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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誤工證明模板是怎樣的? 一、交通事故誤工證明模板是怎樣的?誤工證明某某是本單位職工。其因交通事故受傷,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向本單位請假,未出勤。某某每月工資為元,因其系請事假,根據本單位的相關規定,對其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不予支付。特此證明!單位公章年月日說明:1、格式內容僅供參考,出具本證明的單位應帶附帶提供該單位的主體身份證明(營業執照);2、誤工費不是收入,是指因誤工減少的收入;3、如果月收入超過個人所得稅起征點3500元,應當提交納稅證明。二、誤工證明書寫注意事項1、所有內容請按實際情況如實填寫;2、所填寫姓名要與戶口簿、身份證一致;3、要求所有文字寫規范,不得有涂改;4、單位蓋章要求公章或人事勞資部門印章,其他印章無效,印章要完整、清晰;5、無固定單位的,可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派出所出具此證明。交通事故發生后,如果傷勢嚴重,受害人將面臨長期休養,無法正常工作、無法獲得正常收入的困境。雖然可以主張誤工費,但是,肇事方和 ·關于幫別人辦戶口違法嗎? 關于幫別人辦戶口違法嗎?一、關于幫別人辦戶口違法嗎?幫別人辦戶口不違法,但需要簽訂有關委托協議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對下列戶口申報事項,只要符合政策規定、證明材料齊全,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當場辦理:1、出生登記;2、死亡登記;3、戶口登記項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除外)的變更、更正;4、分戶和并戶;5、市內戶口遷移(因投靠直系親屬和分戶、購房、換房等);6、公民出國(境)注銷戶口和回國(入境)恢復戶口;7、公民入伍注銷戶口和復員、轉業軍人回原籍落戶;8、被判處徒刑、勞教人員注銷戶口和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回原籍落戶;9、高校錄取學生、高校學生轉學、退學戶口遷移和高校學生畢業落戶;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以及公務員、職工調動等,經組織、人事、勞動等部門批準,遷入地市、縣公安機關審批同意后的戶口遷移;11、其他依照規定可以當場辦理的戶口申報事項。二、需要提交的材料凡辦理下列需經調查核實、上報審批的 ·交通事故找人頂罪構成何罪構成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 交通事故找人頂罪構成何罪構成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行為人出于某種特殊原因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機關投案或者實施其他使司法機關誤認為自己為原犯罪人的行為的,也應認定為包庇罪。二、法律對包庇罪有何規定?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本罪為選擇性罪名,具體包括窩藏罪和包庇罪。包庇罪只能由作為方式實施,單純不提供證言、沉默不語或者不出庭作證行為,不屬于“做假證明包庇他人”的行為,不成立包庇罪。知情不報是指知道情況而不報告,特指沒有犯罪的人主動地或被動地對檢察當局隱匿別人的叛逆罪或重罪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與知情不報在形式上頗為相似的窩藏、包庇罪構成犯罪,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兩者主要區別在:客觀表現形式: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住所、財物、幫助其逃 ·2023詐騙立案金額是多少 詐騙立案金額是多少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一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由此可見,詐騙案件的立案追訴標準應該是詐騙公私財物價值達到數額較大標準。根據上述司法解釋中的規定,詐騙罪數額較大標準就是3000元至10000元以上。換言之,詐騙案件立案追訴標準至少是3000元。二、結婚不到一個月,就要離婚算不算詐騙罪不算,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詐騙罪是財產犯罪,即侵權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權而非人身權利,因此,結婚不到一個月便離婚不構成詐騙罪。參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合同成立的地點為哪里? 合同成立的地點為哪里?1、一般規定。《合同法》第34條規定: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工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2、書面合同的成立地點。《合同法》第35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二、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條件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法。商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并承擔合同義務的人。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于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 ·婚姻法財產分割不均分的條件有哪些? 一、婚姻法財產分割不均分的條件有哪些?1、夫妻一方對離婚有主觀上的過錯實施違法行為的配偶主觀上有意圖違反婚姻法或其他法律的過錯,這種過錯必須是故意。過錯分為故意和過失。從我國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來看,有過錯方所持的心里狀態都是故意的,并不存在過失的情況。在實際生活中存在著配偶雙方均有過錯的情形,例如一方有實施家庭暴力的違法行為,而另一方也有與他人同居的行為,致使配偶權受到侵害的情況。