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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限制高消費有幾年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被法院限制高消費沒有時間限制。只要被執行人不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就會一直限制高消費。在限制高消費期間,被執行人提供確實有效的擔保或者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費令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規定,人民法院決定采取限制消費措施的,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限制消費令由人民法院院長簽發。限制消費令應當載明限制消費的期間、項目、法律后果等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五條人民法院決定采取限制消費措施的,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限制消費令由人民法院院長簽發。限制消費令應當載明限制消費的期間、項目、法律后果等內容。 ·行政處罰分期繳納罰款期限是多久? 行政處罰分期繳納罰款期限是多久?一、行政處罰分期繳納罰款期限是多久?行政處罰分期繳納罰款期限是半個月,具體的期限規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六條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當場收繳的罰款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銀行應當收受罰款,并將罰款直接上繳國庫。第四十七條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一)依法給予二十元以下的罰款的;(二)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行的。二、行政處罰簡易程序需要具備哪些條件?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又稱當場處罰程序,指行政處罰主體對于事實清楚、情節簡單、后果輕微的行政違法行為,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程序。1、適用簡易程序的行政處罰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違法事實確鑿; ·限制消費令一般是幾年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被法院限制高消費沒有時間限制。只要被執行人不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就會一直限制高消費。在限制高消費期間,被執行人提供確實有效的擔保或者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費令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規定,人民法院決定采取限制消費措施的,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限制消費令由人民法院院長簽發。限制消費令應當載明限制消費的期間、項目、法律后果等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五條人民法院決定采取限制消費措施的,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限制消費令由人民法院院長簽發。限制消費令應當載明限制消費的期間、項目、法律后果等內容。 ·買到過期產品如何賠償消費者 購買過期商品的賠償分兩種情況:一、如果消費者購買一般的商品,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過期的,屬于欺詐行為,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消費者還可以要求生產者或者銷售者支付商品價款3倍的增加賠償,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五百元。二、如果消費者購買食品,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第96條規定,過期食品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可以要求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進口食品的進口商應當向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備案。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應當經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注冊。已經注冊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提供虛假材料,或者因其自身的原因致使進口食品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撤銷注冊并公告。 ·行政處罰要求聽證條件是什么? 行政處罰要求聽證條件是什么?一、行政處罰要求聽證條件是什么?行政處罰聽證公開的條件為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具體的聽證規定如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三日內提出;(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三)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四)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五)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孩子的醫學出生證明丟了怎么辦 出生證明一旦丟失,可以補辦。補辦方式是:1、首先,去原來新生兒出生的那個醫院,找原來的科室開出當時的住院分娩醫學情況證明說明。這個說明需要新生兒的父母拿著戶口本和身份證去。《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規定,醫療保健機構和從事家庭接生的人員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出具統一制發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2、新生兒的父母還要去當地婦幼保健所,領取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填寫好了之后,把父母的身份證復印件,還有戶口本復印件都要上交。3、然后,再將醫院開好的證明,拿到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補辦出生證明。當然,如果有當時醫院的病例,可能開出醫院證明會更容易。資料提交后,相關部門受理資料之后的五個工作日,遇到每周周二、周五可領取最后的證明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二十三條醫療保健機構和從事家庭接生的人員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出具統一制發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 ·爺爺有刑事案底影響孫子嗎 如果不是報考公務員的話對生活工作沒有什么影響的。如果是報考公務員的話爺爺犯罪會影響孫子。因為所有的政府機關都需要政審,征兵也需要政審。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可能會影響到子女的參加公務員考試、征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等的政審。有刑事案件的人無法從事以下九種工作:1、法官2、人民陪審員3、檢察官4、公務員5、律師6、辯護人7、司法鑒定人員8、公證員9、警察所以,違法犯罪不僅會毀了自己,還可能對子女未來的生活或者就業造成一定的影響,但是不會對三代人都有影響。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八條具有以下情形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現役: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可以當場作出治安處罰的條件是什么? 可以當場作出治安處罰的條件是什么?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可見,可以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適用條件包括:1、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這是指在案件的現場就已經掌握了確鑿充分的證據,案件經過清楚,因果關系明確,爭議不大,不需要進行更多的查證求實。2、依法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的。當場處罰的種類只限于警告和罰款。罰款的數額則限于200元以下。符合上述處罰種類和罰款幅度規定的治安案件,一般是處罰較輕、對當事人權益影響相對較小、社會影響也不大的案件。二、治安拘留處罰程序1、調查: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應當及時受理,并進行登記。2、決定:治安案件調查結束后,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處理:(1)確有依法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 ·殺了人逃跑20年后會不起訴嗎 如果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偵查,則不受追訴時效限制,只要抓捕歸案了,不論潛逃了多少年都可定罪判刑。刑事案件追訴時效的期限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都可以進行自訴.但是民法規定的人身損害的訴訟時效為一年.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檢察院第一次傳喚會被關押嗎 檢察院傳喚當事人一般是不會羈押的。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不需要羈押的犯罪嫌疑人才會采取傳喚的。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注明。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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