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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哪些是可繼承的遺產? 根據法律規定哪些是可繼承的遺產?《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3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二、繼承的類別有哪些1、法定繼承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等進行財產繼承的一種繼承制度。法定繼承是一個強制性規范,除被繼承人生前依法以遺囑的方式改變外,其他任何人均無法改變。根據《繼承法》第27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用法定繼承:被繼承人生前未設立遺囑繼承或遺贈,也沒有遺贈扶養協議的;全部無效或部分無效遺囑所涉及的遺產;遺囑未處分的部分遺產; ·農村女兒可以繼承父母土地嗎? 農村女兒可以繼承父母土地嗎?農村土地是不可以繼承的,但可以繼承使用,雖然土地所有權不屬于農民,但是土地的承包權以及經營權卻是屬于的農民尤其是現階段農村土地實行家庭承包制,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農戶家庭,而且在《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中規定:承包人應得得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人死亡,其他成員還在,不發生繼承問題,仍由其他成員繼續承包。也就是說子女父母同屬一個家庭,父母去世后,土地則尤其子女繼續承包。二、農村土地的繼承規定農村承包經營土地是以家庭為單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還有農戶,在承包期內,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沒有農戶了,土地由村集體收回。非農戶不能繼承土地使用權,但可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第二十六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農村父母房產如何繼承? 農村父母房產如何繼承?農村父母房產在存在遺囑的情況之下,按照遺囑進行繼承,沒有遺囑法定繼承也是可以的。宅基地房屋的動遷補償一般分為房屋補償和宅基地使用權補償。地上物的補償,應當歸屬房屋權利人。房屋原權利人已經死亡的,動遷補償款可依繼承關系進行處理。宅基地使用權補償款的分割,容易產生爭議,特別是非集體經濟組織的繼承人往往基于繼承關系而主張宅基地使用權,進而提出分割相應補償款。鑒于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很強的身份屬性,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無償提供給本集體成員享有的,并且按戶計算。當一戶出現人口減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戶中剩余的成員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權的補償款則由該戶剩余的成員共同所有。若該戶已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雖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在他處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該宅基地使用權的補償款一般由該戶房屋原權利人的繼承人取得,但集體經濟組織明確表示反對的除外。二、房屋繼承糾紛如何解決?解決途徑: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發生了繼承糾紛,可以通過如下途徑加以解決:1、自行協商繼 ·遺產繼承可以給別人嗎? 遺產繼承可以給別人嗎?可以。房產贈與是房產所有人的基本權利之一,由所有人決定并辦理過戶即可;房產繼承是房產所有人死亡,由其合法繼承人依法繼承的過程,合法繼承人首先是死者生前遺囑確定的繼承人,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二、遺囑繼承的形式遺囑繼承,又稱指定繼承,是法定繼承的對稱。是指被繼承人生前通過立遺囑的形式確定其個人財產在其死亡后的繼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的形式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遺囑有以下五種形式:1.公證遺囑。即立遺囑人至公證機關對其遺囑行為及遺囑內容進行公證;2.自書遺囑。即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的遺囑,該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親筆簽名,并注意年、月、日。3.代書遺囑。即立遺囑人委托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見 ·根據法律規定遺產可以給外人嗎? 根據法律規定遺產可以給外人嗎?根據法律規定遺產可以給外人,繼承的方式有以下幾種。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3、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順序。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二、繼承的類別有哪些1、法定繼承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等進行財產繼承的一種繼承制度。法定繼承是一個強制性規范,除被繼承人生前依法以遺囑的方式改變外,其他任何人均無法改變。根據《繼承法》第27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 ·遺囑把遺產分給外人是否合法? 遺囑把遺產分給外人是否合法?遺囑把遺產分給外人是合法的,遺囑繼承,是指繼承人依照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方式。在被繼承人死亡后,只有具備以下條件時,才可具體適用遺囑繼承:1、被繼承人立有合法有效遺囑;2、遺囑繼承人沒有喪失繼承權,也未放棄繼承權;3、遺囑繼承人后于遺囑人死亡;4、沒有或遺贈扶養協議與遺囑不相抵觸的。此類情況,繼承人在被繼承人去世后,應持有效遺囑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二、遺囑繼承中遺產怎么分配(一)遺囑有效遺產怎樣分配遺囑繼承體現了意思自治原則。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后,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時才能依遺囑繼承辦理:1、沒有遺贈扶養協議。遺囑繼承效力高于法定繼承,低于遺贈扶養協議。因此,只有在沒有遺贈扶養協議或遺贈扶養協議無效、或雖遺贈扶養協議有效,但遺產中遺贈扶養協議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進行繼承。2、被繼承人的遺囑合法有效。首先,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其次,遺囑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要件,因為只有合法的遺囑才能發生法 ·遺產所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遺產所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遺產所得一般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因此,對于婚后繼承的財產,屬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如果被繼承人未指明僅歸夫或妻一方所有,則應該屬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二、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有哪些?(一)指定贈與遺囑或者贈與合同確定歸夫妻一方所有的,在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比如,男方父親去世之前,在遺囑中明確自己死后房子歸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權利。男方基于遺囑繼承取得的房產,不能作共同財產分割。(二)夫妻雙方有約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就財產進行約定。可以婚前約,也可以婚后約。內容可以設定婚后一方的收入歸一方所有,不納入 ·根據法律規定錢算不算是遺產? 根據法律規定錢算不算是遺產?《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3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繼承法》第4條規定: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條規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第4條規定,承包人死亡時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對承包所投入的資金和所付出的勞動及其增值和孳息,由發包單位或者接續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產。二、遺產繼承方式有哪些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 ·母親去世后第一繼承人是誰 母親去世后第一繼承人是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二、夫妻一方去世遺產怎么分割?《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由此可見,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財產為其遺產,而應當先認定夫妻共同財產,從中劃出一半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財產,才可認定為死亡方的個人財產。三、遺產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是 ·死亡后財產繼承權順位規定是什么? 死亡后財產繼承權順位規定是什么?一、死亡后財產繼承權順位規定是什么?死亡后財產繼承權順位規定是首先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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