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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變更需要多長時間? 公司股東變更需要多長時間?一、公司股東變更需要多長時間?一般來說,文件資料沒有問題的話是5-10個工作日即可。二、公司股東定義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三、公司股東變更流程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2、工商局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工商管理局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個工作日后(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發 ·有效的承諾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有效的承諾需要滿足哪些條件1、承諾有必要由受要約人作出。要約和承諾是一種相對人的行為。要約要求作出的目標是特定的,承諾的目標也要是特定的,因而,承諾有必要由被要約人作出。被要約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便知道要約的內容并對此作出贊同的意思表明,也不能以為是承諾。被要約人,一般指的是受要約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權的代理人。無論是前者還是后者,其承諾都具有平等效力。2、承諾有必要是在有效時間內作出。所謂有效時間,是指要約好有答復期限的,規定的期限內即為有效時間;一般情況下,要約并無答復期限的,但為了保證要約人的要約本錢與效率,常常會約好好答復期限。一般以為合理的時間(如函件、電報往來及受要約人考慮問題所需求的時間),即為有效時間。3、承諾有必要與要約的內容完全共同。承諾有必要與要約的內容完全共同即承諾有必要是無條件地接受要約的一切條件。據此,但凡第三者對要約人所作的承諾;但凡超過規定時間的承諾,(有的也叫遲到的承諾);但凡內容與要約不相共同的承諾, ·疫情期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疫情期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一、疫情期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客觀因素不能正常提供勞動,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根據相關規定,對于以下兩種情況:1、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觸者在隔離治療期間或者醫學觀察期間;2、企業職工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視同其正常提供勞動并支付工資,企業以此主張解除勞動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疫情防控期間,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二、疫情期間辭退員工補償有哪些?如果是經濟性裁員,可以獲得《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標準。但不符合經濟性裁員的話,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獲得依照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的賠償金。在程序上,因為疫情辭退員工肯定不符合經濟性裁員的要求:1、疫情自21日起迄今也就20多天,貴單位不可能提前30天向工會說明情況聽取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 ·公司登記后是否可以馬上變更經營范圍? 公司登記后是否可以馬上變更經營范圍?一、變更周期變更公司經營范圍周期只需兩周,一周是預約的時間,一周是正式辦理的時間。兩周就可以辦理完所有手續哦。二、登記程序:向工商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工商登記機關審查、受理(當場或5日內)→工商行政機關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其中:通過郵寄方式的,收到原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通過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的,未收到原件的自發出《受理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需要對申請材料核實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發核準決定書(當場)→頒發營業執照(核準決定作出后10日內)。三、提交申請材料: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4、增加的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必須 ·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的規定是什么? 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的規定是什么?關于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或股權有關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為進一步提高期貨公司行政許可公開透明度,加強對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變更股權的監管,促進期貨公司規范健康發展,根據《行政許可法》、《公司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3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或股權,適用本規定。第三條入股期貨公司的股東應當具備履行股東權利和義務的能力,入股時不存在未實際開展業務、停業、歇業、被托管、被接管、重整、解散、破產清算、被吊銷營業執照等影響履行股東權利和義務的情形。第四條入股期貨公司的股東應當具備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能力,入股后股權權屬應當清晰,不存在權屬糾紛的情形。未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準,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期貨公司股權。第五條入股行為應當已經履行法定程序,包括期貨公司、股權受讓方和出讓方已經履行相應內部決策程序和應當報經 ·工人工傷責任該如何劃分 勞動者受傷后,必須首先確定是否屬于工傷范圍。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內發生事故,在工作場所內受傷的;(二)工作前、工作后在工作場所進行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或者最后工作時發生意外受傷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遭受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職業病;(五)在外出工作期間或者下落不明的情況下,由于工作或者事故造成的傷害;(六)非本人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通勤傷害事故;(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工傷成立后,實行無過錯責任賠償。勞動保障部門確定后,工人有權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如果用人單位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用,工人的社會保險基金將支付如果雇主沒有支付工人傷害保險費用。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發生意外傷害的;(二)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或最后工作因意外而受傷;(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工 ·疫情期間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嗎? 本次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出現本身并不能構成不可抗力,但隨后政府出臺的延長春節假期及復工延長通知,屬于不可抗力。《民法通則》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所謂自然現象通常是指:水災、旱災、暴風雪、地震等;社會原因引起的,如戰爭、罷工、政府禁令等。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大面積爆發,國務院發布的延長春節假期及各地政府發布的推遲復工通知,普通企業都需要遵守,這屬于政府禁令范疇。因此,對于延長春節及推遲復工屬于不可抗力。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依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具體如下:(1)因不可 ·二手車重復抵押犯罪嗎 關于重復抵押是否犯罪這個問題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嚴重可能涉嫌犯罪。《擔保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的資產辦理了抵押登記后,又繼續抵押,后來的抵押未進行登記,隱瞞了已經設定抵押的事實,可能構成詐騙罪。購買正規的抵押車只相當于購買了一部車輛的長期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不過新的司法解釋是已經擁有物權:機動車等特殊動產物權變動,是交付即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但只要有正規牌照和手續,就可以通行全國,有委托書可異地年審,有行駛證可以買保險,有抵押(質押、租賃)合同可以基本保證購車者的權益。在購買抵押車時,最重要的首先要問清楚這輛抵押車是什么原因抵押的,如果是網上的盜搶車輛和租賃車輛,公安機關一般會介入。 ·疫情期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疫情期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是什么?疫情期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根據2020年1月2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并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結束。除此之外,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疫情防控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但企業應該盡量少裁員或者不裁員,穩定勞動力市場。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1、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提高或者維持原待遇要求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同意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不符合前述條件的,要向勞動者 ·法人代表變更需要股東準備什么材料? 法人代表變更需要股東準備什么材料?一、公司變更法人代表流程根據《公司法》第13條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我國法律實行單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認為法人的正職行政負責人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為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或經理(《公司法》第13條),而證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為總經理(《證券法》第107條)。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為廠長或經理。二、變更公司法人的具體流程: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領取)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承諾書、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如果存在股權轉讓須填寫股權轉讓協議,如果法人是外地戶口那么要辦理暫住證)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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