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沒有撫養權的一方有探視權嗎? 離婚后沒有撫養權的一方有探視權嗎?“探視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依法享有的探視子女的權利。世界上很多國家民法中都有探視權的法律規定。我國2001年4月28日修改并頒布實施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一方探視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經人民法院判決可以終止探視權。”探視具有交流、溝通意義和人
·普通住宅土地使用權證的費用是多少 普通住宅土地使用權證的費用是多少普通住宅土地也就是分為城鎮居民住樓用地跟農村的宅基地的,這種住宅土地都需要居民自己到當地有關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證,不過您也應該知道,辦理土地使用證這不是無償的,根據不同的狀況,都需要自己向有關部門交納各種的稅費或者是登記費的。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普通住宅土地使用權證的費用是多少?一、普通住宅土地使用權證的費用是多少?(一)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其它房產建筑面積500(含500)㎡以 ·一、離婚財產約定房屋歸子女有法律效應嗎? 一、離婚財產約定房屋歸子女有法律效應嗎?離婚財產約定房屋歸子女,是沒有法律效應的。第一,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所以,夫妻共同財產不能直接通過繼承方式來處分。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的規定,違反法律的民事行為無效,并且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按照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離婚協議約定財產歸孩子是否合法? 離婚協議約定財產歸孩子是否合法?離婚協議約定財產歸孩子是合法,離婚后的財產歸子女所有是可以的,只要雙方自愿同意就行。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為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以及離婚后處理子女撫養、夫妻共同財產和債權債務等問題而訂立的,是基于婚姻家庭的身份關系所訂立的協議,雙方在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處理(包括房產)與雙方解除婚姻關系、子女撫養等條款都屬于離婚協議的一部分相互關聯,密不可分。關于對房屋歸子女所有,依附于雙方婚姻關系的解除,帶有身份關系性質,不能套用
·鐵路職工因醉駕開除么? 鐵路職工因醉駕開除么?勞動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另外,如違反勞動合同的關于解約的相關約定的也可以開除。1、員工醉駕是要看在什么情況下,如果在工作過程中醉駕,那么屬于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單位是可以辭退該員工的。2、如果在非工作關系,員工醉駕,如果造成嚴重后果,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單位也是可以以此辭退該員工的。3、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
·火車路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 火車路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國家現如今發展的越來越好。除了經濟在發展的同時,各項基本的交通建設也在不斷地改變著人們的出行方式。比如說火車作為一種常用的交通工具,就為我國的交通運行提供了極大的便利。但是,火車要運行,就離不開鐵路的存在,那么,火車路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呢?一、火車路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 ·股東會決議公司法是如何規定的? 在近幾年中,隨著國家和各項政策的支持,越來越多的公民都會建立起自己的企業,那么我國的公司法也規定了企業的各項權利和義務,其中就包含股東會議,那么股東會決議公司法是如何規定的?在公司法中規定了股東會決議必須包括會議的時間地點,會議中股東的各項情況以及會議的主持流程。一、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
·監獄關押后可以探視嗎? 一、監獄關押后可以探視嗎?監獄關押后,是可以探視的。親屬可以探視,不管是不是直系,但一般朋友不可以。《監獄法》第四十八條: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按此規定,凡屬親屬均可以進行探視,不管是不是直系。但你是其朋友,沒有親屬關系,不符合相關規定,故不可以進行探視。如果有什么需求,可以由其親屬在探視時代為轉達。即使是親屬關系,也需相關證明,否則無法認定。雖然按照現行法律規定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實踐中
·債務糾紛中使用錄音證據應注意什么 債務糾紛中使用錄音證據應注意什么一、債務糾紛中使用錄音證據應注意什么在采取偷錄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證據時,應當盡量采用先進的錄制設備,在錄音過程中,盡量選擇雜音干擾少的地方錄制。在偷錄中,應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錄制時間,提示對方表明身份,增強證據的可信程度。二、錄音證據的取證技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以合法手段取得的錄音可以作為證據提交法庭。但在現實中當事人往往缺乏取證技巧,導致獲得的錄音證明力不足。在此,
·駕駛出租車肇事逃逸如何處理? 駕駛出租車肇事逃逸如何處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為,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做如下處理:1、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到2000元罰款,可以并處15以下拘留.2、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3、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據刑法規定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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