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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沒有結婚證可以離婚么 沒有結婚證可以離婚么原則上離婚是需要結婚證的,結婚證是證明夫妻存在合法婚姻關系的重要證據,無論當事人是去民政局登記離婚還是去法院訴訟離婚,都需要首先證明男女雙方式存在合法婚姻的,只有在這樣的基礎上,才能離婚這一說。那么沒有結婚證能離婚嗎?答案是肯定的,因為我國法律規定了,公民有結婚自由也有離婚的自由,所以即使結婚證丟了,婚也可以照樣離。二、沒有結婚證怎么離婚之沒有辦理結婚證如果沒有辦理結婚證,同居的時間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按事實婚姻處理,這種情況除非雙方愿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如果同居的時間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這種情況不屬于事實婚姻,屬于非法同居,不存在離婚的問題。這兩種情況,如果雙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三、沒有結婚證怎么離婚之結婚證丟失曾經辦理過結婚登記,但結婚證丟失的,補辦結婚登記,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 ·房產證上加名字就是夫妻共有財產嗎? 房產證上加名字就是夫妻共有財產嗎產權證加上他人名字,財產一般認定為共同財產;也就是是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產證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視為夫妻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于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二、按法律規定有如下幾點可以解釋婚前買房的歸屬情況:1、婚前一方購買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屬一方的婚前財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同時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屋無疑是婚前財產。2、婚后一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屬一方的財產。3、夫妻雙方婚后一次性出資,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后離婚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 ·販毒和吸毒大概要判幾年? 販毒和吸毒大概要判幾年?一、販毒和吸毒大概要判幾年?吸毒,雖然屬于違法行為,但是尚不構成刑事犯罪,因此對于吸毒者的處罰治安管理方面的。可能會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但此時要會強制進行解毒。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1、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3、吸食、注射毒品的;4、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第七十六條規定有本法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的行為,屢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而販毒,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 ·二級乙等醫療事故有哪些? 二級乙等醫療事故有哪些情形一、二級乙等醫療事故有哪些情形存在器官缺失、嚴重缺損、嚴重畸形情形之一,有嚴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重度智能障礙;2、雙側上頜骨或雙側下頜骨完全缺失;3、單眼球摘除或經客觀檢查證實無光感,另眼球結構損傷,閃光視覺誘發電位(VEP)P100波潛時延長>160ms(毫秒),矯正視力4、一側上頜骨及對側下頜骨完全缺失,并伴有顏面軟組織缺損大于30厘米;5、一側全肺缺失并需胸改術;6、肺功能持續重度損害;7、持續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四級;8、持續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級伴有不能控制的嚴重心律失常;9、肝缺損3/4,并有肝功能重度損害;10、食管閉鎖,攝食依賴造瘺;11、膽道損傷致肝功能重度損害;12、全胰缺失;13、小腸缺損大于3/4,普通膳食不能維持營養;14、腎功能部分損害不全失代償;15、兩側睪丸、副睪丸缺損; ·婚后繼承遺產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么 婚后繼承遺產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么這個是要視情況而論的。1、如果是法定繼承得來的遺產,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2、如果是基于遺囑繼承得來的遺產,則屬于個人財產;3、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方式是什么?夫妻共同財產要怎么分割呢?我們知道, ·訴訟離婚多長時間判離? 訴訟離婚多長時間判離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一審不判離的話,原告可以在接到判決之后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入二審程序(但二審改判的概率很小),而二審一般又要3個月的時間。也可以不上訴,而是在6個月后再次起訴,重新進入一審程序,時間同上。如果法院依然認為夫妻雙方感情沒有破裂,可能再次判不離。那就只好再等6個月,進入第三次起訴。因此,起訴離婚最快一、兩個月就完成,最長要拖好幾年也離不下來。二、什么情況下法院可以判離婚判斷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 ·一、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方式是什么? 一、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方式是什么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分。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實物分割。即財物可以分割的情況下,在不影響其財產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對財產進行分割,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的財產。(2)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變賣或者拍賣,夫妻雙方就變賣、拍賣取得的價金進行分割。(3)作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財物,根據財物的價值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二、離婚案件中,涉及財產分割的,應當注意以下因素:(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屬有書面約定,或者有口頭約定,雙方沒有爭議的,離婚時應當按照相關約定處理,但是規避法律和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的約定無效。(2)夫妻分居后,分別管理、使用和獲得的財產,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額懸殊的,分得財產多的一方應當補足。(3)主張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負有舉證責任,不能證明的,只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4)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分,但可能因為一方有過錯等原因分配不等。(5)夫妻雙方 ·交通官司誤工費怎么計算 交通官司誤工費怎么計算誤工費賠償計算公式為: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元/月)×誤工時間。(1)有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額=正常情況下勞動工作收入-事故受傷后的勞動收入。(2)無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最近三年收入總和÷3年÷12個月×誤工時間。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誤工時間。二、交通事故誤工費如何賠償?1、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2、受害人的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鑒定等認定。賠償費用的標準,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資標準或者實際收人的數額計算。受 ·故意毀壞財物罪金額立案標準 故意毀壞財物罪金額立案標準《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三十三條[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二、故意毀壞財物罪量刑標準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是違法行為,數額較大或有嚴重情節的,構成犯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認定本罪與非罪的界限按照本條規定,故意非法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 ·筆跡鑒定申請的程序是怎樣的? 一、筆跡鑒定申請的程序是怎樣的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申請方需提供鑒定的檢材及對比樣本(需經對方質證),雙方協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鑒定機構鑒定即可。具體程序如下:1、由一方當事人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2、經過雙方當事人質證,確定提供鑒定的樣本;3、由雙方協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鑒定機構;4、鑒定機構接收后鑒定申訴后,憑借自己專業技術及依法做出鑒定意見;5、雙方當事收到鑒定意見后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二、相關法律依據是什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三、筆跡鑒定的費用由誰承擔司法鑒定的鑒定費仍然是按照誰提出,誰預先繳納的原則!因此,最終的鑒定費用的承擔還是與鑒定結果相關系的。按照我國司法鑒定規則的規定,經過鑒定,屬于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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