2、違法行為根據《婚姻法》第46條規定,我國目前可以構成離婚損害賠償的行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一)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我國婚姻法第46條第1、2項規定了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情形下,受害配偶可請求損害賠償。我國婚姻法理論上和實務上都區分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房東口頭同意二房東轉租合法嗎? 房東口頭同意二房東轉租合法嗎?口頭同意二房東轉租是合法的,民事法律規定,訂立合同的形式有兩種:第一種是口頭形式,第二種則是書面形式。以口頭形式訂立的協議或者合同,只要是出于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則為有效的。口頭協議是協議的一種,但有其非常明顯的局限性,它是指不用書面的形式,通過口頭達成的協議,這種協議一般是有法律效應的。口頭協議與書面形式的合同相對應。法律規定有些種類的合同是必須用書面方式簽定的,否則一定要有第三方當事人證明或口供。二、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六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因此,可以認為口頭協議也是合同的一種表現形式,如果雙方都認可的口頭協議,在法律上認定為有效,但如果一方違約,主張一方的舉證能形成完整 ·無證駕駛屬于不屬于工傷 無證駕駛屬于不屬于工傷1、《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2、根據以上規定,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責任的情況下發生了交通事故才算工傷。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無證駕駛否能認定為工傷,要看交警的責任認定了。需要在認定工傷的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一是對“在上下班途中”應作廣義的解釋,一方面包括職工按正常工作時間上下班的途中,另一方面也應包括職工加班加點后上下班的途中。二是對“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應從兩方面進行理解,一方面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無論是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自身傷害的,還是職工在上下班途中沒有駕駛機動車而受到機動車傷害的,都應該按照本條的規定認定為工傷。另一方面,只要職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就應該認定為工傷。不管這種機動車事故發生在城市街道還是發生在其他道路,也不管受到傷害的職工在機動車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次要責任還是根本不承擔責任。2004年1月1日施行的 ·合同詐騙管轄地的規定是什么 合同詐騙管轄地的規定是什么我國法律對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本原則是屬地原則。《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合適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所謂犯罪地是指實施構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為的地點,包括犯罪預備地、實施地、結果地和銷贓地。對于合同詐騙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2條又進一步明確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財產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分子實際取得財產的犯罪結果發生地。”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轄,其目的是有利于司法機關收集和核實證據,及時處理案件;便于訴訟參與人參加訴訟和當地群眾參加旁聽;有利于人民法院了解和掌握本地區刑事犯罪的規律,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更為適宜”則是指為了便于查清案情、方便群眾,有利于判決后的執行;或者被告人在原居住地罪惡多端、民憤極大,在原居住地審判可以發揮更好教育作用。二、合同詐騙罪報案所需材料1.案發經過文字材 ·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的區別有哪些 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的區別有哪些1.投資人數和企業財產歸屬形式不同。個人獨資企業是一個自然人進行的投資,是一個人的行為,企業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擁有;合伙企業則不是單個人的行為,它必須由2人以上的合伙人設立,聯合經營,企業財產由合伙人共同所有,并由全體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2.責任承擔不同。個人獨資企業是一個投資人投資,財產和利潤歸該投資者所有,故其對企業承擔無限責任;合伙企業的財產是由各合伙人出資所形成的,在共同經營中要求共擔風險,要求各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3.企業事務的管理方式不同。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對企業事務管理具有最終的決定權,投資人獨資出資,獨資經營,自行作出決策;和獲取哦也的設立首先以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為前提,各合伙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企業事務管理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也可以由合伙人約定或者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一名或數名合伙人執行,但是重大事項仍然是全體合伙人共同決定。4.投資轉讓方式不同。個人獨資企業由于不能分離,投資人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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