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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市勞動合同范本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一、北京市勞動合同范本應該包含哪些內容?北京市勞動合同范本應該包含的內容: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約定條款;商業秘密事項如何約定等問題。根據單位自身的實際情況可以進行靈活的調整。二、勞動合同范本甲方: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一)勞動合同期限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二)工作內容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技術標準。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時制度。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四)勞動報酬第七條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第八條甲方生產 ·控股股東債務逾期承擔什么責任? 控股股東債務逾期承擔什么責任?控股股東債務逾期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果控股股東行使股東大會召集權、投票權和表決權時,如果違反法律規定和程序,那么其他股東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變更和確認股東大會決議無效。如果控股股東通過的股東大會決議無效,但控股股東已經實施并給上市公司造成損失的,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要求其賠償損失,如果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不行施權利,其他股東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代表公司要求控股股東賠償損失。1、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2、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3、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二、哪些情況可以成為控股股東?1、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選出半數以上的董事;2、此人 ·好意施惠與附條件贈與有哪些區別? 好意施惠與附條件贈與有哪些區別?好意施惠與附條件贈與的區別主要是被給予者是否具有可以處分該財務的權利,當事人之間無意設定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而由當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風尚實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關系,其旨在增進情誼的行為。幫助鄰居掃門前的積雪就屬于最基本的“增進情意”的行為,屬于好意施惠,而如果是承諾對方在成就某條件時贈與某物,就屬于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二、好意施惠與無償合同比較:1、相同點好意施惠和無償合同都具有無償性和施惠性,正是由于二者在這兩點上具有相同之處,才使得人們很難將二者區分開來。但是二者雖然在形式上存在著共同之處,但是二者在本質上卻存在著很大的差別。2、不同點(1)主體要求不同在好意施惠行為中,好意施惠人可以不具備和合同所要求的行為能力,而在無償合同中,合同主體的施惠一方須具備相應的行為能力,并需要履行理性人的注意義務。(2)性質不同純粹的好意施惠行為既不是法律行為,也不是事實行為,而且也不是準法律行為,而是由道德、習慣等法律規則以外的社會規則調整 ·審查起訴環節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時間是多久 一、審查起訴環節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時間是多久?1、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2、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部門退回本院偵查部門補充偵查的期限、次數參照前款規定執行。3、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中決定自行偵查的,應當在審查起訴期限內偵查完畢。4、民檢察院對已經退回公安機關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在審查起訴中又發現新的犯罪事實,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對已經查清的犯罪事實,應當依法提起公訴。5、于在審查起訴期間改變管轄的案件,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對于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案件,可以通過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檢察院退回原偵查的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改變管轄前后退回補充偵查的次數總共不得超過兩次。6、判過程中,對于需要補充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或者補充偵查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自行 ·一、上海交通事故誤工費包含獎金嗎? 一、上海交通事故誤工費包含獎金嗎?誤工費是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內(即誤工時間),因無法從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勞動而失去或減少的工作、勞動收人的賠償費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對實際支出的費用和誤工損失,按照差額據實賠償的辦法。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規定有固定收入的當事人的誤工損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而無固定收人者則按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解釋》對誤工費損失不設最高限額。對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有兩點需要明確:1.該固定收入 ·商標侵權最低賠償多少錢? 商標侵權最低賠償多少錢?商標侵權最低賠償一千元,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中,關于侵犯商標專用權賠償數額確定方法的規定。第六十三條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 ·一、離婚證是先領還是先分財產? 一、離婚證是先領還是先分財產?分割好財產以后再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八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按照合同法,這種法律效力體現為二:一是表明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當事人的合同權利會得到法律的保護;二是合同約定的內容開始實際履行。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內容也相應體現在兩方面: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雙方當事人均應全面履行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適用合同法有關履行的規定。但值得注意的是,財產分割協議卻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這一點與訴訟離婚中形成的調解書不同,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的內容雖然也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但這種協議是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的,其內容的合法性經過司法審查,所以,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部分具有強制執行力。而財產分割協議則不同,法律并沒有賦予婚姻登記機關對財產分割協議內 ·指示交付未通知占有人是合法的嗎? 指示交付未通知占有人是合法的嗎?指示交付未通知占有人是不合法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指示交付的成立須具備兩個條件:當事人須有轉讓所有權的合同。讓與人應當將所有權轉讓的事實通知標的物的實際占有人二、簡易交付與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的區別首先要清楚它們分別在什么情況下才會發生。1、簡易交付發生的前提是買受人基于某種原因,已經事先占有了要出賣的標的物,買賣合同一生效,標的物就視為已經交付。(關鍵詞:買受人事先占有)2、指示交付發生的前提是出賣的標的物既不是由出賣人占有,也不是由買受人占有,而是由第三人占有,當出賣人將標的物的返還請求權轉讓給買受人的時候交付完成。(關鍵詞:第三人占有)3、占有改定在動產交易中,出讓標的物時,出讓人基于生產、生活的需要仍需繼續占有動產,此時雙方可以通過協議,使受讓人取得動產之間接占有,以取得現實交付而取得所有權。(關鍵詞:出賣 ·一、交通事故子女培護誤工費怎么計算? 一、交通事故子女培護誤工費怎么計算?交通事故的誤工費和護理費一般是按照住院天數計算。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二、誤工費賠償損失范圍是什么?誤工費的賠償范圍實際上就是誤工損失的范圍。是指受害人因暫時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而無法從事正常工作或勞動所導致的收入損失。實踐中主要表現為因無法從事原有的工作或勞動而遭受的實際收入的損失和因喪失一個確定的工作機會而遭受的收入損失以及受害人為避免收入損失而支出的相關費用。在司法審判實務中,為了使受害人在治療期間仍能夠維持基本的收入狀況,一般將誤工損失的認 ·一、交通事故后多久鑒定傷殘? 一、交通事故后多久鑒定傷殘?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一般應在治療終結,出院后進行鑒定,如有內固定的,必須待內固定取出恢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如果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鑒定,此時尚未治療終結,對治療終結后,受害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影響,是否能完好如初,尚無法判斷,根據此時受害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無法反映、體現治療終結后的情況。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多久出結果?委托鑒定,應根據被鑒定題目的性質和難度,選擇相應的鑒定機構;事故調查所需的鑒定,一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機關的鑒定職員、鑒定機構進行;公安機關無法完成的,也可委托公安機關制定的社會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此類鑒定不能由當事人自行選擇。對當事人的精神病醫學鑒定、對當事人的傷殘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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