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梁溪區律師黃頁: |
梁溪區法律咨詢 |
梁溪區法律常識 |
·試用期主動離職的有無工資 試用期主動離職的有無工資試用期內,員工自離有工資。勞動者在試用期三天自動離職的,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其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 ·民法總則中宣告死亡順序是什么? 民法總則中宣告死亡順序是什么?民法總則是一部比較晚上的法律,對于很多人來說并不陌生,因為民法總則關乎到人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無論是工作者中還是生活中的民事糾紛都可以依據民法總則來進行解決,其中民法總則中就說明了宣告死亡的事項,那民法總則中宣告死亡順序是什么?下面就詳細介紹。一、民法總則宣告死亡有順序嗎《民法總則》第46、47條關于宣告死亡的規定是沒有順序限制的,也就是取消了《民通意見》第25條的順序限制。稍做一下解釋,由于宣告死亡是保護利
·同時簽訂兩份勞動合同會怎樣 同時簽訂兩份勞動合同會怎樣有些人為賺取更多的家用,跟一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又跟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結果導致同時簽訂兩份勞動合同。但是,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一個人只能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如果同時存在兩份勞動合同,員工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實際中,員工同時簽訂兩份勞動合同的將要承擔以下的后果:1、公司有權終止勞動合同按規定,員工有以下情況的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1)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 ·勞動合同沒寫簽訂日期有效嗎 簽勞動合同沒寫日期,應當要求單位補齊合同相關要素,合同沒寫日期,但是雙方都簽字了,也是有效合同,如果公司不予辦理,可以看成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照領工資的日期前一個月未入職時間,如果要辭職,提前一個月向單位申請。勞動合同只簽名沒寫日期,是有效的,勞動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只要名字是勞動者本人寫的,就是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父母撫養子女的法定義務 父母撫養子女的法定義務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父母撫養孩子一般會存在以下兩種義務:1.父母應當承擔撫養孩子和教育孩子的義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父母不論是婚姻存續期間還是因為某些原因導致婚姻破裂而離婚,其均享有支付孩子撫養費,生活費以及其他必要花銷的義務,這是法定的義務,也是基本義務。還是是夫妻關系的紐帶也是父母雙方生命的延續,因為孩
·一,勞動仲裁被辭退證據需要哪些 一,勞動仲裁被辭退證據需要哪些(一)提出解除勞動關系時,勞動者要立即要求其出具書面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書(蓋有公章),否則拒絕辦理離職手續。即使形勢逼人,被迫辦理離職手續,也要留下辦理離職手續的書面材料。(二)在辦理離職后的次日一定要找用人單位的負責人確認解除勞動關系的事實,并做錄音。(三)用快遞的形式向用人單位發送索取書面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書,并保存好回執。(四)單位沒有出具書面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之前一定要每天準時上下班。并要杜絕工作失誤
·一、離婚訴訟中關于財產的規定分配原則是什 一、離婚訴訟中關于財產的規定分配原則是什么?離婚訴訟中關于財產的規定分配原則是:1.協議優先原則。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2.照顧婦女和兒童。二、相關內容拓展法律上規定的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認定?對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哪些財產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婚
·選擇合適的房產根據自己手上可以付首付的現 選擇合適的房產根據自己手上可以付首付的現金再結合自己想買多大的房,然后算算房子的總價,再算下還要向銀行貸多少錢,根據自己的收入流行看看銀行是否給貸款,要是這些都沒問題的情況下,再選擇合適的小區樓盤。二、提交按揭貸款申請一般售樓中心都會有合作的銀行,所以買房者就比較省事了可以不用親自跑到找銀行了。所以想好買什么房源之后,再去咨詢相關銀行,向銀行了解關于按揭貸款需要辦什么手續,需要什么資料,都準備好以后,填寫《按揭貸款申請書》,然后交給銀行
·2023對犯罪中止怎么處罰? 對犯罪中止怎么處罰刑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處罰原則較為特殊:首先,明確是“應當”從寬處罰而非如同預備犯、未遂犯那樣“可以”從寬處罰;其次,注意對中止犯的處罰也不同于預備犯、未遂犯那樣比照既遂犯進行處罰;其三,明確對中止犯的處罰關鍵看是否造成損害結果,對于造成損害結果的,應當減輕處罰,未造成損害結果的,應當免除處罰。犯罪中止有兩種結果:沒有造成損害或是造成了損害。我
·一、法院對自殺遺囑的判決如何執行? 一、法院對自殺遺囑的判決如何執行?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對遺囑繼承糾紛作出判決后,由法院對判決進行執行,法院執行的措施包括扣押、凍結、劃撥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第二百二十八條 執行工作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