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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塊錢的民事訴訟費可以執行嗎 一千塊錢的民事訴訟費可以執行嗎一、一千塊錢的民事訴訟費可以執行嗎?可以立案,強制執行并不根據金額的大小,而是根據是否有生效判決來確定的,所以說,雖然金額不大,依然可以申請執行。二、申請強制執行的流程第一步、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第二步、法院受理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 ·股權融資的優缺點有哪些 股權融資的優缺點有哪些?一、股權融資的優點1、企業財務風險較小股權資本不用在企業正常運營期內償還,不存在還本付息的財務風險。相對于債務資本而言,股權資本籌資限制少,資本使用上也無特別限制。另外,企業可以根據其經營狀況和業績的好壞,決定向投資者支付報酬的多少,資本成本負擔比較靈活。2、股權籌資是企業良好的信譽基礎股權資本作為企業最基本的資本,代表了公司的資本實力,是企業與其他單位組織開展經營業務,進行業務活動的信譽基礎3、股權籌資是企業穩定的資本基礎股權資本沒有固定的到期日,無需償還,是企業的永久性資本,除非企業清算時才有可能予以償還。這對于保障企業對資本的最低需求,促進企業長期持續穩定經營具有重要意義。二、股權融資的缺點1、容易分散企業的控制權利用股權籌資,由于引進了新的投資者或出售了新的股票,必然會導致企業控制權結構的改變,分散了企業的控制權。控制權的頻繁迭變,勢必要影響企業管理層的人事變動和決策效率,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2、資本成本負擔較重盡管股權資本的資本成本負 ·個人是否可以收購上市公司 個人是否可以收購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收購作為重大的證券交易活動,涉及到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轉移、目標公司董事會的重組、股票市場的波動等異常復雜的問題,如果稍有處理不慎之處,則會影響到上市公司股東和廣大公眾投資者的利益,所以我國法律對上市公司的收購對象有一定的嚴格要求,有時候是禁止其收購的,那到底個人可以收購上市公司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個人可以收購上市公司嗎上市公司收購是指收購人通過在證券交易所的股份轉讓活動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一定比例,通過證券交易所股份轉讓活動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徑控制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一定程度,導致其獲得或者可能獲得對該公司的實際控制權的行為。通過上市公司收購的定義我們不難看出對公司的收購不限于個人與公司,因此個人是可以收購上市公司的。二、不得收購上市公司的情形外商投資企業合并或分立,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遵循自愿、平等和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具體的不得收購上市公司的情形有:(1)收購人負有 ·訴訟時效中斷的適用條件是什么 訴訟時效中斷的適用條件是什么一、訴訟時效中斷的適用條件是什么訴訟時效中斷的適用條件主要有:1、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事實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其特點在于均是當事人有意識的行為,包括起訴、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的行為。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出現即引起時效的中斷。2、中斷訴訟時效的法定事由,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均產生中斷的法律效力。而且訴訟時效中斷的次數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說,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期間,再次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3、從訴訟時效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從而法定事由發生之前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歸于無效,與重新計算的時效期間沒有關系。二、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主要有:1、因請求或同意中斷時效的,書面通知應以到達相對人時為事由終止;口頭通知應以相對人了解時為事由終止。在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后, ·質押權與抵押權的區別 質押權與抵押權的區別一、基本定義質押屬于擔保物權中的一種。抵押與質押最大的區別就是抵押不轉移抵押物,而質押必須轉移占有質押物,否則就不是質押而是抵押。第二個大區別就是,質押無法質押不動產(如房產),因為不動產的轉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記。二、抵押與質押的區別抵押與質押是經濟活動中兩種常見的擔保方式。但實踐中常常有人將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質押,卻在合同中寫成抵押。要知道,抵押與質押是兩種不同的擔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那么,二者有什么區別呢?(1)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對其特定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對債權的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的價金優先受償的物權。 該財產稱之為抵押物,債務人或第三人稱之為抵押人,債權人稱之為抵押權人。抵押權有法定和約定兩種。