后承包權再延長30年,但圍繞承包地方面的糾紛也很多,比如說長期沒有土地的問題、承包地被別人耕種無法要回的問題、機動地分配的問題等等。(3)土地流轉、征用等活動增多。國家鼓勵土地規模化經營,鼓勵土地流轉,再加上農民外出打工較多,近年來土地流轉還是比較活躍的,土地征收也隨著城鎮化的推進不斷增多,這就造成了很多土地賠償補償、流轉出讓金等方面的糾紛。(4)村干部土地管理職責的缺位。村干部在土地管理上負有重要職責,但一些村干部責任心、原則性不強,在土 ·放棄撫養權可以不給撫養費嗎? 放棄撫養權可以不給撫養費嗎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所以,除非撫養孩子一方放棄索要撫養費的權利,否則的話,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應當支付撫養費。關于撫養費的具體數額,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怎樣放棄撫養權父母雙方都有撫養、教育孩子的義務,離婚時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需要根據實際收入支付孩子撫養費。離婚時夫妻雙方對孩子撫養權歸屬可以協商約定;一方放棄孩子撫養權,另外一方愿意撫養孩子,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權達成一致意見。雙方都希望撫養孩子,或者雙方都 ·解除收養關系需滿足的條件有哪些,解除收養關系有哪些途徑? 解除收養關系需滿足的條件有哪些,解除收養關系有哪些途徑?一、解除收養關系需滿足的條件有哪些解除收養關系就是指對擬制的父母子女關系通過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間權利義務關系的行為。由于收養關系的解除將會涉及到收養人、被收養人以及送養人的權利義務,因此,解除收養關系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根據《民法典》第二十六、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養關系:1、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2、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3、送養人行使對養父母子女關系的解除權的;4、因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養父母的。養子女年滿10周歲的應征得本人同意。被收養人仍未成年的,收養人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送養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二、解除收養關系有哪些途徑根據我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當事人如果想解除收養關系,有以下兩種途徑可以選擇:1、收養人與送養人或收養人與成年的被收養人可以協議解除收 ·農村土地租賃后被征用農民可以得到哪些錢? 農村土地租賃后被征用農民可以得到哪些錢?近年在很多農村,都鼓勵農民流轉土地。流轉土地的政策引導是農民可以把自己的土地解放出來,以出租的方式交給他人去使用,自已進城去打工,一則流轉的土地享受著承包費,二則打工也有收入。那么,如果農民把土地流轉后,被國家占用了,農民能獲得哪些補貼呢????所以根據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補償標準,可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1,土地補償費:此補償費為A農民的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注意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并不屬于A農民的。2,安置補助費: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經濟集體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地上附著物 ·凈身出戶還給撫養費嗎? 凈身出戶還給撫養費嗎凈身出戶一般多發生在男方入贅女方家庭中,按照我國《婚姻法》來講,這種要求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如果離婚約定,凈身出戶的,不再承擔孩子的撫養費。沒有約定的,支付撫養費是你的義務。《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二、凈身出戶反悔怎么辦按照《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本案男女雙方所訂立的離婚協議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作處理,且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該離婚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不能反悔。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規定,子女在正當理由的情況有權要求增加撫養費。正當的情形包括:(1)原定撫育費數額 ·農村的宅基地在什么情況下會被無償收回? 一、農村宅基地使用年限農村宅基地一般分兩種:一種是國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有使用年限,一般不超過七十年;一種是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申請獲得,此宅基地無年限限制。二、農村宅基地無償收回屬于農村集體土地所獲得的農村宅基地一般情況下是不會被無償收回的,除非發生以下幾種情況:1、改變宅基地使用性質宅基地作為村民生活基本資料,村民可以無限期免費使用,但僅限于居住,若村民擅自更改宅基地的用途,如修建工廠、商鋪等,農村集體有權無償收回農村宅基地使用權。2、一戶擁有多處宅基地按照規定,農村宅基地采取“一戶一宅”的使用原則,而部分村民有“一戶多宅”的現象,這一現象損害了其他村民的權益,因而“一戶多宅”這一現象是將要被取締的,農村集體有權收回多余宅基地的使用權,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收回的,戶主須繳納給村集體一部分資金。3、宅基地長時間閑置宅基地最重要的使用原則就是保障農村居民的正常生活,如果宅基地長時間閑置就無法發揮其作用,農村集 ·協議離婚撫養費不給怎么辦? 一、協議離婚撫養費不給怎么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對方不支付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協議離婚后,如果支付撫養費的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進行依法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支付孩子的撫養費。不過起訴前要先弄清楚,在起訴時,孩子是原告,擁有撫養權的父親或母親是法定代理人,對方為被告。法院判決后,如果對方還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 ·學校侵權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學校侵權的法律責任有哪些?一、學校侵權的法律責任有哪些?學校承擔責任的基礎為學校未盡到相應安全保障義務。《民法典》、《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規均對學校的安全保障義務作出了規定,學校對在校學生負有的安全保障義務主要表現在:①因學校提供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及生活設施、生活用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而發生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學校應承擔責任。②學校應承擔必要的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如果因學校未盡管理義務而造成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學校應承擔責任。③學校應履行對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的管理責任,對他們的教育教學活動中的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如果因為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的行為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發生的,由學校承擔責任。④學校負有對學生特別是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在履行義務時應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做好工作,并應盡責。一般來講,年齡越小,其行為能力及認知能力就越弱,學校的責任就越重。二、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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