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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物證據的證明能力體現在哪些方面? 實物證據的證明能力體現在哪些方面?在法院對刑事案件進行審理的過程中,證據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環。以證據證明效力可分為實物證據和言詞證據,實物證據的證明效力要高很多。那么實物證據的證明能力體現在哪些方面?我們就此整理了相關法律知識,讓我們簡單學習一下。一、實物證據能為案件破獲提供重要線索和依據而且能使法官對于偵查機關破獲案件的過程有一個基本的判斷和了解。所謂雁過留聲,人過留痕。任何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都必然會在現場或者其本人身上以
·打架斗毆被打拘留幾天? 打架斗毆在生活中是一種非常不好的行為,如果雙方打架后并無大礙,執法部門往往只會給予行政處罰,如果造成了重大人員和公共財產傷亡損害,就會以犯罪的罪名逮捕,那么打架斗毆被打拘留幾天?下面由本站我們來為您解答。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 ·合同法關于合同生效的規定是什么? 合同法關于合同生效的規定是什么一、民法典關于合同生效的規定是什么?(一)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二)勞動合同的內容和形式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三)勞動合同訂立程序合法(四)當事人應是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意思表示一致,采取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無效。二、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于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
·我國終身監禁的適用對象有哪些 我國終身監禁的適用對象有哪些一、我國終身監禁的適用對象有哪些主要是用于貪污犯罪的。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過重,判處一般死緩又偏輕的重大貪污受賄罪犯,可以決定終身監禁。同時,凡決定終身監禁的,在一、二審作出死緩裁判的同時,應當一并作出終身監禁的決定,而不能等到死緩執行期間屆滿再視情而定。以此強調終身監禁一旦決定,不受執行期間服刑表現的影響。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貪
·新民事訴訟法對證據保全做了哪些修改? 新民事訴訟法對證據保全做了哪些修改?一、新民事訴訟法對證據保全制度的修改證據保全是指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今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法院依申請或者依職權予以調查收集和固定保護的行為。證據保全以保護證據、確定事實為基礎性功能,同時可以預防糾紛、促進訴訟外解決糾紛。修正前的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了訴訟中證據保全內容,但未涉及訴前證據保全。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商標法、專利法和著作權法等部門法相繼規定了訴前證據保全制度。新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完善
·哪些罪屬于抽象危險犯2023 哪些罪屬于抽象危險犯2023一、哪些罪屬于抽象危險犯1、生產銷售假藥罪(刑法修正案八將本罪從具體改為抽象危險犯)2、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叛逃罪4、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5、偽證罪6、遺棄罪7、傳授犯罪方法罪二、具體危險犯與抽象危險犯區分第一種觀點認為,具體危險犯中的危險是“作為結果的危險”,抽象的危險犯中的危險是“行為的危險”;換言之,前者要求有構成要件上的危險這樣的“結果”,后者則沒有這樣的要求。第二種
·買房子注意什么事項 買房子注意什么事項1、開發商的開發經營資格必須合法。就是開發商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規定的業務范圍進行開發的;2、開發建設的手續必須合法。開發項目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3、經營行為合法。現房銷售除上述條件外必須經過驗收合格,項目道路、給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和綠化等配套建設已經完成或者已經確定完成日期,落實了拆遷安
·檢舉同案犯立功是否成立? 一、檢舉同案犯立功是否成立所謂同案犯是指共同參加同一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同案犯之間,有的可能犯相同的罪,有的可能犯不同的罪。同案犯之間的揭發情況比較復雜,不能把檢舉揭發同案犯的犯罪行為一律認為不構成立功,或者一律認為構成立功,而應根據檢舉揭發的情況進行具體分析。 《刑法》第六十八條立功 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
·一、一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辦? 一、一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辦?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1、法院調解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案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
·一、員工可隨時辭職的情形? 一、員工可隨時辭職的情形有哪些員工可隨時辭職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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