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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結婚政策是怎樣的? 結婚是每個年輕人的一件人生大事,針對結婚涉及到的種種事項,我國也有多部法律做出規定。近年來一直有人大代表提案,要求降低法定結婚年齡到18歲,其認為18歲已經是成年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那么18歲結婚政策是怎樣的?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我們的說法。一、18歲結婚政策是怎樣的?我國法定結婚年齡現在執行《民法典》,根據《民法典》的第1047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二、法定結婚年齡的適用范圍是什么?《民法典》規定的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作出例外規定。比如寧夏、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二十周歲,女十八周歲作為本地區的最低婚齡。但這些變通規定僅適用于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由此可見,18歲結婚政策的說法是不存在的,目前我國仍然執行之前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的政策,即《民法典》規定的男性22周歲,女性20周歲。國家之所以這樣確定,是有 ·刑訴法關于近親屬作證的規定是什么? 在法院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證據是定案的依據,其中證人證言是比較重要的證據類型。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了解案情的相關人員,都應該承擔出庭作證的義務。有些被告的近親屬出于對被告的庇護,而不配合作證,這是不對的。那么刑訴法關于近親屬作證的規定是什么?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我們是怎么說的。一、刑訴法關于近親屬作證的規定是什么?近親屬也有出庭作證的義務。我國在證人制度中實行的是強制作證主義,法律規定如實作證是任何一個知曉案情的公民的義務,不如實提供證據被視為妨礙司法機關辦案的行為,甚至要受到刑法的制裁。如在《刑事訴訟法》第62條中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第110條第1款:“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在實體上,我國《刑法》第310條規定了窩藏、包庇罪和第305條規定了偽證罪。法條中并未有除外規定,只要行為人實施了窩藏、包庇、偽證行為,不論其與被窩藏、包庇或為之作偽證的犯罪分子有何身份關 ·個人申報工傷認定要不要單位簽字? 在一些工廠,安全事故的發生往往導致人員傷亡。屬于工傷范疇的話,工人要通過工傷認定確定傷殘等級。如果單位沒有處理的話,個人應該及時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委托家屬辦理。在提交資料的時候,會用到一張工傷認定申請表。那么個人申報工傷認定要不要單位簽字?下面就來看看我們是怎么說的。一、個人申報工傷認定要不要單位簽字?1、工傷認定申請表用人單位不簽字并不影響申請工傷認定的。2、關于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所在單位是否同意(簽字、蓋章),不是必經程序。二、關于工傷認定的資料有哪些?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鑒定須提供:1、工傷認定申請表;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3、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復印件。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勞動派遣工傷認定管轄地是哪里? 如今在建筑工地上,很多農民工屬于勞務派遣工,他們在干活的時候,有時候會被設備砸傷。這時就涉及到工傷認定的問題,通過工傷認定,確定傷殘等級,這樣才能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派遣工的工傷認定相對復雜,那么勞動派遣工傷認定管轄地是哪里?下面我們一起跟隨我們具體了解下吧。一、勞動派遣工傷認定管轄地是哪里?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勞務派遣的為派遣單位)應在三十日內向參保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2、傷情穩定后,可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時應當提交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完整的醫療材料、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3、在完成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程序后,可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此時,工傷職工可與用人單位協商工傷賠償事宜;若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二、工傷保險責任由 ·工傷認定不下來離職會有賠償么? 職工在工作途中發生意外傷害后,要通過工傷認定來明確具體的傷殘等級情況。對于是否屬于工傷,要等工傷認定結果下來后才能判定。有的職工為了不耽誤自己的職業規劃,在遲遲沒有拿到工傷認定書的情況下選擇離職。那么工傷認定不下來離職會有賠償么?下面我們就給您簡單介紹下。一、工傷認定不下來離職會有賠償么?不予認定為工傷的,如果用人單位對該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的,需要按過錯比例承擔賠償責任;無過錯的,一般無賠償義務;但如果涉及非因工死亡的,用人單位無過錯也要承擔非因工死亡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標準需要參考所在省市地方性規定。