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邱莊鎮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大邱莊鎮律師黃頁: |
大邱莊鎮律師咨詢 |
大邱莊鎮法律常識 |
·個人債務可以凍結夫妻共同財產嗎? 個人債務可以凍結夫妻共同財產嗎?是可以的,但是有比例限制。在具體執行財產時,相對方可以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享有的份額情況,執行部門會保留其份額,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一般會執行一半份額。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并及時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協議分割共有財產,并經債權人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效。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于協議分割后被執行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對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人民法院應當
·超過50歲勞動法辭退賠償是怎樣的? 超過50歲勞動法辭退賠償是怎樣的?一、超過50歲勞動法辭退賠償是怎樣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
·違法辭退員工,公司要承擔什么法律后果 違法辭退員工,公司要承擔什么法律后果《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地,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87條規定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二、單位辭退員工要給補償嗎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系(辭退
·建筑地基處理工程可以分包嗎 建筑地基處理工程可以分包嗎一、建筑地基處理工程可以分包嗎地基基礎工程可以分包。《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1、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2、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
·非法集資共同犯罪的處理辦法是什么? 非法集資共同犯罪的處理辦法是什么?對于非法集資案件中的業務人員,以及為他人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提供幫助的人,從中收取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傭金、提成等費用,應當認定構成非法集資共同犯罪。能夠及時退繳上述費用的,可以建議從輕處理。其中參與時間較短,數額較小,情節輕微的,特別是能夠積極提供資金去向,幫助挽回損失的可以建議不構成犯罪。尤其需注意的是,對于僅是提供勞務,定期領取固定數額工資(工資不是按照集資數額比例提成且沒有明顯高于當地平均工
·當事人拒絕辯護有幾次機會? 一、當事人拒絕辯護有幾次機會?1、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的人拒絕辯護只能拒絕一次,拒絕指定的辯護律師的,需要正當理由,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的人必須有辯護律師。2、一般案件可以拒絕兩次辯護,拒絕兩次后,自行辯護。被告當庭拒絕辯護人辯護,要求另行委托辯護人或者指派律師的,合議庭應當準許。應當法律援助的情形: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本人及其近親屬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符合法律援助條件。2、具有盲、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升以及思想上的改變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升以及思想上的改變,離婚現象在當代是非常常見的。夫妻雙方可以通過協議進行離婚,但是對于無法達成協議離婚的夫妻來說,一般會采取請律師訴訟的情況,來完成離婚的步驟,那么下面我們就為您著重解答南京離婚律師的代理費的問題根據我國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律師收費標準需要考慮案件的性質、案件耗時、案件難易程度、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責任等因素,根據服務內容的不同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三種收費方式。一
·陪嫁屬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陪嫁屬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陪嫁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后財產要根據情況來判斷,如果是二人在領取結婚證之后購置并且雙方沒有對陪嫁的歸屬作出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除了法定和約定的屬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在領取結婚證之前購置并且雙方對該財產的歸屬沒有約定的,屬于一方婚前財產。《民法典》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
·合伙企業法人變更條件是什么? 合伙企業法人變更條件是什么?合伙企業法人變更,是指對執行事務合伙人進行變更登記,是合伙企常有發生的事情。但是,合伙企業法人變更并不是毫無限制的,不然容易因為隨意變更企業法人產生糾紛,也不利于企業的穩定和發展。所以,合伙企業法人變更是要滿足一定條件的,那么,合伙企業法人變更條件是什么呢?請閱讀下文了解。一、合伙協議的約定變更事由發生合伙協議是依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的合伙企業的契約,是調整合伙關系,規范合伙人之間權利義
·在法律上仲裁是什么? 在法律上仲裁是什么意思有時候一些糾紛當事人沒有通過訴訟方式處理,而是選擇向仲裁委員會申請進行仲裁,對于仲裁委做出的裁決結果,當事人也是認可的。那在法律上這個仲裁是什么意思呢?在進行仲裁的時候又應該遵循哪些原則?我們一起通過下文進行了解。一、在法律上仲裁是什么意思仲裁,俗稱公斷,是指買賣雙方在糾紛發生之前或發生之后,簽訂書面協議,自愿將糾紛提交雙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決,以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仲裁協議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在爭議發生之前訂立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