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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一:約定一方提出離婚 情形一:約定一方提出離婚,則“凈身出戶”,所有家庭財產歸另一方所有。該約定違反了婚姻自由原則,屬于無效的約定。該協議以所有家庭財產歸另一方所有條款迫使雙方不得離婚的條件,侵犯了婚姻自由原則中的離婚自由。附條件的民事行為,如果所附條件是違背法律規定或者不可能發生的,應當認定該民事行為無效。該協議侵犯了離婚自由,違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婚姻自由”的規定,當屬無效。二、情形二:約定一方有婚外情,則“凈身出戶”,所有家庭財產歸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糾紛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修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基金。 缺陷指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 ∪毕莸呢熑纹谝话銥榱鶄€月、十二個月或者二十四個月,具體可由發、承包方 ·對方侵犯名譽權,在哪起訴? 對方侵犯名譽權,在哪起訴?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一條規定了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中的管轄權問題:“網絡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絡服務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痹谶@里,“侵權行為地”一詞有了新的含義。
·什么情況下留置權優先于抵押權? 什么情況下留置權優先于抵押權?一、什么是留置權留置權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依法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買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擔保物權。享有留置權的債權人叫作留置權人。二、什么是抵押權抵押權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
·商標無效宣告程序轉讓手續怎么辦? 商標無效宣告程序轉讓手續怎么辦?商標處于無效宣告狀態中也是可以轉讓的,有人提出了商標無效宣告申請,不代表著商標就一定是無效的,在商標局還沒有正式宣告該商標無效之前,商標權就一直是受法律保護的。即便是商標局做出了無效宣告,對這樣的宣告存在異議的話,可以起訴的。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商標轉
·勞動者月中入職當月是否有工資? 當我們在找工作的時候,比較關注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作內容以及工作福利等內容,但是實際上,人事部門在招聘時所做的承諾在工作中會得不到保障。那么,勞動者月中入職當月是否有工資?下面由我們為您介紹相關法律規定。一、工資計算公式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滿一個月等情況下的工資計算)所以,入職不滿一個月的工資就是日工資×出勤天數。二、算工資應注意事項1、月應發工資的計算公式應為:日工資標準×具體工作日2、有缺勤的情況,當
·變更合同形式有哪些 變更合同形式有哪些一、變更合同形式有哪些1、合同的變更是指合同成立后,當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礎上對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或者補充。2、合同變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畢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實的出現而使合同內容發生改變。3、合同變更指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的內容發生變化和更改,即權利和義務變化的民事法律行為。4、合同變更是合同關系的局部變化(如標的數量的增減、價款的變化、履行時間、地點、方式的變化)。5、合同變更不是合同性質的變化(如買賣變為
·由于買房子涉及到的環節比較多,而在不同的 由于買房子涉及到的環節比較多,而在不同的環節中都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因此我們為您總結了一下,告訴您比較實用的買房注意事項。另外,對于一些房產雖然價格比較誘人,但因為受到一些限制,因此也是不能購買的。那到底買房子應該注意什么?而哪些房產又是不能購買的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買房子應該注意什么?1、身份莫簡單即買房人的確定、賣房人的審查。確定好以誰的名義買房,他可能涉及到將來過戶、繼承等問題。同時,注意輕易不要以他人名義買房,由此
·喪失繼承權的法律規定條件是什么? 喪失繼承權的法律規定條件是什么?喪失繼承權的法律規定條件有: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絕對喪失)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絕對喪失)3、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繼承人因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而喪失繼承權的,屬于繼承權的相對喪失。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絕對喪失)。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當然喪失繼承權。二、繼承權的放棄與喪失的區別是什么?繼承權的放棄和喪失,其結果都是不發生繼承遺產的結果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什么? 在生活中,我們總會遇到財產問題,最常見的就是夫妻,他們對財產難免也會有爭執,而且也希望各自有更好的主控權,而我們首先要面臨的問題是那么夫妻共同財產是指什么呢?我們需要對此了解一下,對已經結婚或者未婚的人都大有好處,下面讓我們來為你們解釋下:1、夫妻共同財產是指什么呢?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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