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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職守國家損失有哪些規定 玩忽職守國家損失有哪些規定根據《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玩忽職守罪必須在客觀上給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有無重大損失,是構成本罪與非罪的主要界限。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計算是根據實際所造成的一些財產方面利益的損失,來進行一個合理的計算,玩忽職守罪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4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7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2、導致2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5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5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75萬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5、雖未達到3、4兩項數額標準,但3、4兩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 ·合同到期員工辭退賠償金怎么支付? 合同到期員工辭退賠償金怎么支付?一、合同到期員工辭退賠償金怎么支付?合同到期員工辭退賠償金會以現金的形式在職員離職時一次性支付,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十四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秳趧雍贤ā返谑臈l?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 ·2023年筆跡鑒定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2023年筆跡鑒定收費標準是怎樣的?一、筆跡鑒定收費標準是怎樣的?筆跡鑒定收費標準如下:收費項目標的額:萬元整,小寫(萬)元整10萬元以下部分(基準價)10-50萬元部分50-100萬元部分100-200萬元部分200-500萬元部分500-1000萬元部分1000萬元以上部分筆跡鑒定1400元/項1.4%1.12%0.84%0.56%0.28%0.14%印章印文鑒定1400元/項印刷文件同一性、同源性鑒定1680元/項文件制作方法鑒定1680元/項印刷機具鑒定1680元/項文書形成時間鑒定協議價項朱墨或文字時序鑒定3080元/項變造文件鑒定1680元/項污損文件鑒定1680元/項證件、證書、票據真偽鑒定1680元/項字跡壓痕顯現1400元/項文書物質材料鑒定1400元/項文書鑒定文證審查1120元/項二、司法筆跡鑒定的流程(一)預備 ·上班天就出事故會有賠償嗎? 上班天就出事故會有賠償嗎?根據《更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钡谑藯l“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更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賠償范圍包括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一)處理事故費用。死者的親屬為處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亦可向責任人主張,但該種主張應按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住宿費 ·酒駕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酒駕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賠償如果是酒駕撞死人的話,則一般會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而此時根據實際的犯罪情節不同,那么對肇事者的處罰也是不同的,此時最高的時候可以對肇事者處15年有期徒刑,并且受到刑事處罰之后,也是不能免除其民事賠償責任的。根據司法解釋規定酒駕撞死人賠償要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度松頁p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 ·線上打借條線下轉賬合法嗎? 線上打借條線下轉賬合法嗎?今借到借條線下轉賬不是犯法行為,轉賬方式很多,可以通過各個銀行的手機銀行轉賬,這個也是各大銀行主推的轉賬方式,而且基本都是免費的,還有ATM上也可以轉或者通過支付寶同樣可以轉。也即借條書寫之后,轉賬的方式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二、借條的內容主要包括: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借款人是個人的,必須親筆簽字,由他人代簽的借據法律效力會產生爭議。比如張三借款簽李四的姓名,會給貸款人帶來法律困擾。2、貸款人的姓名:要求寫全稱,最好不要寫,借到張姐、李哥等代號,以免主張債權時候出現障礙。3、寫清楚借款金額:最好是寫上金額的幣種,比如人民幣多少元,用大寫、小寫的形式分開寫,以免字跡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額的爭議,但是一定要核對大寫、小寫的一致性。4、還款期限:對于還款期限的約定,有利有弊。寫清楚還款期限:利:債權人到期以后就好順理成章的問債務人還款,特別是朋友之間借款的一個收款的理由。弊:債權人一定要注意訴訟時效,從借據上備注的還款期限到期之日開始 ·合同陷阱都有哪些形式? 合同陷阱都有哪些形式?一、合同陷阱都有哪些形式1、人去樓空是三無公司在經濟交往中慣用的騙術。這些人往往以簽訂數額巨大的購銷合同取得對方的歡心,爾后以少量預付款騙取大宗貨物,或以少量貨物騙取巨額資金,最后就人去樓空逃之夭夭。2、搞文字游戲,伺機混水摸魚,蒙到一個算一個。比如在合同中技術標準苛刻,以算命先生的語言成其條款,暗設陷阱,以騙取合同保證金、技術轉讓費等,傾銷偽劣原材料,牟取暴利。3、瞞天過海,是這些人的主要騙術。騙者以某單位承包人、業務員等合法身份對外簽訂經濟合同,待貨物到手后,則以低價傾銷出去,收入自然歸自己,爾后改換面孔溜之大吉,損壞合同雙方的利益。4、假戲真做,玩空頭支票。履行經濟合同時,以支票付款提貨,有意交付不符合要求的支票,利用銀行支票承付的時間差騙取貨物。這也是一種很常見的詐騙行為,以至現在相當多的企業規定收到支票3天后方可發送貨物,以防空頭支票的假戲真做。5、在競爭的市場面前設置陷阱早已屢見不鮮。其主要手段是,在合同履行過 ·老公大伯騙去借條不給也不還錢怎么起訴 老公大伯騙去借條不給也不還錢怎么起訴一、老公大伯騙去借條不給也不還錢怎么起訴?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二、除了借條還有哪些證據能證明債務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民事訴訟證據的種類有:(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三、欠錢不還的訴訟費是多少?欠錢不還的訴訟費取決于原告的標的額,一般按照以下標準收費: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 ·酒駕撞死人同車人有責任嗎 酒駕撞死人同車人有責任嗎一、酒駕撞死人同車人有責任嗎法律規定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同車人如果知道司機喝酒,都可以預見到酒駕的嚴重后果,不加制止甚至縱容,屬于間接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應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二、酒駕撞死人逃逸的相關問題酒駕撞死人逃逸,這個問題需要在確認了是酒駕并且是在致人死亡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所謂的“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因此,一個酒駕的逃逸行為很有可能直接導致增加4年的刑期。三、酒駕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賠償如果是酒駕撞死人的話,則一般會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而此時根據實際的犯罪情節不同,那么對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條件有什么?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條件有什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兩種情形。(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本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沒有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就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在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時,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就建立了一種相對穩固和長遠的勞動關系,只要不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勞動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條件作了嚴格的規定,當事人一方并不能隨意的要求簽訂或者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本條規定,只要出現了本條規定的三種情形,在勞動者主動提出續訂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種續訂勞動合同意愿的主動權掌握在勞動者手中,無論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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