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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個人借條怎么寫抵押車 一般個人借條怎么寫抵押車一、一般個人借條怎么寫抵押車私人抵押車借條只有寫明以下內容即可:雙方的詳細信息、借款內容、借款總金額、借款期限、借款的支付及償還、違約責任、抵押物的具體信息、抵押物的保管、抵押物的處置、費用的承擔、生效的條件、簽訂的時間即可。二、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四)抵押擔保的范圍;(五)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三、機動車輛抵押程序抵押需要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二條 申請抵押登記,應當填寫《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證明、憑證,由機動車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一)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登記證書;(三)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 ·遺贈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遺贈扶養協議是否有效 遺贈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遺贈扶養協議是否有效一、遺贈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遺贈扶養協議是否有效?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是無效的,遺贈扶養協議生效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遺贈人和扶養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協商一致,協議條款完備,權利義務明確、具體、可行;3、遺贈的財產屬遺贈人所有,產權明確無爭議;4、財產為特定的、不易滅失;5、遺贈人的債權債務有明確的處理意見;二、遺贈扶養協議應該怎么寫?遺贈扶養協議詳細范本甲方(遺贈人、被扶養人):性別: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證號:乙方(受贈人、扶養人):性別: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證號:甲方愿意將本協議第一條中所有的個人財產遺贈給乙方,并由乙方承擔扶養甲方義務;乙方愿意承擔扶養甲方義務,并愿意接受甲方遺贈的財產,為此,就遺贈扶養相關事宜,在雙方平等自愿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第一條甲方所有的如下個人財產在甲方去 ·沒有出生的腹中胎兒有沒有繼承權 沒有出生的腹中胎兒有沒有繼承權一、沒有出生的腹中胎兒有沒有繼承權正常情況下胎兒終有一天是會出生的,為了保全胎兒出生后的合法權利,我國繼承法對胎兒的繼承權作出了特殊規定,即保留胎兒的繼承權,這是“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的例外。但胎兒出生時就已經死亡的除外。《民法典》第十三條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第十六條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二、繼承原則有哪些規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四)遺產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簽了遺贈扶養協議可以撤銷不 簽了遺贈扶養協議可以撤銷不?簽了遺贈扶養協議不可以隨意撤銷,解除遺贈扶養協議的條件:1、雙方協商同意,致協議解除。如果遺贈扶養協議當事人一方的情況發生變化(包括遺贈人另有親屬扶養或扶養人喪失扶養能力),一方當事人有正當理由,可以要求雙方協商解除協議。如系遺贈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應對扶養人已盡的義務在經濟上給予適當補償;如系扶養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一般不給予扶養人經濟補償。2、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扶養人或集體組織與公民訂有遺贈扶養協議,扶養人或集體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供養費一般不予補償。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則應償還扶養人或集體組織已支付的供養費用。二、遺贈扶養協議無效情況有哪些?遺贈扶養協議無效的情形主要有:1、無效遺贈扶養協議導致的失效;2、遺囑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導致的失效;3、違背遺囑人真實意愿導致的失效;4、多份遺囑內容沖突導致的失效;5、遺囑人生前對自己財產的處 ·父母繼承兒子遺產期限有哪些規定 父母繼承兒子遺產期限有哪些規定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民通意見》繼承的訴訟時效按繼承法的規定執行。但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未明確表示放棄繼承的,視為接受繼承,遺產未分割的,即為共同共有。