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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證沒有發怎么辦? 土地使用權證沒有發怎么辦?任何企事業單位或者個人在征用土地的時候,都必須要首先去土地資源管理局去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如果沒有土地使用證的話,任何組織或個人都是不能夠非法征用土地的,如果您遇到土地使用權證沒有發的情況,建議及時去有關部門辦理。一、辦理程序初始土地登記(1)申請登記。由用地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科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筑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2)地籍調查。由國土 ·一、遺囑和遺贈哪個效力比較高? 一、遺囑和遺贈哪個效力比較高?遺囑和遺贈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如果遺囑和遺贈的內容有沖突的話,以遺贈或遺囑的時間為準,時間在后的有效,《繼承法》規定的繼承順序和繼承人繼承遺產。繼承開始后,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法律規定遺囑繼承優先,體現了尊重遺囑人(亦即財產所有人)意愿的原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根據法律規定如何正確訂立遺囑? 根據法律規定如何正確訂立遺囑?一、根據法律規定如何正確訂立遺囑?根據法律規定,正確訂立遺囑需要具備一定條件。這些條件包括: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行為能力。根據《民法通則》第11條、第13條的規定以及《繼承法》規定,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為年滿十八歲且精神正常。神智清楚的人,只有他們才有權立遺囑。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2、遺囑尾必須是立遺囑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在受他人威脅迫或欺騙情況下所立的遺囑,以及他人偽造、篡改的遺囑
·二審被告缺席會怎么判? 二審被告缺席會怎么判?我國《民事訴訟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但是被告必須到庭的,可以拘傳。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所說的必須到庭的被告,是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安全第一是建筑企業樹立的基本原則,其必須牢牢遵守。如果建筑企業對施工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不夠重視,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則可能導致工程質量事故的發生。這就比較嚴重了,會導致人員的傷亡。那么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讓我們做個具體介紹吧。一、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1、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總監理工程師應簽發《工程暫停令》;2、施工單位進行質量事故調查、分析質量事故產生的原因,并提 ·離婚財產分割訴訟時效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現實中,離婚夫妻因財產分割問題產生的糾紛不在少數。此時解決糾紛的途徑比較多,而其中最有效的可以說就是訴訟了。當事人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提起訴訟,否則的話法院是不會受理的,這就是離婚財產分割訴訟時效。那到底這個訴訟時效是怎么規定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訴訟時效的設定意義。所謂訴訟時效系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及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法律制度。民事權利當事人有權向債務方主張自己的民事權利,但是若將主張權利 ·一、女方有精神病能離婚能分財產嗎嗎? 一、女方有精神病能離婚能分財產嗎嗎?女方有精神病能離婚能分財產,精神病患者屬于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監護人,所以,一方在提出離婚訴訟前,必須先要求人民法院變更精神病患者的監護人,在確定了新的監護人后,才能由新監護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參加離婚訴訟。在審理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的離婚案件中,應根據具體情況分析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有關司法解釋中規定,如一方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療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
·強迫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可否索要? 強迫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可否索要?單位的做法不合理,有權利拒絕解除合同,還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四)拒不
·勞動合同企業不給員工怎么辦 勞動合同企業不給員工怎么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焙偷诎耸粭l:“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比绻嬖趧趧雍贤髽I不給員工,就可根據法律規定,為自己維權。二、勞動合同
·在我國員工個人怎么工傷認定? 工傷這種事情現在非常罕見,因為現在所有的用人單位在開展工作的同時,第一要項就是必須要求員工在工作的過程當中注意安全問題的,但是這也不能夠排除因為一些預想不到的事情導致員工遇到工傷。工傷以后先不管公司的態度是怎樣的,員工本人心里面一定要有一個底,就比如說,在我國員工個人怎么工傷認定?一、在我國員工個人怎么工傷認定?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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