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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關于以物抵債的適用以物抵債的情 在法律中關于以物抵債的適用以物抵債的情況常常發生在日常生活里,合法的以物抵債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這就是以物抵債的適用,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在法律中關于以物抵債的適用,導致也發生了不少糾紛。今天我們就和您聊聊在法律中以物抵債的適用,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在法律中關于以物抵債的適用以物抵債是我國法律允許的一種債權實現、債務消滅的方式。根據債法原理,以物抵債也稱代物清償,是指當事人之間達成協議,由債權人受領他種給付以替代原定給付,進而使原債權債務 ·合同糾紛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合同糾紛訴訟需要哪些證據?當事人在因合同履行或者一方存在違約等方面的問題而發生合同糾紛時,是可以選擇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合同糾紛的。如果當事人決定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合同糾紛,那么對于合同糾紛應由哪個法院管轄呢?當事人要想勝訴就要準備好相關的證據,那么合同糾紛訴訟需要哪些證據呢?對于這些問題,本文將詳細為您介紹。一、合同糾紛應由哪個法院管轄?(一)當事人想約定管轄時,在不違反法院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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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他人輕傷二級什么情況下判6個月? 造成他人輕傷二級什么情況下判6個月?造成他人輕傷二級判6個月的情形: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且沒有實施其他犯罪行為。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
·商標侵權是指百分多少相似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相似度多少會構成侵權,但是未經許可使用相似度高的文字圖案注冊商標的,構成商標侵權。判定商標相似,應該以公眾一般注意力為標準,還應該考慮商標的知名度。相同或相近似的認定按照如下方式認定:如果兩者的形狀、圖案、色彩等主要設計部分(要部)相同,則應當認為兩者是相同的外觀設計;如果構成要素的主要設計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則應當認為是相近似的外觀設計;如果兩者的主要設計部分或者要部或者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則應當認
·商標無效宣告的步驟是什么? 商標權無效,商標權的宣告無效是指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的制度。一、商標無效宣告的步驟是什么?1、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的,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2、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3、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
·如何認定名譽權糾紛案件 如何認定名譽權糾紛案件(一)、行為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為并指向特定人。根據《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侵害名譽權的行為并指向特定人,誹謗作為其主要的形式,因此認定行為人的行為與各構成對了人名譽權的侵害。首先應當確定行為人是否對他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為。1、侮辱行為侮辱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式貶低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在侮辱他人的情況下,行為人主觀上都具有毀損他人名譽的故意目的,侮辱行為通常表明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惡意。侮辱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①
·無償租車合同哪些公司承擔? 無償租車合同哪些公司承擔?無償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權利而不償付任何代價的合同,又稱恩惠合同。無償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給予某種利益,對方取得該利益時不予支付任何代價的合同。無償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實踐中主要有贈與合同、借用合同、無償保管合同等。在無償合同中,一方當事人不支付對價,但也要承擔義務,如無償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負有正當使用和按期返還的義務。無償合同不是無效合同,不是可以隨意撤銷或解除的合同,不是違約也不需要承擔法律
·打遺產繼承官司的訴訟技巧 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經歷一些官司,同時也可能經歷到遺產繼承官司,打遺產繼承官司有很多的法律知識需要我們來了解,打遺產繼承官司的訴訟技巧有哪些?打遺產繼承官司時我們需要注意的一些問題?為您解答。打遺產繼承官司的訴訟技巧1、就起訴方(原告)來說,要把握以下幾點:要明確起訴的條件。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起訴應該符合的條件是:(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代理人假公章所簽合同仍合法有效,公司或需 構成表見代理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代理人表現出了其具有代理權的外觀;二是相對人相信其具有代理權且善意無過失。雖然2006年修訂后的《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但從實踐情況看,在公司設有董事長的情況下,由董事長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況是普遍現象。并且,董事長雖不一定同時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但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其相較于公司其他管理人員顯然享有更大的權力,故其對外實施的行為更能引起交易相對人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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