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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刑的前提條件有哪些 除了被判處死刑的罪犯,判處其他四種主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間其實都是可以為自己爭取減刑的。而在此之前,最好先了解清楚想要減刑需要符合什么條件才可以。那到底減刑的前提條件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減刑的前提條件有哪些減刑,是指對于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人,在刑罰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適當減輕原判刑罰的制度。前提條件:只能對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人減刑。(1)對于死緩依法減為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雖然實質上減輕了刑罰,但不是刑法第78條規定的減刑。刑法第50條規定:“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2)附加刑的減輕也不是刑法第78條規定的減刑。例如,在死刑緩期執行或者無 ·投保人的條件有哪些 投保人的條件有哪些內容?一、保險人定義也稱要保人,是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賦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自然人與法人皆可成為投保人。成為投保人的條件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二、投保人的條件投保人是任何保險合同不可或缺的當事人之一,它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應當具備以下三個條件:1、投保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否則所訂立的保險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2、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必須具有保險利益,即對保險標的具有法律上承認的利益,否則投保人不能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若保險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不具有保險利益的投保人簽訂了保險合同,該保險合同無效;3、投保人應承擔支付保險費的義務,不論投保人為自己利益還是為他人利益訂立保險合同,均應承擔支付保險費的義務?!侗kU法》第十條規定: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 ·員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在 員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但勞動者應注意并不是所有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勞動者都能休年假。那么,哪些員工不能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呢?詳細內容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哪些員工不能享受當年的年休假(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職工已休完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上述情況(二)、(三)、(四)、(五)項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二、如何計算年休假工資年休假工資的基本規定在一般情況下職工享受年休假期間可以獲得與日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其具體計算公式為:職工本人月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 ·未續簽合同要給雙倍工資嗎 未續簽合同要給雙倍工資嗎一、未續簽合同要給雙倍工資嗎應當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秳趧雍贤▽嵤l例》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即將終止時,用人單位應及時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如雙方均愿意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時,應及時辦理勞動合同續訂手續,避免爭議發生二、雙倍工資是否受時效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第1款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睆倪@里看,雙倍工資主張應該受到一年仲裁時效的限制。但是有人認為同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第4款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單位也是應該按照國家的規定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單位也是應該按照國家的規定支付其相應的工資,也就是我們說的試用期工資。但在此期間,勞動者的福利待遇肯定是無法跟轉正之后相比的,那么這個時候的試用期工資標準是怎樣的呢?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試用期工資標準是怎樣的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職工的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可以維護新招收職工的利益,使被錄用的職工有時間考察了解用人單位的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及勞動合同約定。由于《勞動法》對試用期的規定非常原則,缺乏具體的可操作條款,實踐中用人單位往往利用試用期的“模糊規定”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試用期演變成了“白干期”、“廉價期”,勞動者 ·哪些財產可以被認定為彩禮 男女之間會贈禮物是很正常的,有的情況下可能贈與的禮物價值比較大,如結婚彩禮。但并不是說只要是男女贈送給女方的禮物就一定能認定為彩禮。那到底哪些財產可以被認定為彩禮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哪些財產可以被認定為彩禮1、給付和受領彩禮的主體不限于雙方當事人;2、給付彩禮方在主觀上是非自愿的;3、彩禮主要歸女方娘家。彩禮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是付給女方的娘家了,真正用于其結婚置辦各種物品的反倒很少;4、彩禮在數額上往往很大;5、彩禮盡管在性質上不屬于買賣婚姻所得的財物和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但是有時候有交叉。給付彩禮在性質上是屬于“附解除條件的贈與”。在廣大的農村地區,老百姓操勞多年,傾其所有給付彩禮,是迫于地方習慣做法,為了最終締結婚姻關系,不得已而為之的。這種目的性、現實性、無奈性,都不容否認和忽視。作為給付彩禮的代價中,本身就蘊涵著以對方答應結婚為前提。如果沒有結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時彩禮如仍歸對方所有,與其當初給付的時的本意明顯背離。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有什么方式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有什么方式一、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有什么方式拆遷補償的方式有兩種,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貨幣補償作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貨幣補償操作簡單,且一次性了斷,不會產生延長過渡期限、被拆遷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時回遷等后續問題;二是貨幣補償更方便被拆遷人選擇住房,不受地點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質量不好而使拆遷雙方產生矛盾;四是更好地體現新《條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條件實行貨幣補償的,盡可能實行貨幣補償。新《條例》規定了拆遷貨幣補償標準確定的基本原則——等價有償,采取的辦法是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的辦法確定。新《條例》中的“產權調換”是拆遷人用自己建造或購買的產權房屋與被拆遷房屋進行調換產權,并按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進行結算調換差價的行為。也就是說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進行產權交換,被拆遷人失去了被拆遷房屋的產權,調換之后擁有調換房屋的產權。產權調換是房屋拆遷補 ·夫妻離婚起訴前要調解嗎? 現如今有不少夫妻都是選擇通過訴訟方式離婚的,但此時也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夫妻離婚起訴前要調解嗎?因為,很多人發現一些起訴離婚的夫妻最終是被調解離婚的。對于,這個問題,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夫妻離婚起訴前要調解嗎?夫妻離婚,按中國人傳統習俗,雙方能對共同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債務承擔等達成一致意見的,直接協商離婚,如果雙方達不能一致意見的,需要起訴到法院離婚。那么,離婚起訴前是否需要調解?起訴前調解有什么好處嗎?請看以下幾點:離婚起訴前調解的好處:(一)可以節約時間和經歷;(二)可以節約經濟成本;(三)可以使夫妻離婚后保持相對較好的離婚關系;通過以上的概述,可以看出,即使夫妻協議離婚不成,建議離婚起訴前還是需要進行調解的,這樣對雙方都是有好處的,俗話說的好“一日夫妻百日恩”,總比對峙公堂要好。二、離婚訴訟調解程序是什么?離婚訴訟調解程序是什么?法院進行婚姻調解工作是貫穿整個訴訟過程的,一般分為三個階段:(一 ·法院如何確定撫養費數額 要是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在子女撫養方面產生了爭議的話,就只能起訴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除婚姻關系了。那么在這種情況下,法院需要對撫養費數額進行確定。那到底法院如何確定撫養費數額呢?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法院如何確定撫養費數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的規定,法院要根據孩子的實際需要,當地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情況等因素確定撫養費。1、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如果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撫養費的給付方式是什么?撫育費最好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三、哪些情況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 ·醫療過錯如何賠償,有哪些 醫療過錯如何賠償,有哪些具體賠償項目?如果醫療行為經過醫學會鑒定,結論構成醫療事故,則適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確定的賠償標準,具體數額如下: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前期治療費用不能獲得賠償)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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