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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可以由孫子繼承嗎? 房產可以由孫子繼承嗎?一、房產可以由孫子繼承嗎?可以由孫子繼承,但需要訂立遺囑,遺囑繼承又稱“指定繼承”,是按照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而承受其遺產的繼承方式。遺囑繼承是由設立遺囑和遺囑人死亡兩個法律事實所構成,它分別具有設立效力和執行效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規定了遺囑繼承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誰繼承,由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決定,如果被繼
·國有土地上自有產權的企業拆遷如何補償 國有土地上自有產權的企業拆遷如何補償 國有土地上自有產權的企業拆遷如何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其中被征征收房屋的價值,包括對被征收房屋的補償以及對被征收土
·拘傳的變更和解除 根據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62條之規定,需要對被拘傳人變更為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拘傳期間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對于不批準的,應當立即結束拘傳。 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36條之規定,人民檢察院需要對被拘傳的犯罪嫌疑人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經檢察長或檢察委員會決定,并在拘傳期限內辦理變更手續。 ·檢察院自偵案件的審查起訴期限是多久? 一、檢察院自偵案件的審查起訴期限是多久?檢察院自偵案件的審查起訴期限一般是三十天。檢察院要在三十天內做出是起訴還是不起訴、怎樣起訴的決定,如果案情特別復雜三十天還不能做決定,那么還可以多給十五天的時間。要是檢察院在審查案情過程中發現這個案件不應該自己管,就應該移交給該管理的檢察院。審查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起訴或免予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起訴的活動。在中國,審查起訴活動是人民檢察院職權之一,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必經程序。在審查起
·拖欠貨款怎么起訴流程是什么 拖欠貨款怎么起訴流程是什么一、拖欠貨款的訴訟時效?1、拖欠貨款的訴訟時效為三年。2、已注明履行清償貨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注明清償貨款日期之日起算。3、未注明履行清償貨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欠款人出具欠條的次日起算。4、對已經超過貨款糾紛訴訟時效期限的欠條,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條的,訴訟時效期限重新開始起算。二、拖欠貨款起訴前的準備1、有欠條、借條或合同的,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判決對方支付;如果沒有欠條、借條
·認繳注冊資本印花稅怎么交 認繳注冊資本印花稅怎么交?按照注冊資本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注冊資本實行認繳制后,認繳但未實際收到投入的資本時,無需繳納印花稅,待實際收到投入資本時再繳納印花稅。印花稅賬務處理:實際收到資本注入時: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貸:銀行存款。公司注冊資本認繳的具體內容是:1、允許自主約定注冊資本總額,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理論上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可以申辦“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一旦簽訂,租賃雙方就必須要依照合同去履行,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那么,在實踐中,對于租房人提前退租怎么辦呢?此外,從法律的角度看,出租人在什么情況下享有解除權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一、租房人提前退租怎么辦一般情況下,出租人對提前退租都不知如何處理是好。雖然在合同里也規定有提前退租的條款,但是在實際問題出現時,又不是太容易處理好的。出租人應該與承租人進行談話,弄清提前退租的真實原因,到底是主
·一、交通事故認定責任書? 一、交通事故認定責任書有哪些內容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八條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3)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情況。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二、如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
·寫離婚協議書應注意什么? 只有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夫妻才需要寫離婚協議書。然而,離婚協議書一旦生效的,就會對當事人產生約束力,換言之也就是需要當事人按照協議中約定的內容來履行自己的義務。因此在簽訂離婚協議的時候就需要小心注意,那究竟寫離婚協議書應注意什么?下面就讓我們來為你解答吧。一、離婚協議能附帶條件嗎離婚協議不能附帶條件。離婚是典型的民事法律行為。依民法學理的通常說法,民事法律行為以可以附條件為原則,而以不許附條件為例外;而離婚行為從歸類上應屬于不許附條件的
·婚姻法中離婚后債務如何承擔 婚姻法中離婚后債務如何承擔(一)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存續期間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負的職務及其家庭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具體包括:為夫妻、家庭共同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為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為一方或者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履行共同義務所負的職務;家庭在生產經營中所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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