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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法解釋二全文 最新公司法解釋二全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47次會議通過,根據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07次會議《關于修改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破產企業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應否列入破產財產等問題的批復〉等二十九件商事類司法解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為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結合審判實踐,就人民法院審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適用法律問題作出如下規定。第一條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一)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二)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 ·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應注意事項有哪些 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應注意事項有哪些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應注意事項1、背書轉讓的方式通常在票據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票據法一般并不限制進行背書的次數,在背書欄或票據背面寫滿時,可以在票據上粘貼粘單”進行背書。背書應當由背書人簽章并記載背書日期。如果未記載背書日期,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而且背書也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2、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具體辦理流程:(1)匯票正面填寫日期、收款單位名稱、金額。(2)背面寫開戶行名稱,蓋本公司財務章、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樣,標明日期即可。(3)如果是委托銀行收款也要背書的,背書人就應填收款銀行的名稱。(4)或在背書的地方寫上被背書公司的名字,然后在下面的方框里蓋上公司預留銀行的印鑒章即可。3、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要注意什么問題?(1)銀行承兌匯票不能背書轉讓給個人。(2)背書轉讓無須經票 ·父子關系能斷絕嗎,怎么斷絕父子關系 一、父子關系是否可以解除?父子關系屬于血緣關系,這是不能用法律“斷絕”的。所以,在《民法典》中都有關于父子之間有撫養關系、贍養關系和繼承關系的規定,沒有“斷絕父子關系”的規定。既然沒有規定,就沒有相關的“程序”可言了。例如,《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既然法律規定了父子關系是法律的義務,如果有一方不承擔義務,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訴,那么,顯然是“斷絕”不得的。二、《憲法》中對于子女與父母關系的規定我國《憲法》規定父母子女之間有撫養教育、扶助的權利義務,親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解除。這種解除之成立主要根據我國《民法典》關于收養成立后,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消除的規定。非經如此,親生父母子女之間關系不得解除。即使自愿訂立了“解除父子關系協議”,但實際上這種做法是違法的,親生父子關系是不能自行解除的,雙方訂立的“解除父子關系協議”即使自 ·集體企業破產清算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集體企業破產清算的基本程序有哪些集體企業破產清算的基本程序:一、股東會做出解散公司的決議;破產清算程序的進入取決于破產程序的開始,公司進入破產程序按以下步驟進行:首先,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的公司,由其債權人或債務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產申請;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業破產,企業由此正式進入破產程序。二、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清算組由人民法院與同級人民政府協商指定,由相關人員包括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組成,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三、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 ·城市戶口能否繼承農村宅基地 隨著經濟發展,城鎮化的推行,很多農村子女都去到城市生活并轉為城市戶口,于是就面臨一個關于農村老家宅基地上房屋何去何從的問題。那么,城市戶口能否繼承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又該如何繼承呢?下面由我們為您一一解答。一、城市戶口繼承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的問題我國的《繼承法》中所列遺產的范圍中有房屋。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后,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公民的房屋屬于個人的合法財產,按照我照繼承法的規定是可以繼承的。不論是農村村民,還是城市戶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繼承洪法的規定享受繼承權,并且有權按照個人的意愿處置個人所有的房產,即城市戶口的公民可以繼承農村房屋。