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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關押在什么地方? 行政拘留關押在什么地方?一、行政拘留關押在什么地方?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的執行場所是拘留所,而不是關押在看守所。行政拘留裁決權屬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后,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1、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范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采取的懲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采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2、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二、行政拘留能否保釋1、行政拘留沒有保釋,但是因自身或家庭面臨某種困難,確實需要出所解決的,可以請假。2、行政拘留期限一般最長是15日,數個違 ·在我國什么是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一、在我國什么是勞動合同補充協議?合同“補充協議”或者稱為“協議補充”,是指當事人對于合同中的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而達成的協議。“補充協議”是相對于已經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協議補充”就是通過協議方式補充已經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經存在的合同與“補充協議”之間是主從關系。已經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補充協議”是從合同。已經存在的合同作為主合同不以“補充協議”的存在為前提,或者說不受“補充協議”的制約而獨立存在。反之,“補充協議”必須以已經存在的合同的存在為前提,自身不能獨立存在。盡管“補充協議”相對于主合同而言沒有獨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協議。因此,“補充協議”的成立和生效與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據相同。二、勞動合同注意事項1、關于合同的形式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必須要有雙方當事人,有合同條款,有日期,合同為一式兩份,勞動者一份,用人單位一份。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勞動者享受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期間,還涉及到日后有可能發生的訴訟時效。在簽訂 ·公司法中表決權與股權有何區別關系 公司法中表決權與股權有何區別關系相信經營小型公司的人都聽說過公司法。畢竟我們在公司的運營中要遵守公司法來進行操作,其實對于公司法相信很多人只是知道這個名詞,并不會一定知道他的有些具體內容是什么。這個現象還是普遍存在的,今天我就以公司法中表決權與股權為切入點,對公司法進行了解吧。下面我們就為您詳細介紹。公司法中表決權與股權?公司法對股東行使表決權有明確的規定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第七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 ·怎么成功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鑒定流程主要包括向勞動部門申請、到指定醫院檢查、再由勞動部門做出判斷。這是一個嚴謹的法律流程,怎么成功申請工傷認定?首先是要明確工傷認定的期限限制,并且規范填寫申請表,之后的步驟按部就班的進行就自然會成功。下面我們就介紹申請工傷認定的具體要求。一、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及申請人工傷員工可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規定的工傷待遇等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勞動者在申請做工 ·只有身份證明能起訴離婚嗎? 當今社會,因為夫妻關系不和,吵架離婚的例子數不勝數。離婚在現在已經不是什么值得大驚小怪的事情了。再恩愛的夫妻,也有也有過不下去日子的一天。為了能夠盡快結束雙方感情,很多人會選擇起訴離婚,但是只有身份證明能起訴離婚嗎?下面我們就為您解答一、只有身份證明能起訴離婚嗎?不可以,必須具備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才可以。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起訴離婚的條件包括: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4、《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對于起訴離婚條件的相關規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在我國勞動合同沒續簽合同怎么辦 一般公司不會無緣無故的不和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的,但是受到國家法律制度的約束,用人單位也不可以隨著自己的意愿隨意處理到期的勞動合同。有部分勞動者其實都在生活當中遇到過類似的情形,就是勞動合同到期以后,公司不和自己去簽合同,而且本人遇到這種情況也確實不知道在我國勞動合同沒續簽合同怎么辦?一、在我國勞動合同沒續簽合同怎么辦?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選擇不續簽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從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二、簽訂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有哪些《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 ·工傷鑒定費會計分錄有哪些規定? 工傷是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受到了身體的傷害,導致勞動者的勞動能力受到損害,勞動者可以依據工傷的相關規定的獲得賠償,但是工傷是需要鑒定的,之后鑒定是工傷之后才能獲得相應的賠償,否則是不能獲得賠償的,工傷鑒定要繳納鑒定費那么工傷鑒定費會計分錄有哪些規定?一、工傷鑒定費計入什么科目?(1)如果沒有上保險,工傷費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2)如果單位上保險了,單位墊付的費用,暫時記入“其他應收款”科目。二、工傷鑒定費怎么做賬工傷鑒定如果最終認定下來,相關鑒定費用會予以返還,所以現在先掛其他應收款,如果最終鑒定下來返還時予以沖銷,如果最終鑒定沒有成功,費用不退還,再轉為福利費支出。三、工傷鑒定費用由誰來支付按現行規定,工傷后,進行傷殘鑒定的,有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承擔,沒有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的。1、由用人單位承擔費用的情況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1)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2)五級、六級傷殘職 ·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多少錢? 在離婚的過程中,會因為各種原因造成夫妻的不合以及沖突。離婚有兩種,一種是協商離婚,另一種是起訴離婚。起訴離婚是一個對于夫妻一方相對公平的過程,也是解決夫妻財產或其他沖突的較為好的方法。那么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多少錢呢?一般情況下,是根據案情以及財產的多少來判定訴訟費用。在下文中將為您進行解答。一、起訴離婚的流程(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 ·國家賠償法實施之前是怎樣賠償 在申請國家賠償之前,可能會發現時間在賠償法實施之前,對于這種事情,申請者可能就會有所疑問,那么,國家賠償法實施之前,國家對于錯判的案件是怎樣賠償的,國家又是怎樣處理這樣的事情呢,下面將由我們告訴您。《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第一款:行駛偵查工作人員,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的,受害人取得賠償權利。第三十九條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1987年公安部頒發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96條:被告人在偵查中的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第97條案件經過預審,取得能夠證實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應當及時結案;第9條在結案處理前發現不應當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國家賠償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國家賠償法》不溯及既往。即: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行為,發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依照以前的有關規定處理。發生在1995年1 ·畢業之后學校要勞動合同才給畢業證這么做合法嗎 一、畢業之后學校要勞動合同才給畢業證這么做合法嗎答案是當然不正常的行為。一,學校畢業要勞動合同(學校為了提高就業率、知名度)是不合法的,學生只要完成了相應的學業能力考核,就可以畢業,和是否實現就業無關; 二,如果學校以當事人沒有勞動合同為由,不發給學生畢業證書,可以向上一級教育部門反映,也可以向當地媒體求助,還可以寫市長信箱來解決問題。學校應該是按照相關政策要求如此,另外檔案里有實習協議或勞動合同不會影響到你其他事情,這是一個實習過程和工作經歷。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于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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