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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企業融資動機都有哪些類型 一、企業融資的四種動機:1、新建籌資動機,是在企業新建時為滿足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的資金鋪底而產生的籌資動機。2、擴張籌集動機,企業因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或追加額外投資而產生的籌資動機。3、償債籌資動機,企業為了償還某項債務而形成的借款動機,及即借新款還舊款。4、混合籌資動機,企業既需擴大經營的長期資金又需要償還債務的現金而形成的籌資動機。二、企業融資的原則:1、公開性原則2、公正性原則3、公平性原則三、銀行借款信貸融資是間接融資,是市場信用經濟的融資方式,它以銀行為經營主體,按信貸規則運作,要求資產安全和資金回流,風險取決于資產質量。信貸融資由于責任鏈條和追索期長,信息不對稱,由少數決策者對項目的判斷支配大額資金,把風險積累推到將來。信貸融資需要發達的社會信用體系支持。銀行借款是企業最常用的融資渠道,但銀行的基本做法是“嫌貧愛富”,以風險控制為原則,這是由銀行的業務性質決定的。對銀行來講,它一般不愿冒太大的風
·一、意定監護人不愿意監護時怎么辦? 一、意定監護人不愿意監護時怎么辦?意定監護人不愿意監護時,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意定監護制度,是指本人意思能力健全時可以預先選定監護人,有關監護的設立、監護的內容等均由當事人自我決定的制度,意定監護的效力優于法定監護。為了與法定監護相對應,在學理上,通常稱之為意定監護。《民法典》第三十三條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二、相關知識《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
·貸款買房子流水賬怎么辦? 貸款買房子流水賬怎么辦?這個不是必備條件,只是證明還款能力的一個要素。如果有社保卡、公積金卡等等都可以提交給銀行。如果實在沒有,用結婚證配偶名字的銀行卡流水也可以,代表家庭共同還款能力。貸款需要準備四大類資料:個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居住證、戶口本、結婚證等信息;提供穩定收入來源證明:銀行流水單,勞動合同等;提供穩定的住址證明:比如房屋租賃合同,水電繳納單,物業管理等相關證明;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貸款買房銀行都需要查詢流水賬,按照正常手續進行查詢即可。真實有效的流水都可做貸款資料證明。若是流水不足的話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進行解決:對于已婚的人士,如果一方的流水不符合要求,則可以提供夫妻雙方的流水,只要夫妻共同流水符合要求也是可以申請到貸款的。往卡中存入一定數額的資金,同時又提供了單位的收入證明,證明貸款人的收入足以償還房貸,可以獲得銀行信任,達到放款條件。用公積金繳存證明或者個人納稅證明代替銀行流水,有銀行同意以“個人納稅證明, ·事業單位在編合同到期勞動關系就終止了嗎?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國家的各項政策也在不斷的發展,那么在勞動法中就規定了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中也規定了勞動關系的期限,如果事業單位的人員合約到期,勞動關系就解除了嗎?按照規定,事業單位實行的是合同制,如果在合約到期后,勞動關系也依法解除了。一、事業單位在編合同到期勞動關系就終止了嗎我國推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制度以來,要求事業單位與其在編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對在編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期滿,不續簽的合同等同于合同到期,可以解除雙方勞務關系。在《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第六條:與所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人員,其辭職按聘用合同的規定辦理,聘用合同沒有明確規定的,可按該規定的第五條或第七條辦理。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等規定: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聘用合同終止;受聘人員有規定情形的(例如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等情形),聘用合同期限依法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醉駕吊銷3年可以考駕照嗎? 醉駕吊銷3年可以考駕照嗎三年之內是不可以考駕駛證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3.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4.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5.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2010年4月1日啟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規定,飲酒或醉酒駕
·一、無固定勞動合同解除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一、無固定勞動合同解除的賠償標準是什么?1、若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若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違法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雙倍賠償金。2、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3、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的方
·買房到當地房管局交稅,買房要征收的稅種。 買房到當地房管局交稅,買房要征收的稅種。具體需要繳納的稅費有以下幾種:1、契稅:一般和首付款一起繳,由開發商代收;2、印花稅:在訂立合同時就直接繳納,總房款的0.05%,一般跟首付款一起繳;3、銀行按揭費用:如果辦理按揭貸款,簽合同時要交的第二組費用是銀行按揭費用,商業貸款的收費項目,不同的銀行間有細微的差別;4、大修基金:購房款的2%-3%,是公共設施、共用設備(涉及房屋共有部分如外墻、屋頂、下水道、水管等)的維修基金;5、物業管理費:從收房日開算,以購房人驗收房屋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一般先交三個月;如果產權人長期不住的房屋或開發商未售出的空置房,均應交納物業管理費。6、權屬登記費;7、交易手續費。二、拓展資料:90平方以下不用印花稅。契稅為1%。流程:落定、7日內交首期、簽合同、開發票、辦按揭,銀行放款。維修基金到交行繳納,然后到房屋中心換發票,契稅到財政局大廳繳納,帶合同和身份證。辦按揭:首期款,定金發票,首期 ·匯編作品著作權申請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匯編作品著作權申請需要提供哪些資料1、作品登記申請書(由作品登記機關提供標準格式);2、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作者身份證明(復印件,須作者簽名);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工商注冊登記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繼承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復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協議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證明(復印件)。3、作品著作權歸屬證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權頁的復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復印件或樣本;作品章節目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等原稿復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視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樣帶(片);專有權許可使用合同(復印件)。4、作品說明書。寫作要求:(1)作品簡介,文字作品要求說明文章字數;(2)創作經過及作品創意;(3)作品完成時間,并說明是否為獨立創作完成;(4)說明作品是否已經發表,以何種方式發表。如果未發表,擬什么時候發表,準備以什么方式發表。5、代理人受托書及其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要申請匯編作品有什么要求一是出版行為的授權。
·誤工費勝訴后律師費是多少? 誤工費勝訴后律師費是多少?這個一般都是根據案情和涉及的標的同具體的律師協商確定。不同地區、不同律師所、不同律師、不同案情、不同當事人的要求及案件標的等都會影響律師的收費標準。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費的工作時間;(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二、收費方式1、常規收費常規收費是參照訴訟程序的級別進行,訴訟程序為“二審終審”制,即訴訟分一審階段、二審階段,首次提起訴訟即為一審,一審判決或裁定后,如一方當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審,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一般情況不得再提起訴訟。但是現實中,判決之后還有執行程序的提起,即判決后如果對方不履行判決確定的內容,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當事人的財產以使判決內容得以實現(即平時所說的查封、扣押財產)。相對應的,律師收費也就有一審收費、二審收費、執行程序收費三個階段。需說
·裁員適用代通知金嗎? 裁員適用代通知金嗎所謂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單位以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代替提前三十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解除勞動合同而支付的金錢。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只有在以下三種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才可能支付“代通知金”:(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裁員程序中并無支付“代通知金”的要求,用人單位無需支付“代通知金”。二、適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勞動合同有哪些,可以一并主張代通知金嗎《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有很多種,但適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勞動合同的卻只有3種。該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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