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延長,均適用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在訴訟 ·遺贈扶養協議是不是比遺囑更好? 遺贈扶養協議是不是比遺囑更好?遺贈扶養協議與遺囑都是遺產處理的方法,不存在好壞的說法,但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是高于遺囑。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二、遺囑的方式有哪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 ·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區別有哪些? 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區別有哪些?遺贈扶養協議與遺贈都是財產所有人對自己的財產在生前作出處分,在死后實現財產所有權轉移的行為,但是兩者有以下的區別:1.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法律行為,而遺贈是單方法律行為。遺贈扶養協議采用合同形式,而遺贈的意思表示采用遺囑形式。2.遺贈扶養協議是死后生效行為與生前生效行為的結合,而遺贈屬于死后生效的行為。3.遺贈扶養協議中的扶養人必須是有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集體組織,而遺贈中的受遺贈人可以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4.遺贈扶養協議屬于有償的行為,遺贈是無償的行為。二、遺贈與贈與的區別有哪些?遺贈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不接受遺贈的意思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贈與是諾成行為,只要當事人達成合意贈與關系就可以成立。達成合意后,贈與方不履行贈與義務的,被贈與方可以要求贈與人履行。遺贈從形式上跟贈與雷-同。遺贈是發生在贈與人死亡之后的事,而贈與是生前行為。法理界將遺贈和贈與的區別確定 ·公民在辦理房子繼承過戶要多少錢 公民在辦理房子繼承過戶要多少錢涉及的稅費一般有:1、評估費:房屋評估額的0.5%;2、公證費:房屋評估額的2%;3、契稅:房屋評估額的1.5%;4、登記費:80元。房屋繼承不需要個人所得稅。目前我國沒有遺產稅,所以因繼承房屋所需要繳納的稅費是最基本的印花稅及工本費。另外我國雖然取消了繼承房產必須要公證的要求,但許多房產局在辦理房屋繼承時為保險起見,一般還是都會建議先去做個繼承權公證,這也是需要一筆費用的。如果達不成協議,還要起訴到法院要求分割,就需要有訴訟費和律師費。雖然我國現階段沒有遺產稅,但不排除以后會征收遺產稅,這就需要事先作好準備,可以通過事先贈與的方式規避遺產稅,而且要提早冊,在被繼承人死亡五年前有效,當然也可以適當購買一些高杠桿的人壽保險來對對沖風險。這樣也可以滿足現金流的要求。因為如果遺產稅開征的話,是需要先交稅之后才能繼承遺產。參照國外的經驗,遺產稅的稅率還是比較高的,這就需要我們事先進行規劃。二、遺產房產過戶流程有哪些?(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 ·網簽合同備案的作用有哪些 網簽合同備案的作用有哪些1.網簽后業主資質經過核實會更加可信,盤源信息也更加可靠,以后找房子可能會更方便、快捷,交易的流程也更加清晰。2.交易過程全部信息化后,可以縮短買賣雙方交易遞件的時間。整個網簽過程市民也都可以通過網上實時查詢,得知二手房交易的辦理進程。3、網簽之后,交易將會更加透明,以前那種經紀公司利用客戶與業主之間信息不對稱,吃差價的現象將徹底杜絕,交易雙方權益將會更有保證。4.網簽之后更加有利于政府部門對二手房市場進行監控。政府將會掌握最真實的市場信息,這對上級主管職能部門監控市場,出臺各項市場政策提供更加有力的數據支持。5、交易過程中的資金將會更加安全,以前如何確保交易資金的安全,是買賣雙方都關心的一件大事。現在出臺的資金監管方案,將會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讓雙方都放心的平臺,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證交易過程中的資金安全。二、網簽和備案的作用是什么意思?網簽和備案的作用主要在于發生法律效力,網簽只是房地產管理部門為規范房地產企業規范銷售房屋,防止開發企業捂盤以及一 ·老人土地遺贈扶養協議是否有效 老人土地遺贈扶養協議是否有效?土地遺贈扶養協議是無效的,因為土地不是公民私產,老人也只有使用權,從土地的性質來看,居民享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權,其土地所有權仍屬集體所有,居民本人及其同住親屬死亡土地使用權自然消滅。遺贈扶養協議生效需要滿足以下條件:遺贈人和扶養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協商一致,協議條款完備,權利義務明確、具體、可行;遺贈的財產屬遺贈人所有,產權明確無爭議;財產為特定的、不易滅失;遺贈人的債權債務有明確的處理意見;二、遺贈扶養協議的結構寫法是怎樣的?遺贈扶養協議甲方(遺贈人):×××(寫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議如下:1、甲方所有的×××(寫明遺贈財產的基本情況),在甲方死亡后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的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2、乙方應于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元,醫療補助費××元(可以約定其他費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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