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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工傷認定程序是什么? 受傷在生活中時常發生,一些比較輕的受傷對于受害者沒有太大的影響,但是如果是比較嚴重的手上就會造成很大的影響,而在工作中如果受傷就是屬于工傷,在相關部門的認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賠償,保障受害者的權益,那群眾工傷認定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詳細介紹。群眾工傷認定程序是什么?一、申報單位申請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后,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勞動保障保障行政部門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并填報《事故傷害報告表》。同時,應在傷亡事故發生或職業病確認診之日起30日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客體是什么? 雖然我國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的打擊力度一直很大,但是還是有些不法分子,冒著被判刑的風險從事犯罪活動。在我國刑法中,專門有一條罪名叫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其構成要件包括主觀和客觀的。那么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客體是什么?我們結合相關法律知識,具體講解下。一、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客體是什么?1、客體方面侵犯客體是國家對普通產品質量的管理制度。普通產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規定的藥品、食品、醫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電器等產品,農藥、獸藥、化肥 ·在看守所羈押延長羈押期限是否合法? 在看守所羈押延長羈押期限是否合法?一、在看守所羈押延長羈押期限是否合法?在看守所羈押延長羈押期限是合法的,復雜案件可以申請延長期限。所謂超期羈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被采取強制羈押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稱之超期羈押。拘留羈押期限在公安機關最長37天;被捕最長的羈押期限7個月,兩者合并一般最長羈押期限即8個月零7天。是否超期羈押要分階段。一般情況下,在拘留期間羈押,最長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還沒有被檢察機關批捕,就得釋放
·被告人王某具有從輕處罰情節 被告人王某具有從輕處罰情節1.本案件的發生具有很大的偶然性。2015年8月17日,被告于晚上20點30分左右臨時與業務伙伴相約吃飯,并共同飲用了幾瓶啤酒。晚餐結束后被告人駕車向住宿的酒店方向行駛,在臨港區沙坪路被交警擋獲,警察對其進行了呼出氣體酒精測試,測試報告上所顯示的測試時間為2015年8月17日21點24分,前后時間大約一小時。由此可見,當晚被告主觀上并不存在邀約他人飲酒作樂的故意,而是吃飯過程中臨時起意飲酒,且選擇了自認為“不會導致醉酒”的啤酒。2.被告
·醫療糾紛中的賠償標準 醫療糾紛中的賠償標準一、醫療糾紛中的賠償標準(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
·一、監護人責任糾紛最高院判決原則是什么? 一、監護人責任糾紛最高院判決原則是什么?有關組織為沒有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其近親屬中指定監護人雖然不受順序的限制,但都必須遵守一條原則——對被監護人有利,亦即應充分考慮將被指定的監護人的監護能力。監護人的監護能力,應當根據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經濟條件以及與被監護人在生活上的聯系狀況等因素確定。這一原則也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指定監護人時必須遵循的。二、詳細介紹1、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首先應當由其父母擔任,如父母死亡或者無
·一、雙休日加班可以換成調休,行嗎? 一、雙休日加班可以換成調休,行嗎?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周末工作的,應當安排勞動者補休,若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按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支付工資報酬。《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
·誰承擔司法鑒定費用預交 在實際法律問題中,人們對民事訴訟中的司法鑒定費用規范的定位不清晰,對司法鑒定費用的承擔者也缺乏一定的了解,從而不能正確地理解鑒定費用預交的性質,致使引發一系列的法律問題。下面主要對司法鑒定費用預交的承擔路徑進行了一定的分析。誰承擔司法鑒定費用預交根據鑒定費用之證據調查費用、訴訟費用的法律性質可知,鑒定費用的收取和負擔應遵循民事訴訟費用制度的原則性規定。一方面,鑒定人對法院負有公法協力義務,具體表現為鑒定人負有向受訴法院陳述鑒定意見的
·在我國16歲出去做什么事不算童工? 在我國16歲出去做什么事不算童工?16歲不管出去做什么事都是屬于童工的,只要用人單位雇傭小于16周歲的未成年人都屬于使用童工。《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童工是指未滿十六周歲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人。設定童工的年齡界限是依據公民的行為能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18周歲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歲以下的均是屬于未成年人。但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人,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
·不構成共同犯罪的情形有幾種 不構成共同犯罪的情形有幾種1、共同過失犯罪。2、一方為故意犯罪,一方為過失犯罪。3、同時犯,即同時實施犯罪,但彼此之間沒有任何意思聯絡。4、先后故意實施相關犯罪行為,彼此沒有主觀聯系。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即實行過限。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沒有重合內容的不同犯罪。7、事前無通謀的窩藏、包庇行為,以及事前無通謀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行為。8、間接正犯:(1)利用無責任能力者的身體活動;(2)利用他人不屬于犯罪行為的身體活動;(3)利用他人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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