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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路上駕電動車有醉駕嗎? 一、在路上駕電動車有醉駕嗎?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不得醉酒駕駛非超標電動自行車,違反者處以50元罰款。而且,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電動車技術指標屬于機動車,這時醉酒駕駛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電動車要是沒達到機動車的標準,醉酒駕駛不承擔刑事責任。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電瓶車醉駕造成事故如何確 ·集體勞動爭議應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多久結束 集體勞動爭議應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多久結束一、集體勞動爭議應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多久結束我國法律對于集體勞動爭議案件的結案時限做出以下規(guī)定: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在收到仲裁申請后的60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jīng)批準可以延長30日。處理集體勞動爭議,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可延長15日。二、集體勞動仲裁程序1、申請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必須有當事人的申請,否則,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該案件。根 ·年終獎免稅政策是如何規(guī)定的? 對于那些在企業(yè)單位上班的職員來說,不僅可以受領正常的薪資,平時還有可能得到一些津貼獎勵,在年終時,若滿足受領條件,還可以得到用人單位的年終獎,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年終獎免稅政策是怎樣的?若不能免稅,需要按照怎樣的規(guī)定納稅呢?一、年終獎免稅政策是如何規(guī)定的?年底獎金要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年底獎金屬于工資薪金收入,要按工資薪金收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
·溫州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溫州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為了城市建設的越來越規(guī)范、越來越美好,很多城市都開始對城市的老舊違規(guī)建筑進行拆遷,拆遷時會按照相關的法律政策給予拆遷戶一定的補償,補償?shù)臉藴拭恳荒甓紩僧數(shù)氐牟疬w部門針制定,浙江溫州相關的拆遷部門,針對經(jīng)濟和房屋拆遷情況,推出了溫州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溫州市市區(qū)征收農(nóng)民集體所有土地管理辦法》最新溫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第二十九條 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本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合理補償。拆 ·離婚后爭取撫養(yǎng)權的有利條件是什么? 離婚后爭取撫養(yǎng)權的有利條件是什么一、離婚后爭取撫養(yǎng)權的有利條件是什么1、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如涉及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據(jù)。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yǎng)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于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
·合同規(guī)定賠償最多是多少 合同規(guī)定賠償最多是多少根據(jù)這一規(guī)定,違約金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對方的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按照《合同法》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的規(guī)定,如果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應當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根據(jù)《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guī)定,違約金過高的比較標準為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如上所述,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履行利益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
·我國規(guī)定一般孩子撫養(yǎng)費是多少年? 我國規(guī)定一般孩子撫養(yǎng)費是多少年?1、父母撫養(yǎng)子女一般到18周歲為止,年滿18周歲的人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2、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shù)匾话闵钏降模改缚赏V菇o付撫育費。3、父母應當負擔雖年滿18周歲,但是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育費。4、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指患有嚴重疾病、殘疾、喪失部分勞動能力,不能參加正常就業(yè)的人。6、尚在校就讀的,在校指高中及其
·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工傷員工嗎 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工傷員工嗎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用人自主權,但這個用人自主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也就是說,單位在聘用員工后,不能隨意辭退員工。不過,如果員工發(fā)生了工傷事故,此時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工傷員工嗎?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工傷員工嗎勞動者在工傷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關系。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法律明確規(guī)定了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 ·一、東莞醉駕關在哪里的規(guī)定是什么? 一、東莞醉駕關在哪里的規(guī)定是什么?東莞醉駕關在哪里的規(guī)定是:醉駕判3至6個月的話,一般不會放到監(jiān)獄執(zhí)行,直接關押在看守所,直到刑滿釋放。醉駕已經(jīng)構成危險駕駛罪,是要判刑的。一般醉駕如果沒其他的事情那拘役(六個月以下)。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駕駛員醉駕被關在哪里?醉駕判3至6個月的話,一般不會放到監(jiān)獄執(zhí)行,直接關押在看守所,直到刑滿釋放。醉駕已經(jīng)構成危險駕駛罪,是要判刑
·檢察院批捕后公安局延期兩次可以嗎? 一、檢察院批捕后公安局延期兩次可以嗎?《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jīng)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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