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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債務最新法律規定是什么? 夫妻債務最新法律規定是什么?一、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債務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訴訟中,一方提出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債務的,應當舉證證明下列要件事實:(一)債務產生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二)債務為真實存在;(三)以夫妻一方或雙方名義所負。【說明】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維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為共同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離婚訴訟中,如一方要求雙方共同分擔夫妻共同債務的,應當舉證證明:(1)債務產
·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有哪些 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有哪些相關的內容?對于訴訟事件來說,了解訴訟時效是最基本的一件事,只有了解了相關民事訴訟的訴訟時效,才能在有效期間內提出請求,保障自己的權力不受侵害。以下是我們整理的訴訟時效的概念以及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訴訟時效新增的內容:一、訴訟時效概念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
·合同變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變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按新協議履行合同的變更,主要是在保持原合同關系的基礎上,使合同內容發生變化。合同變更的實質是以變更后的合同條款代替了原合同條款,使當事人之間產生了新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在合同發生變更以后,當事人應當按照變更后的內容履行,任何一方違反變更后的合同內容都構成違約。合同的變更不能對已履行的部分產生效力,對于已按原合同所作的履行無溯及力,任何一方都不能因為合同的變更而單方面要求另一方返還已經作出的履行。但是,
·退偵期間取保可以辦理嗎? 退偵期間取保可以辦理嗎?退偵期間取保也是可以辦理的,因為檢察機關將刑事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如果在偵查期間如強制措施到期的,如果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公安機關可能將強制措施變更成取保候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
·如何對老人遺產分配,怎樣分配老人遺產 人老了,身體機能會老化,自然而然就會走向死亡。那要是老人死了之后,其遺產該如何進行分配呢?很多人都想了解這方面的內容,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做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如何對老人遺產分配在我國,繼承分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兩種。遺囑繼承就是根據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來處理他所遺留的財產。而法定繼承則是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的范圍和分配辦法對遺產進行繼承,這種繼承是按照法律規定的先后順序來進行的。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主
·建筑分公司可以簽合同嗎? 建筑分公司可以簽合同嗎?一、建筑分公司可以簽合同嗎?可以簽訂;分公司屬于總公司的組成部分,不能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對外行為的法律后果由總公司承擔,其次,分公司經總公司授權,可以總公司資質在其持有的營業執照中所核準的經營范圍對外承接工程,以自己或以總公司的名義簽訂施工合同,履行施工合同。如果分公司簽訂的上述施工合同事先未經總公司授權,但事后經總公司追認的,也應屬有效。最后分公司經總公司依法設立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可以作為訴訟主體進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否解除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否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是不可解除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是勞動合同的一種類型,在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種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就可以依據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當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或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條件或約定條件解除。如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出現
·員工未買社保發生工傷由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嗎 員工未買社保發生工傷由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嗎?未買社保發生工傷由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 ·撤銷權的行使默示 撤銷權的行使默示撤銷權的行使:撤銷權,又稱廢罷訴權,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與他人實施處分其財產或權利的行為危害債權的實現時,得請求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撤銷權是合同保全中主動保護債權者的權益,所以由受害者行使。撤銷權的形成要件有一條:債務人的惡意。債務人的惡意,以行為時為準。行為時不知,而后為惡意的,不成立詐害行為。其不知是否出于過失,在所不問。詐害行為由債務人的代理人實施的,其惡意的有無,就代理人的主觀狀態加以判斷。債務人雖有惡意,但事
·我國規定的保險原則應該是怎樣的 一、我國規定的保險原則應該是怎樣的?1、保險利益原則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保險利益原則是指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或履行保險合同過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必須具有保險利益的規定。2、最大誠信原則最大誠信是指當事人真誠地向對方充分而準確的告知有關保險的所有重要事實,不允許存在任何虛偽、欺瞞、隱瞞行為。最大誠信原則是指保險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內,應依法向對方提供足以影響對方做出訂約與履約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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