但是城市戶口的公民在繼承農村房屋時還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繼承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對支撐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根據前述《土地管理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宅基地是農民基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 ·開發商破產清算后對業主的影響 開發商破產清算后對業主的影響對于業主來說,開發商破產清算后的影響很大。下面我們來談開發商破產清算后,對業主有什么影響?開發商破產清算后,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開發商破產清算后,房子還沒拿到,業主該怎么辦?關于這個問題,許多業主一定很想弄明白。下面我們就來談一談。開發商破產清算后,對業主的影響有什么?這個是有影響的,開發商破產后,清算的時候資產會縮水,開發商沒錢回購這些已辦理按揭的房屋,就是開發商沒錢給銀行退放的款,除非爛尾樓被拍賣,然后就不會再成為爛尾樓,客戶買的房子也會照樣拿到手。開發商破產清算后,業主怎么做?房產屬于不動產,采用登記公示主義原則,即根據主管部門登記事項確定其權利歸屬。由此,對于尚未建成的房產項目,雖然買受人已經簽定了合同并辦理了備案,但是其所有權并未轉移至買受人,仍然屬于開發商的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的規定,該房產項目將被作為開發商的破產財產,償還債務。那么,買受人根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承擔返還房款以及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權利, ·農村宅基地的繼承問題有什么 不少人都習慣把宅基地看做是自己的私有財產,甚至把繼承宅基地看做是理所應當的事。到底宅基地能不能繼承,的我們就在本文中為您解釋農村宅基地的繼承問題,以此幫助您了解宅基地,了解自己應該享有的權益。一、宅基地沒有繼承權1、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公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2、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的規定,宅基地是農民基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是一種福利性質的,一般來講不能繼承。二、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于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1、按相關法律的規定,只有農村村民才有權使用本集體 ·如何區別入室搶劫和入室盜竊? 現今社會治安越來越好,但是仍有些許不法分子趁人之危,并且年關將至,各種入室搶劫和入室盜竊案件案件頻發無論何時都要防患于未然。那么如何正確的判斷入室搶劫和入室盜竊之間的區別呢?對于這兩個問題,我們給您解答。入室搶劫和入室盜竊區別一、入戶搶劫法律概念應是“入戶”,而非“入室”。入戶搶劫是指行為人用各種非法手段進入公民家中實施搶劫的行為。入戶搶劫是近年來搶劫罪中的常見多發情形。這里所說“戶”,應理解為居民住宅,并不包括其他場所,如單位的辦公樓、學校、公共娛樂場所等,否則,有悖立法原意。2、對“入戶”不能僅理解為進入住宅房間或者室內。對于搶劫獨門獨院居民住宅的,只要行為人進入了住宅院內,也應視為“入戶搶劫”。3、人戶搶劫的犯罪分子的入戶行為,在實踐中往往是到居民住宅破門撬鎖,危害非常嚴重,這種入戶行為本身就已構成本法第245條規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只是由于搶劫罪的入戶行為是其搶劫行為的手段行為的一部分,根據刑法處理牽連犯的一般原則,只以搶劫罪一罪從重處罰,不必 ·罪刑法定原則的體現是什么 《刑法》中具體規定了很多原則,如罪刑相適應原則、罪刑法定原則等等,不同的原則有不同的體現,那么您知道罪刑法定原則的體現是什么嗎?我們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1.罪刑法定原則在我國刑事立法中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刑法》第13條明文規定了犯罪定義,為區分犯罪與非罪行為確立了總的標準。(2)《刑法》第14條至第18條明文規定了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為認定犯罪提供了一般的規格和標準。(3)刑法分則條文對每一種具體的犯罪的構成要件作了明確規定,為認定各種具體的罪提供了具體的法律依據。(4)在《刑法》第32條至第35條中明確規定了刑罰的種類,即5種主刑、3種附加刑以及對犯罪的外國人單獨適用的附加刑,為依照法律處刑提供了根據。(5)明確規定了量刑的原則,包括《刑法》第61條規定的一般量刑原則以及具備各種法定情節的量刑原則,如自首、累犯等。(6)刑法分則條文明確規定了各種具體犯罪的法定刑,為對具體犯罪的正確量刑提供了具體的法律標 ·罪刑法定原則的派生原則有哪些 罪刑法定原則屬于《刑法》中規定的基本原則之一,而在這個原則下面還有一些派生的原則,那么法律規定的罪刑法定原則的派生原則都有哪些嗎?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一、罪刑法定原則的派生原則有哪些(1)絕對禁止適用類推,但是不禁止擴大解釋,把刑法的明文規定作為定罪的唯一根據。對于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行為,不能通過類推或者類推解釋以犯罪論處。(2)絕對禁止適用習慣法,把成文法作為刑法的唯一淵源。對于刑法上沒有明文規定的行為,不允許通過適用習慣法定罪。(3)絕對禁止刑法溯及既往,把從舊原則作為解決刑法溯及力問題的唯一原則。對于行為的定罪量刑,只能以行為當時有效的法律為依據,行為后頒行的新法沒有溯及既往的效力。(4)絕對禁止法外刑和不定期刑,刑罰的名稱、種類和幅度,都必須由法律加以確定,并且刑期必須是絕對確定的,既不允許存在絕對的不定期刑,也不允許規定相對的不定期刑。二、相對的罪刑法定原則是對傳統的絕對罪刑法定原則的修正,其基本內容是:(1)在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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