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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鑒定標準是怎樣的 人身損害鑒定標準是怎樣的,劃分依據是什么對于人身損害,需要先進行了相應的傷情鑒定后,才能作出進一步的賠償。那么這個人身損害鑒定標準是怎樣的呢?我們在下文中整理了相關內容,馬上為您做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一級傷殘劃分依據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2、意識消失;3、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4、社會交往完全喪失。二級傷殘劃分依據1、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 ·贍養糾紛調解技巧有哪些,如何調解贍養糾紛? 不少糾紛的處理方式中都有調解,而進行調解往往是由第三方主持的。為了保證能夠調解解決糾紛,需要注意一下調解中的技巧。那么對于贍養糾紛來講,調解技巧都有哪些呢?現在我們就為您做詳細解答。做好贍養糾紛的調解工作是落實司法為民的要求,是保護弱勢群體利益的要求,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調解過程中,應當充分利用贍養糾紛固有的特點對調解工作的積極作用,盡量減少對調解工作的不利影響,以期做到提高贍養糾紛調解的成功率,切實保障和維護老年人的合 ·支付撫養費的標準是怎樣的 支付撫養費的標準是怎樣的在離婚案件中,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婚姻法》解釋(一)第21條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是: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行業平均收入,參照
·企業轉讓合同生效條件是什么? 企業轉讓合同生效條件是什么? 依據我國《合同法》第45條的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在附條件的合同中所附的條件,必須具備以下要求:1、條件必須是將來發生的事實。2、條件在將來是否會發生,當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當事人將不可能發生的事實作為合同失效的條件,視為根本
·購房合同違約金最高比例是否有明確規定 購房合同違約金最高比例是否有明確規定?購房合同違約金最高比例是有規定的,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具體的數額標準則沒有做出統一規定。由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大多屬于格式格式,對于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約定相對比較明確,一旦出現約定不明的情況,我們也可以根據《商品房買賣解釋》的有關規定確定有關損失的計算方法。《商品房買賣解釋》第17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間有關主
·最新河源市搶奪罪量刑標準 實踐中認為,搶奪公私財物要是數額不大,并且情節顯著輕微的話,則不構成犯罪。由此可見,要構成搶劫罪,必須要滿足數額較大的標準,但是各個地區在這方面的規定不太一樣,也就導致了最后的具體量刑有一定的差距。今天,我們為您帶來河源市搶奪罪量刑標準的內容,供你參考。1、構成搶奪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
·胎兒繼承權繼承法的規定是什么? 胎兒繼承權繼承法的規定是什么?《繼承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1、胎兒未出生即死亡的,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按照比例由原繼承人分配;2、胎兒出生后死亡的,此時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轉化為胎兒的遺產,由胎兒的繼承人按照法定繼承來繼承;3、胎兒出生后存活的,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由胎兒繼承,為胎兒享有的財產。二、相關知識的規定怎么樣的?為胎兒保留遺產份額要注意的問題:在分割遺產
·離婚怎樣可以爭取孩子撫養權? 離婚夫妻都想得到子女的撫養權,這是人之常情。但是,法律對這反面的規定十分嚴格。而且,有很多人對子女撫養權問題比較疑惑。那么,離婚怎樣可以爭取孩子撫養權?為此,我們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此條規定僅是確立了撫養權
·一、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個人財產怎么分割 一、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個人財產怎么分割?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論結婚經過多少年,一方婚前財產仍歸一方所有。具體可分為以下四類: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
·工傷期內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工傷期內能解除勞動合同嗎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的規定,如果員工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也就是說在通常大部分情況下,只要工傷后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除非有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影響,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外,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勞動者依然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二、工傷期間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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