法定的無論是否約定必須依照規定;法律允許當事人約定的,可以協商解決。 抵押物必須是可以轉讓的抵押人所有的財產,凡是法律規定禁止流通的或當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 ·非法獲取公民信息沒有造成損失如何處罰? 在如今隨著經濟的不斷地發展,信息的傳播速度也不斷加快,尤其是網絡信息的傳播速度令人驚嘆。但與此同時,我們的個人信息也更容易泄露,一些非法分子更是通過非法的途徑獲取公民的信息。那么,如果情節較輕的情況下,非法獲取公民信息沒有造成損失應該如何判罪呢,下面我們將為您解答這個問題。一、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構成要件1、侵犯的客體:是公民個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竊取、收買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3、犯罪主體:一般主體,單位可以構成本罪。4、主觀方面:故意。三、非法獲取公民信息沒有造成損失如何處罰刑法第二百 ·民事訴訟舉證責任法律依據都有哪些? 民事訴訟舉證責任法律依據都有哪些?法院在受理原告依法提出的訴訟請求后,當事人雙方就需要依據訴訟案件搜尋對自身有利的證據,以便在案件審理時能進行舉證。每位訴訟案件的當事人都有舉證責任,但在舉證責任進行過程中必須滿足相關的規定才可。我們將在下面為您介紹民事訴訟舉證責任法律依據,以供您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1、第四條下列侵權訴訟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舉證責任:(一)因新產品制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由制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方法承擔舉證責任;(二)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三)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其無過錯承擔舉證責任;(五)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 ·民事訴訟可以委托幾個代理人哪些人可以成為代理人 民事訴訟可以委托幾個代理人哪些人可以成為代理人民事訴訟可以委托幾個代理人?哪些人可以成為代理人在《民事訴訟法》中對于當時人的委托代理人做了詳細的規定,代理人的數量、范圍都在其中。只有對代理人進行合理的規范才能保證民事訴訟高效、秩序的進行,當然依然有不少人對于代理人的問題不是很了解,下面給您介紹一下民事訴訟可以委托幾個代理人,哪些人可以成為代理人?一、代理人的數量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為訴訟代理人。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一方面,是考慮訴訟的需要,尊重當事人的意思;另一方面,又是對委托代理人人數的限制,這種限制,既不影響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又有利于訴訟的進行。國外對委托代理人的人數規定不一致,比如法國只限于委托1人。美國、日本、匈牙利對委托代理人的人數不限制。在美國,重大案件,原被告都可以組織律師團。匈牙利規定,在委托代理人的情況下,任何一個代理人都可以單獨代理,但每個訴訟行為只能由一個代理人實施,如果幾個代理人的聲明和訴訟行為不一致 ·民事訴訟兩審終審制度是怎么規定的? 民事訴訟兩審終審制度是怎么規定的?我們都知道,目前我國司法審判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也就是說民事訴訟經過二審人民法院的審理并依法作出判決后,當事人不可以申請上訴,人民檢察院不可以依照上訴程序進行抗訴。那么,民事訴訟兩審終審制度是怎么規定的?對于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當事人難道沒有救濟途徑了嗎?下面我們將為您詳細介紹。民事訴訟兩審終審制度是怎么規定的?兩審終審制度是指一個民事案件,經過兩個審級法院運用一審和二審程序進行了審判,即宣告審判終結的制度。兩審終審制是案件的審級制度,即案件在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作為一審審結后,還可以經過第二個審級的審判,第二個審級為案件的最終審級。案件的審級制度決定于國家的司法制度。民事訴訟并不都是兩審終審,以下為兩審終審的例外:1、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審判決、裁定,為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得上訴;2、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3、根據相關法 ·民事訴訟強制執行沒錢還怎么辦? 民事訴訟強制執行沒錢還怎么辦?我們都知道,遇到欠債不還的情形時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在拿到判決書和裁定書后,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債務人拒不支付的話,法院是有權利對債務人實行拘留的。那么,民事訴訟強制執行沒錢還怎么辦?下面,我們將為您詳細解答。一、加倍遲延履行利息與遲延履行金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撼人心魄個人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法律依據:《民訴解釋》第五百零七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非金錢給付義務的,無論是否已給申請執行人造成損失,都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已經造成損失的,雙倍補償申請執行人已經受到的損失;沒有造成損失的,遲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案件情況決定。二、侵犯名譽權案件執行措施侵權人拒不執行生效判決,不為對方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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