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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賠償一審代理意見的寫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賠償一審代理意見的寫法是什么?1、首部。(1)注明文書名稱。(2)稱呼語,即審理本案的審判長和審判員。(3)前言:簡要說明代理律師出庭代理訴訟的合法性、代理權限范圍、出庭前準備工作概況。2、正文。(1)案件性質和具體案情。(2)被代理人的訴訟地位。(3)訴訟程序。(4)被代理人的授權范圍。(5)被代理人的訴訟請求或對本案爭議標的態度。3、尾部。(1)代理律師署名;(2)代理詞發表日期。二、民事訴訟代理人范圍新《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
·注冊商標續展費多少錢? 注冊商標續展費多少錢商標到期申請續展的話,也是需要交費。續展官費1000元,沒有及時續費的情況下,寬展費再加上不等額度的代理費,續展費用在2000左右。二、商標續展收費高,是否選擇商標注冊1、商標續展手續簡便,風險低,時間短商標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注冊證書申請續展后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一般半年時間就可以辦下來。而商標重新申請,等同于新申請,需要一年的時間。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所謂實質審
·股權轉讓之意向協議書樣本是怎樣的? 股權轉讓之意向協議書樣本是怎樣的?一、股權轉讓之意向協議書樣本股權轉讓之意向協議書甲方:乙方:鑒于:1、甲方持有公司(下稱標的公司)股權;2、標的公司為合法存在之有限責任公司,于日競得地塊,建設面積平方米,并已取得《成交確認書》(見附件);3、甲方擬通過合法程序轉讓所持的標的公司100%股權;4、乙方擬通過合法程序受讓標的公司100%股權,并支付相應的股權轉讓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標的公司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意向。(一)甲方有意向
·咋樣的交通事故不算工傷2003年出臺的《工傷 咋樣的交通事故不算工傷2003年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關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構成工傷,沒有責任的限定;2017年修訂后的《工傷保險條例》增加了責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責任(同等、次要)才構成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應該按照下列四種情形認定是否為工傷: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傷害的;2、非本人主要責任,是指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責任和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即不屬于工傷;3、在工
·夫妻離婚后的撫養權歸誰 在夫妻離婚的情況下,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話,那么也是需要對子女的撫養問題作出處理的。不能因為夫妻之間解除了婚姻關系,也就不用履行對孩子的撫養義務。那實踐中,夫妻離婚后的撫養權歸誰才好呢?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并購基金風險高么?有什么模式? 并購基金風險高么?有什么模式?一、并購基金風險高么并購基金的運作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從基金募集、成立到并購的實施、項目管理以及分紅、退出清算,某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使投資者面臨損失。因此并購基金在進行產品化的過程中應當特別注意風險的控制,尤其要關注如何實現安全退出,注重退出方式和時機的選擇,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按照LP與GP職責分工,LP的角色定位在只負責出資,而不參與投資管理活動。LP對GP過多的干預可能會降低基金運行的效率,而GP也可能濫用職
·人民法院對外委托司法鑒定管理規定細則內容 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可能會面臨一些具有瑕疵的物證、書證等。這時為了公正起見,需要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其進行鑒定。通常法院都有會一個對外委托司法鑒定機構的名錄,為了規范委托司法鑒定活動,有關部門制定了相關辦法。那么人民法院對外委托司法鑒定管理規定細則的內容是什么?我們一起跟隨我們了解下吧。人民法院對外委托司法鑒定管理規定細則第一條為規范人民法院對外委托和組織司法鑒定工作,根據《人民法院司法鑒定工作暫行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簽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簽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哪些?(一)口頭形式口頭形式,是指當事人只用口頭語言為意思表示訂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達協議內容的形式。口頭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被采用。集市的現貨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頭形式。合同采取口頭形式,毋須當事人特別指明。凡當事人無約定,法律未規定須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頭形式。但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必須舉證證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關系的內容。合同采取口頭形式并不意味著不能產生任何文字的憑證。人們到商店購物,有時也會要求商
·對被駁回的刑事回避的復議規定是怎樣的? 對被駁回的刑事回避的復議規定是怎樣的?對被駁回的刑事回避的復議規定如下:1、《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2、《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公安對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3、《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控告人對法院、檢察院或者公安不予立案不服可以申請復議;4、《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公安認為檢察院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5、《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原則適用情形有哪些? 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原則適用情形有哪些?在民事訴訟中,一般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則,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但在合同法中,卻有不同規定。發生合同糾紛時,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卻是一般規則。那么,確認合同履行地就是解決管轄問題首先要做的工作。合同履行地如何認定呢?2015年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十八條對合同履行地作了具體規定:“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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