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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管轄合同履行地是一致的嗎? 合同糾紛管轄合同履行地是一致的嗎?合同糾紛管轄合同履行地可能是不一致的,合同糾紛案件的地域管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實踐中,對于被告住所地的確定一般沒有爭議,但確定合同履行地非常復雜,爭議較多。為統一合同履行地的確定規則,使之更加明確具體,減少爭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以下簡稱民訴法解釋)第十八條規定了確定合同履行地的一般規則。二、特殊合同糾紛的管
·批捕后公積金貸款是否還需要還款? 一、批捕后公積金貸款是否還需要還款?批捕的情況下沒有任何影響,只要繼續繳納即可正常使用,公積金通常是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已全部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辦理。逐步實現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
·房東提前解除租賃合同該如何賠償 房東提前解除租賃合同該如何賠償法律并沒有規定違約金具體數額的標準,在合同法中,對于違約金數額的確定主要遵循當事人的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按照實際損失計算。《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喪失繼承權規定是什么? 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喪失繼承權規定是什么?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繼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喪失繼承權:1、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2、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3、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4、繼承人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二、哪些情形下遺囑無效?遺囑是立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立遺囑人往往希望通過遺囑對身后事的 ·用工主體責任和勞動關系的區別是什么? 用工主體責任和勞動關系的區別是什么?經常留意勞動糾紛的人們也許會留意到,有那么一些案子會涉及到用工主體責任和勞動關系認定之間的糾紛,這類糾紛一般多發生于工礦企業以及建筑類企業。像這種類型的糾紛,關鍵的地方就在于用工主體責任和勞動關系之間的關系,那么,用工主體責任和勞動關系的區別是什么?請參考下文。一、用工主體責任和勞動關系的區別是什么?第一種意見認為,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設部發[2005]12號)第四條的規定 ·開車工傷認定的標準是什么? 在勞動者受到傷害時就會有相應的賠償,那么在工作期間或者由于工作的原因相關單位也會有對應的工傷賠償,那么并不是所有的傷都可以充當為工傷的,今天我們要講的是開車工傷認定,并不是所有的時間開車遇到事故都可以被認為是工傷的,這個時候就要我們深刻了解到開車工傷認定的標準是什么。一、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如何認定(一)認定條件: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能否認定工傷不能一概而論,要結合一定的因素和具體實踐作判斷。由于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
·交通事故痕跡司法鑒定期限是怎樣的? 現代社會經濟有了很大的發展,因此我國的交通也有進步,但是交通事故也在頻發。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都需要通知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勘測和處理,如果在訴訟中,當事人雙方不能就責任達成一致就需要進行司法鑒定,那么交通事故痕跡司法鑒定相關期限是如何規定的?我們來了解下。一、交通事故中什么時候需要做痕跡鑒定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
·一、辦離婚證需要的材料? 一、辦離婚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協議離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身份證件a內地居民: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b華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永久居留證(綠卡)c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同胞回鄉證d澳門居民:澳門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澳門同胞回鄉證e外國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2)夫妻雙方各自所持的結婚證(各一本)(3)夫妻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4)夫妻雙方
·在勞動過程中或者勞動環境中,尤其是在一些 在勞動過程中或者勞動環境中,尤其是在一些危險工種很可能給勞動者造成傷害,也就是我們日常常說的工傷。在下面文章內容中,我們將就工傷認定的范圍是那些這個問題為您做出一些解答,以供您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工傷認定的范圍是哪些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規定,職工由于下列情形負傷、致殘、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系本單位重大
·民事審判監督程序的審限是多久? 民事審判監督程序的審限是多久審判監督程序即再審程序,再審審限,根據生效判決、裁定由哪個法院作出而定。是一審法院作出的,按一審程序審理;是二審法院作出的,按二審程序審理。《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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