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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要一式兩份嗎 借條要一式兩份嗎借條是否要一式兩份?一、借條要一式兩份嗎借條是否要一式兩份我國法律并沒有強制性規定借條必須要一式兩份,一般情況下借條只需要一份,也就是債權人持有就可以了,不過如果行為人要寫兩份借條也是可以的。二、婚內借條有效嗎?1、認定為對夫妻財產的處分有效。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雖然我國法律規定婚后財產屬夫妻共有,但是也規定了夫妻可以對婚后財產進行婚內約定,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夫妻間在婚內打的借條,可以認定為對婚內財產的約定。因此,可以認定為婚內借條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 ·不得轉讓的債權有哪些 不得轉讓的債權有哪些一、不得轉讓的債權有哪些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2、按照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二、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第六十三條 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行。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第六十六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 ·什么情況下法院一般會判離婚 ??婚姻是法律上對于兩個人結合的承認,當事人可以協商離婚,協商不成,也可以訴諸法律。在訴訟離婚中,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是一個相對寬泛的概念,法官享有很大的司法裁量權。那么,什么情況下法院一般會判離婚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什么情況下法院一般會判離婚1、一方患病,對方要求離婚在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中,對于夫妻一方患病,對方要求離婚的情況,有細分了三種情況:(1)一方患禁止結婚的疾病的,一般是指患麻風病尚未治愈的、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風、甲肝、開放性肺結核、精神分裂癥、狂躁抑郁癥等嚴重的傳染病、精神病。(2)性無能且無法治愈。這類疾病包括先天性性無能、后發性性無能。不管屬于何種原因,只要是無法治愈,且無法完成性行為,對方要求離婚,都應當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作為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3)一方隱瞞精神病史,經治不愈。這種情況,不要求難以治愈,只需要經過治療沒有治愈即可,或者久治不愈,就可以作為法院判決離婚的 ·女方在懷孕時可以要求離婚嗎 我們經常在電視劇中看到,夫妻雙方感情不和去離婚了,但是在辦理離婚手續時,發現女方懷孕了,然后婚就離不成了。拋開電視劇情,根據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時可以要求離婚嗎?要是你不清楚的話,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女方在懷孕時可以要求離婚嗎《婚姻法》第34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和分娩后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此項規定是為了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對懷孕或分娩后一年的婦女進行的一種特殊保護。如果雙方感情不和,妻子在懷孕期間同意與丈夫離婚,對離婚后孩子的相關問題也達成了一致的意見,此項規定也可不適用。如果懷孕期女方要求離婚,男女雙方可以相互協商,直到雙方都自愿離婚并對財產分割無異議時,就可以到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來實現在懷孕期離婚的目的。二、女方懷孕男方能要求離婚嗎《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條:“女方按照計劃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術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 ·婚前財產公證的流程是什么 ??隨著人們生活越來越富足,不少人年紀輕輕的就有了一片屬于自己的事業,同時擁有的財產也不少。而到了一定年齡,面臨結婚的時候,卻害怕婚后就財產產生糾紛。此時多數人會選擇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具體來說,婚前財產公證的流程是什么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吧。一、婚前財產公證的流程是什么“婚前財產公證”的“婚前”不是指登記領取結婚證之前,而是婚前的財產進行公證。既可以是未婚男女或者是已婚夫妻,就雙方在登記結婚前的財產進行公證。另外和婚姻相關的財產公證還包括婚內財產公證和離婚財產分割公證。下面是法律經驗編輯為您整理介紹的有關婚前財產公證的了流程。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已婚也可補辦)。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 ·沒有領結婚證子女撫養權歸誰 ?男女在沒有領結婚證的情況下生下了子女的話,此時子女屬于非婚生子女。但根據我國法律中的規定,對于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權益也是要進行保護的。這種情況下,要是男女分手的話,子女的撫養權應該屬于哪一方呢?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吧。一、沒有領結婚證子女撫養權歸誰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只有進行了結婚登記,領了結婚證的男女才是夫妻,其婚姻關系才受法律保護。如果沒有領結婚證,兩人所生子女為非婚生子女,對于該子女由誰撫養,可以由兩人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則可以起訴至法院,由法院根據經濟能力和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進行裁判。法院審理子女撫養權歸屬的原則: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2、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子女的撫養費由一方全部承擔嗎? 在實際確定未成年子女撫養費數額的時候,當事人可以先協商,要是無法協商一致的話,還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決。那要是當事人約定子女的撫養費由一方全部承擔,這樣是否可行呢?對此,我們收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子女的撫養費由一方全部承擔嗎?1、如果協商一致,是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擔。當然,如果有證據顯示承擔全部撫養費的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2、即使達成上述協議后,如果過一段時間后,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二、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 ·無過錯方如何提出離婚賠償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的規定,要是夫妻因為一方存在法定過錯行為而導致離婚的話,那么在訴訟離婚的同時,作為無過錯方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賠償。那實踐中,無過錯方如何提出離婚賠償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無過錯方如何提出離婚賠償《婚姻法》第三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將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等規定中當事人的有關權利義務,書面告知當事人。在適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時,應當區分以下不同情況:(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三)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離婚精 ·發現孩子非親生可以向對方索賠嗎 發現孩子非親生可以向對方索賠嗎一般來說,配偶權是指夫妻之間互為配偶的基本身份權。配偶權的性質是絕對權,其他任何人均負有不得侵害該配偶權的義務。在現實生活,配偶一方侵害另一方的配偶權,主要表現為對忠實義務的違反。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在《關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男方受欺騙撫養非親生子女離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撫養費的復函》中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與他人通奸生育子女,隱瞞真情,另一方受騙而撫養了非親生子女,其中離婚后給付的撫養費,受欺騙方要求返還的,可酌情返還,至于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受騙方支出的撫養費用應否返還,尚需進一步研究。所以由此可知,發現孩子非親生,在離婚的時候可以要求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夫妻一方向人 ·簽房屋預售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般情況下,由于商品房交易時尚未竣工,相對來講更易引起糾紛,購買的風險性也相對較大。這就要求購房者在簽訂房屋預售合同時要注意相關事項,避免將來出現糾紛。那么具體的,簽房屋預售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對此,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簽房屋預售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商品房預售,也就是我們平時所稱的“期房”,是指房地產開發商對于尚未建造的或者沒有建造完工的商品房,與購房者約定,由購房者交付定金或預付款,而在未來某一時期擁有所購房屋的一種房產交易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中應包含以下這些內容:(一)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法人組織必須有法定代表人簽名。(二)合同的標的,即預售商品房的位置、編號等。(三)標的的數量,即預售商品房的數量,面積應以平方米來計算,并明確的是建筑面積還是使用面積或其他面積。(四)房子的價款,即房屋的價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這一項是最重要的,不僅應標明單價,還應標明總價;我國《房地產管理法》雖然對商品房預售的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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