二、申請工傷認定的技巧有哪些?1、迅速確定工傷發生單位名稱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承擔全部工傷賠償責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甚至百般逃避工傷賠償責任。即使購買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仍然需要承擔部分賠償責任,也存在不會積極主動的去申請工傷認定的可能性。作為工傷員工,如果不知道用人單位的準確名稱,就無法確定追索的對象。因為實踐中不乏存在不 ·在遼寧工傷認定容易嗎? 遼寧省有很多重工業企業,在這些企業上班的職工,有時候會面臨安全事故的威脅。職工一旦受傷,在得到治療的同時,應該盡快申請工傷認定。按道理企業應該主動為職工申請,可是當企業怠慢處理的時候,就要職工本人申請。那么在遼寧工傷認定容易嗎?下面我們聽聽自己的看法。一、遼寧工傷認定容易嗎?1、工傷職工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等級鑒定)。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勞動能力鑒定需到工傷職工單位所在地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3、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之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 ·精神病患者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么? 有些離婚案件比較特殊,當事人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由于精神病患者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在處理離婚財產分割的時候,相對比較麻煩。經過監護人變更,精神病患者的親屬可以幫助其處理財產分割。那么精神病患者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么?下面我們來看看我們是怎么說的。一、精神病患者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么?與精神病人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原則上應該一人一半,但是需要考慮精神病人一方離婚后的生活問題,通常會多給與部分的補償。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 ·老師沒收學生手機是否犯法? 老師沒收學生手機是否犯法?一、老師沒收學生手機是否犯法手機是學生的合法財產,學生對于該手機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但是老師沒收的行為是否違法,可以區分以下情況:1、教師沒收手機后直接交與學生家長在該種情況下,教師是基于對于學生的管理進行的行為,沒收手機雖然短暫讓所有權人失去了對于所有物的占有和處分,但由于教師將其交與了所有權人的父母,且所有權人與其父母的關系極為緊密,因此也不認為其實際侵犯了所有權人的所有權,因此沒收后交與其家長的行為,并不違法。2、教師沒收手機后保證在一定期限內歸還這是最常見的手段,一般來說都是說考試后歸還,但如果說歸還時限過長,或所有權人堅持不同意,而教師依然占有手機,便可能會構成侵犯所有權人的占有和處分的權利;如果教師堅決不交還所有權人,可以選擇聯系其父母,將手機交與其父母。3、教師沒收手機后便不予歸還若發生此種情況,則教師的行為已經實際侵犯了所有權人的占有和處分的權利,教師拒不交還的話,所有權人可以通過法律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二、老師沒收學生手機涉及 ·開車把人撞死了會判刑嗎,有哪些法律規定? 開車把人撞死了會判刑嗎,有哪些法律規定?一、開車把人撞死了會判刑嗎第一,看是否逃逸,如逃逸,你全責,肯定坐牢;第二,看責任認定,如你負主要責任以上,肯定坐牢;第三,看諒解賠償,如賠償積極且金額多,可以減輕處罰;第四,如果你沒逃逸,責任輕,賠償積極,應該不會坐牢。二、交通肇事的法律規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2、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公司法人突然變更的法律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法人突然變更的法律流程是怎樣的公司法人突然變更是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問題而進行風險規避的一種手段,在法人變更的過程中要依據一定的變更流程進行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法人的變更程序是法律賦予公司法人的一項法律權利,因此公司在進行法人變更的時候必須要依法進行,否則就會影響公司法人對外的效力,導致其它公司和個人的利益受到損害。一、公司法人突然變更法人變更的流程1、在公司登記所在地的工商局網站進行公司法人變更預約。2、在公司登記所在地的工商局網站上下載相應的資料,并如實填寫。3、帶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預約號,交材料。4、若材料有疑問或當地工商局還要求其他證明,則補充材料(一般下次來無需再預約)。5、若材料無疑問或補充完畢并通過則領取變更通知書。6、再規定時間去工商局領取新的營業執照。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8、帶著新的營業執照和所有印章到開戶行更換開戶許可證和印鑒。9、五證分立的“原始企業”的法人變更需要順便辦理五證合一,需要準備的材料更多(比如五個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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