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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批捕什么意思? 法律規定批捕什么意思?批準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請求。公安機關在偵查中認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制作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件材料和證據一并報送人民檢察院審査批準。人民檢察院審査后,認為主要犯罪事實已經查清,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應當批準逮捕。實際上這是一個動賓短語,或者是動賓詞組,批準逮捕是一個刑事訴訟程序,批準逮捕是檢察機關的權限。《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于重大案件的討論。第八十六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一)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
·監視居住意思是什么監視居住折抵刑期嗎 監視居住意思是什么監視居住,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離開指定的住所,并對其行動加以監視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適用于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證金的犯罪嫌疑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章的相關規定,監視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對其行為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二、監視居住的適用條件有哪些根據新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監視居住,是指人民檢察院為了保證偵查、起訴工作的順利進行,責令犯罪嫌疑人不得離開指定區域,并對其活動進行監視的一種強制措施。具體可以對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依新刑事訴訟法第72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于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四)因為案件
·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辦法是什么? 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辦法是什么?征地補償費中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保管。經村民會議同意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有條件將土地補償費用于發展生產,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統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屬于農民承包經營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經村民會議2/3以上的成員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可以調整其他土地的給被征地農民,但質量和數量不相當的,可以給予被征地合理補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未能調整其他土地給農民,且又未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應將不低于80%的土地補償費一次性支付給被征地農民用于發展生產、自謀生路。土地補償費的使用和分配要按有關規定經過民主討論,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經批準使用的土地補償費日常開支監督由民主理財小組負責,村民主理財小組有權檢查審核土地補償費財務賬目,有權對不合理開支進行否決,有權代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賬目不清的開支提出質疑,有權要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及財會人員對土地
·普通合伙企業? 普通合伙企業有哪些特點一、普通合伙企業有哪些特點普通合伙企業是由普通合伙人組成的,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1、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2、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普通合伙”字樣。普通合伙企業中又有其特殊形式,即“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 《合伙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二、普通合伙人的注銷流程:1、申請⑴申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直接到企業登記場所提交申請;⑵申請人或者其委托
·委托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具有怎樣的作用勞動者和用人 委托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具有怎樣的作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用人單位依法向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其主要證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終止,終止勞動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二、解除勞動合同的種類有哪些解除勞動合同的種類有以下幾點:1.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實體、程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形式、程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定即可。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2.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具體又可以分為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三、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
·合同解除權行使的條件是什么 合同解除權行使的條件是什么?《合同法》對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嚴格,規定只有出現下列情形,才允許當事人解除合同:(1)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2)當事人經協商一致;(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4)在履行期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如:西方×飯店與×農場主簽訂購買火雞合同,準備圣誕節食用,但×農場主,未能按期將所需火雞交與西方×飯店(因為過了節,就不吃火雞)故×飯店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肉雞愈期交貨,只負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可賠償損失。(7)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8)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
·勞動法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勞動法的基本原則是什么我國勞動法對其基本原則作了全面具體的規定,主要包括三大基本原則。一、勞動既是權利又是義務的原則(1)勞動是公民的權利每一個有勞動能力的公民都有從事勞動的同等的權利,主要體現在:①對公民來說意味有就業權和擇業權在內的勞動權②有權依法選擇適合自己特點的職業和用工單位③有權利用國家和社會所提供的各種就業保障條件,以提高就業能力和增加就業機會。對企業來說意味著平等地錄用符合條件的職工,加強提供失業保險,就業服務,職業培訓等方面的職責。對國家來說,應當為公民實現勞動權提供必要的保障。(2)勞動是公民的義務勞動者一旦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系,就必須履行其應盡的義務,其中最主要的義務就是完成勞動生產任務。這是勞動關系范圍內的法定的義務,同時也是強制性義務。二、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原則這項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偏重保護和優先保護:勞動法在對勞動關系雙方都給予保護的同時,偏重于保護處于弱者的地位的勞動者, ·開庭被告人不去后果是什么 開庭被告人不去后果是什么被告不出庭法庭通常情況下會缺席審判,根據原告的訴訟請求以及提交的證據,直接判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二、開庭的具體步驟是怎樣的首先,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紀律;其次,由審判長宣布開庭,并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第三,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當事人陳述;(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四)宣讀鑒定意見;(五)宣讀勘驗筆錄。其間,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問。第四,進行法庭辯論。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二)被告
·樂業至百色高速公路征地補償方式有哪些? 樂業至百色高速公路征地補償方式有哪些?一、貨幣補償貨幣補償金額包括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和裝修費、搬遷費、獎勵費等。二、產權調換(僅做參考)被拆遷人的安置面積核定標準:被拆除房屋的批準建筑面積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間的,按批準的建筑面積核定;超過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戶,按2人核定;已婚并達到法定育齡夫婦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遷人在同一拆遷范圍內有多處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應合并計算房屋建筑面積。三、農民自建實行農民自建,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并按相關規定進行建設。(一)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給被拆遷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住宅。1、如由被拆遷人自建,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照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給予補償,對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給予補償。2、如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住宅, ·勞動爭議管轄權包括哪些 勞動仲裁階段的管轄根據國務院《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縣、市、市轄區仲裁委員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如果企業與職工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的,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處理。據此,勞動爭議的仲裁管轄,如果職工和企業都在同一個轄區,那就由所在轄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如果企業和職工分別屬于不同的轄區,則以職工的工資關系所在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管轄,即以發放工資的單位所在為管轄地。但是上述規定,往往出現不方便職工的情形發生。比如北京某公司在上海設立了一辦事處,以北京公司的名義在上海招聘了職工,工資由北京公司發放。如果發生爭議,按照上述規定,就得由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對上海的職工提起申訴是極其不方便的。所以,勞動部曾下發文件對此類情形作出新的解釋,規定可以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也可以由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有關仲裁條款中約定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這樣勞動仲裁的管轄就出現了幾種情形,一是工資關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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