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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申請取保候審手續有哪些? 律師申請取保候審手續有哪些?一、律師申請取保候審手續有哪些?律師申請取保候審有三種方式,不同方式有不同手續和程序。第一種是在拘留期間向公安機關提交《取保候審申請書》。第二種是在逮捕決定作出之前向檢察院提出《不予批準逮捕法律意見書》,并附上相應證據材料。這種情況并非嚴格意義上的取保候審,只是結果等同于取保候審。第三種是在嫌疑人被檢察院逮捕后至法院判決生效前,向辦案機關提出《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書》,要求重新審查羈押嫌疑人的必要性,如果被認為無必要,將會被變更為取保候審。這種情況也不是取保候審,我們稱之為羈押必要性審查,但是如果辯護意見被采納,結果就是取保候審。所以當被告或親屬不能寫申請時也可以聘請名律師來完成,對這名律師本身沒什么要求,只要熟悉以上的流程和手續的基本都沒問題。二、取保候審的流程是怎樣的?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 ·農村土地確權之后發的新證有多重要? 農村土地確權之后發的新證有多重要?國土部、財政部、農業部,三大部門辦公廳日前聯合發布關于印發《加快推進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方案》的通知,在掌握全國農墾土地利用基本情況基礎上,無爭議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任務。這次是要狠抓一下了,必須要盡快落實,目前全國未確權登記發證的農墾國有土地約3.8億畝。這么加大人力財力的加快落實確權發證,可以預見一個風向標——這個新證要有大用了!新證的主要作用:1、抵押貸款。從已經發證的區域來看,新證是抵押貸款不可缺少的一份證明。2、土地流轉。想出去打工或者做其他買賣,想把地租出去,以后可能這個新證是必須要的了。3、領農業補貼。都說新證也就是土地的身份證,這話倒也沒錯。預計以后領農業補貼,都是依據新證來發的,沒有證的話……補貼還是你的嗎?今年頒發的“土地證書”含金量也是前所未有的高土地確權就是頒發土地的身份證,上面繪有每家每戶承包地的宗地圖,四至、面積、田塊數,一清二楚。一證在手,農民就此吃下了“定心 ·破產重整超過債權申報期限怎么辦? 破產重整超過債權申報期限怎么辦?一、破產重整超過債權申報期限怎么辦根據破產法規定,人民法院在通知或公告債權申報通知的時候,會相應指定債權申報期限,破產企業的債權人應當按照指定的債權申報期限進行債權申報。如果超期未進行債權申報的,并非不可以補充申報,但是補充申報的而產生的管理人審查債權等費用應當由申報人承擔,切未按期申報將會有諸多風險:1.未按期申報,已經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實務過程中,破產財產分配往往不止一次,但是第一次分配多為大額分配,如債權人在第一次分配后申報債權,那么根據法律規定,第一次已經進行的財產分配不再對補充申報債權人分配,故得到實際清償的比例會遠遠降低。2.未按期申報,程序權益無法保證。破產程序過程中,諸如處置破產企業財產、各重整事項、和解條款等重要事項需要債權人來表決,如債權不積極申報債權便無法參加債權人會議,無法行使表決權。二、破產重整時向法院申請的提交的資料破產企業財產總值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長期投資。法院 ·倒簽合同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倒簽合同的法律風險在倒簽合同的情況下,在合同文本生效前就已經開展了業務活動,通常缺少對合同相對方的資信狀況、履約能力進行審查,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也僅限于口頭約定,沒有通過合同進行確定。這種情況導致合同簽訂前的履行過程存在不確定性,法律責任界定不清,容易產生法律糾紛。在產生糾紛后,倒簽合同使得取證困難,可能使得企業付出更高的成本解決糾紛,不能發揮合同事前控制風險的作用。例如,在采購合同中,合同所涉標的價格可能受市場經濟形勢影響而產生波動,在倒簽合同的情況下,合同雙方會為了己方利益而就合同價款發生爭議;若在運輸途中產生了損失,合同雙方亦可能就風險分擔問題產生爭議。再如,在施工合同中,如果發生了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工程量變更等事項,由于事先沒有簽訂合同,雙方易就相關事項發生爭議。二、如何防范倒簽合同的發生倒簽合同與企業正常管理制度和程序不符,會給企業造成風險,在實踐中應當對其進行有效控制以避免不良后果。第一,在公司經營過程中,公司應當著力提高合同承辦人員的法律意識,明確告知 ·不申報債權能否直接起訴? 不申報債權能否直接起訴??一、不申報債權能否直接起訴債權人沒有申報債權,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五十六條 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債權人未依照本法規定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在破產程序中,破產債權申報應當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期間進行。債權人逾期無正當理由申報債權的,視為其自動放棄債權,將得不到任何清償。逾期未申報的債權,債權人單獨提起訴訟的,應由受理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受理。經審理查明為逾期未申報債權后,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駁回其訴訟請求。由于破產企業未提交該債權人名單,法院未能通知該債權人申報債權的,則該債權人應當在法院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申報債權。如果在該公告期內債權人仍未申報債權,又不屬于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可以申請順延期限 ·什么時候可以辦取保候審? 什么時候可以辦取保候審?一、什么時候可以辦取保候審?偵查階段:普通案件偵查是由公安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偵查由檢察院辦理。一般來說,在偵查階段辦理取保候審是效率最高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之后,逮捕之前,如果有可能,犯罪嫌疑人自己或者其家屬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即愿意交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保證隨傳隨到,如違反法律規定,愿承擔法律責任。