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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怎樣才能保證有效 遺囑怎樣才能保證有效《繼承法》第十七條就遺囑的有效形式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總結得出,遺囑有五種有效形式: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但是每種形式的遺囑的生效條件各異,要注意進行區分。二、遺囑見證人的條件限制遺囑的見證則在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三種情況下成為必要。不僅如此,法律對見證人的資格也有要求,《繼承法》第十八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很多當事人往往 ·公民因吸毒拘留可以保釋嗎 行為人因為吸毒被拘留的,一般情況下是治安拘留。但如果此時不僅有吸毒行為,同時還伴隨其他行為,就包括非法持有大量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運輸毒品等等,那此時因為涉嫌構成刑事犯罪,所以還有可能被刑事拘留。那一般公民因吸毒拘留可以保釋嗎?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七條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在我國沒有保釋,只有取保候審。吸毒屬于治安案件,因吸毒被處行政拘留的,對處罰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可以辦理暫緩執行行政拘留,待復議結果出來以后,維持的,繼續執行行政拘留。保釋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擔保或者接受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將其釋放的制度”我國法 ·申請遺囑公證要滿足什么條件 申請遺囑公證要滿足什么條件1、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維意識能力或語言表達能力,能夠清楚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2、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真實。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自己真實意愿的表達,不存在遺囑人受脅迫、欺騙的情況,遺囑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3、遺囑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遺囑的內容和形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能與之相抵觸。4、遺囑人處分的財產必須是其個人合法財產。遺囑人的財產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遺囑人只能處分屬于自己份額的個人財產,處分超出個人份額的遺囑內容部分,該部分內容無效。5、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托他人辦理。二、如何辦理遺囑公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7條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如何辦理公證遺囑在我國2000年7月1日實施的《遺囑公證細則 ·有效公證遺囑的法定要求 有效公證遺囑的法定要求公證遺囑是所有的遺囑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種,《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正因為公證的法律效力最為明顯,因此對于公證遺囑本身的要求也是嚴格的。(一)公證遺囑必須嚴格按法定程序辦理:1、申請。申請人須填寫公證申請書,并出具身份證明、財產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2、審查。主要審查遺囑人是否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遺囑的內容是否合法,遺囑人對遺囑處分的財產是否享有處分權,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等。3、予以公證。(二)公證必須到的公證機關辦理,一切單位領導、組織、街道、政府機關等證明都不能稱公證。(三)公證必須由遺囑人親自辦理。由于立遺囑是與人身關系密切相關的民事法律行為,就象結婚、離婚、收養等一樣,是不能由親屬朋友或律師等代理辦理的。如果遺囑人確有病而無法出門或出門有困難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請公證員到遺囑人的住所當面辦理公證手續。(四)遺囑的審查必須嚴格根據法律而辦理。二、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 ·產品責任糾紛舉證責任應該由誰來承擔? 生活中,由于購買、使用缺陷產品導致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情況不勝枚舉,為此,消費者將生產者、銷售者告上法庭的情況也時有發生。那么,在訴訟過程中,產品責任糾紛舉證責任應該由誰來承擔呢?這可以說是處理相關糾紛時比較重要的一個問題了,下面就讓本站我們來為你解答疑惑。一、產品責任糾紛舉證責任應該由誰來承擔司法實踐中產品責任的舉證責任的分配是:1、受害人的舉證責任受害人舉證的事項包括受到的傷害、產品缺陷存在、使用了缺陷產品、傷害是使用缺陷產品造成的、產品的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等。2、生產者的舉證責任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證據規則的規定產品責任糾紛生產者應當對免責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產品責任是無過錯責任,但不是絕對責任。生產者的責任是否免除還要看其他法律的規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生產者不承擔產品責任的情形主要有:(1)生產者能夠證明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2)生產者能夠證明將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上不存在的;(3)生產者能夠證明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尚不能發現缺 ·怎么辦理遺囑公證 怎么辦理遺囑公證1、申請遺囑人辦理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遺囑人住所地或者遺囑行為發生地公證處提出申請。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遺囑人可通過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處所辦理。申辦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件以及遺囑涉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的產權證明,此外遺囑人還需提交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2、審查根據《遺囑公證細則》第十七條規定,公證處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審查:遺囑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實;遺囑人所處分的財產是其個人財產;遺囑內容是否違反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內容是否完備,文字表述是否準確,簽名、制作日期是否齊全;辦證程序是否符合規定。3、出具公證書通過審查的,公證處應當出具公證書。公證遺囑采用打印形式。遺囑人根據遺囑原稿核對后,應當在打印的公證遺囑上簽名。公證處對遺囑公證卷應當列為密卷保存。遺囑人死亡后,轉為普通卷保存。公證遺囑生效前,遺屬卷宗 ·遺囑的有效條件有哪些 遺囑的有效條件有哪些《繼承法》規定了立遺囑的有效條件有:(1)遺囑人立遺囑時須有行為能力。《繼承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即使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如果立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行為能力,則不影響他法時所立遺囑的效力。(2)遺囑必須表示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因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無效。《繼承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他人偽造的遺囑無效,篡改的遺囑,篡改的內容無效。有的被繼承人本來沒有立遺囑,而繼承人無中生有假造遺囑,也有的被繼承人立有遺囑,繼承人認為于已不利,又另造一份于已有利的遺囑,以假亂真。這引進都屬無效遺囑。(3)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根據《繼承法》第二十條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遺囑為準。二、無效遺囑的情形有哪些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下列遺囑無效:1、遺囑處分了遺囑人無權處分的財產,該無權處分財產的部分無效。遺囑人處分財產必須以其對該財產擁有合法 ·侵犯個人名譽權的處罰是怎樣的 侵犯個人名譽權的處罰是怎樣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百九十條??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第九百九十五條??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由此我們可知侵害名譽權的處罰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判決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以及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如果侵權人拒不執行可以1.由人民法院在相關報刊上予以公告,所支付費用有侵權人承擔2.人民法院給予罰款、拘留等處罰3.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財產部分4.給付延遲履行金二、侵害名譽權的行為方式有哪些1.侮辱行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語言、文字、漫畫等方式貶低他人人格 ·訂立口頭遺囑時要求滿足什么條件 訂立口頭遺囑時要求滿足什么條件1、實質要件:(1)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2)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二、三、四款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4)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內容不合法的遺囑主要有三個情況:其一,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其二,遺囑沒有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其三,遺囑內 ·遺囑繼承的適用條件是什么 遺囑繼承的適用條件是什么遺囑繼承體現了意思自治原則。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后,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時才能依遺囑繼承辦理:1、沒有遺贈扶養協議。遺囑繼承效力高于法定繼承,低于遺贈扶養協議。因此,只有在沒有遺贈扶養協議或遺贈扶養協議無效、或雖遺贈扶養協議有效,但遺產中遺贈扶養協議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進行繼承。2、被繼承人的遺囑合法有效。首先,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其次,遺囑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要件,因為只有合法的遺囑才能發生法律效力。3、遺囑繼承人沒有喪失、放棄繼承權,也未先于遺囑人死亡。繼承人必須具有繼承資格。喪失或放棄繼承權的遺囑,繼承人即不再具有繼承資格,不能再適用遺囑繼承;遺囑繼承人先于遺囑人死亡時,不適用遺囑繼承,也不發生代位繼承。二、怎樣撤銷遺囑遺囑人撤銷或變更遺囑的方法,可以是提出撤銷或變更遺囑的聲明,也可以通過另立新遺囑的辦法來撤銷或變更原立遺囑。變更、撤銷遺囑依下列原則處理:1、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其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立的遺囑為準。2、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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