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屬委托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審查起訴階段:也就是檢察院審查起訴的階段。檢察院階段也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但一般會比較難。檢察院對于證據充分的案件,會很快移送法院。證據不充分的案件,可以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除非一些個別的比較特殊的案件,可以在檢察院審查起訴時取保候審。在檢察院主持下達成和解的傷害案件,也可能在這個階段辦理取保候審。審判階段:也就是法院審判的階段。法院判決之前都是可以取保候審的。證據不足的,超期羈押的,都有可能會在這個階段辦理取保候審。二、取保候審后一般怎么判? ·農村耕地確權了還能蓋房子嗎? 農村耕地確權了還能蓋房子嗎?農村耕地確權了不能蓋房子。首先,咱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確權。土地確權是指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簡單來說就是,明確土地的權屬關系,確定之后頒發證書,明確了所有權依然歸集體所有,你擁有確權范圍內土地的使用權,承包權以及經營權。以前,如果有什么關于地的糾紛,也不是很好處理,基本上以協商為主,確權完成以后,你的土地就可以受到明確的法律保護了,畢竟已經全都記錄在案。然后要強調的是,確權并不會改變土地的性質。也就是說,原來是耕地,確權之后還是耕地,如果以前耕地不允許建房,那么確權之后也是不允許的。《土地管理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并且對于農民承包的土地,其所有權屬于國家或集體所有,農民個人只有使用權,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改變土地耕地的性質。并明令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 ·合同的補充協議有效嗎? 合同的補充協議有效嗎??一、合同的補充協議有效嗎合同“補充協議”或者稱為“協議補充”,是指當事人對于合同中的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而達成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相對于已經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協議補充”就是通過協議方式補充已經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經存在的合同與“補充協議”之間是主從關系。已經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補充協議”是從合同。已經存在的合同作為主合同不以“補充協議”的存在為前提,或者說不受“補充協議”的制約而獨立存在。當補充合同的約定與主合同的約定發生矛盾時,應該以時間在后的約定條款為準執行。時間在后的約定,實際上是對主合同的原約定的重新修訂,該新約定是補充合同的精要和實質。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條款為準執行,那就失去了補充合同存在的意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七條當事 ·擔保債權如何申報? 擔保債權如何申報?一、擔保債權如何申報1、應申報的破產債權的范圍。破產法(試行)第三十條規定:“破產宣告前成立的無財產擔保的債權和放棄優先受償權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為破產債權。”如果債權人未依法律的規定申報債權,則其程序法與實體法上的權利均歸于消滅,即債權不復存在。破產法(試行)第九條規定:“逾期未申報債權的,視為自動放棄債權。”2、申報破產債權的期限。申報破產債權的期限是指法律規定或法院指定的債權人向法院或其指定機關申報債權的期間。破產法(試行)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破產案件后10日內通知債務人并發布公告。人民法院在收到債務人提交的債務清冊后10日內應通知已知的債權人。債權人應當在收到通知后1個月內,未收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在破產公告后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3、申報破產債權的內容。破產法(試行)第九條規定,債權人在申報債權時,應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明材料。這些證明材料應包括申報債權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債權的內容和 ·符合規劃的違法建設工程可補辦確權嗎? 根據該“通知”,“在本通知生效之日以前已建成且符合城鄉規劃或整改后符合規劃要求的違法建筑工程,按照本通知的規定補辦產權確認手續”。補辦確權不含自建房、商品房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建或已建違法建設工程將不適用該“通知”的規定:(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及《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八十條規定的“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情形;(2)位于一級水源保護區內的;(3)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4)違法開山毀林造地的;(5)位于危險邊坡上或受危險邊坡嚴重威脅的;(6)經有資質的房屋鑒定機構檢測確定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整改后無法達到安全使用要求的;(7)位于城市軌道交通特別保護區范圍內、城際鐵路和國家鐵路安全保護區內的建構筑物和設施等;(8)屬于順德區產業目錄中淘汰、禁止類的項目;(9)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一、用地與地上建筑設施分開處理對符合條件的違法建設工程,順德區將按照用地與地上建筑設施分開的原則進行確權。完善用地權屬手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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