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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債務具結書應該怎么寫? 債權債務具結書應該怎么寫?一、債權債務具結書應該怎么寫?(一)第一種方法1、首先是要在紙張正上方中間寫上醒目一點的標題,一般直接寫“具結書”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涉及專門類別的具結書那還要加上一些前綴,多數出現在專業工作領域上,比如企業工廠一般都是寫“生產安全具結書”,衛生食品部門則是會寫“衛生安全具結書”等等,學生則有可能寫“學習具結書”。2、正文開始前有個抬頭,頂格寫上對具結書送達方的稱呼,一般送達方為保證人的上級、服務方、或者長輩,所以如果是寫給個人,在稱呼上最好帶點尊敬,最好能帶上他的專業稱謂,比如“某某老師”“某某先生/小姐”等等,然后在稱謂后面加上冒號。3、正文開始要空兩格,一般正文寫清楚兩點就可以了,第一點就是寫具結書的原因是什么,第二點就是你要做保證的具體事項、具體行為、具體時間等等,比方說一位學生寫具結書,第一點,寫的原因是他在班級里打傷了同學,第二點,他保證在該學校讀書期間不會和班級里的同學打架,保證認真學習等等,這樣具結書的正文主要內容就 ·債權債務時效司法解釋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債權債務時效司法解釋的主要內容是什么樣的?第一條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但對下列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二)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三)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四)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第二條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約定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時效期間、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認可。第三條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第四條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當事人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申請再審或者提出再審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五條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 ·企業變更法人債權債務怎么處理? 企業變更法人債權債務怎么處理?一、公司法人變更債務怎么辦由誰承擔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難免會有一兩筆對外債務,通常情況下,公司是以自己的獨立財產對外承擔責任的。當公司法人變更時,債務如何處理?由誰來承擔?一般情況下是由公司自己獨立承擔對外債務,公司的發起人、股東是不承擔清償責任的。但要是公司股東、發起人、高管等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的話,則就會對相應的債務承擔責任。二、公司法人變更債務怎么辦關于公司債務的承擔,《公司法》第三條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法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變更后,原公司債務由變更后的公司承擔。三、企業變更法人債權債務怎么處理?公司法人變更債務誰承擔?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經濟或動中所做出的行為代表了公司。公司所產生的債券債務并不一定 ·遺棄家庭成員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俗話說血濃于水,親情原本是偉大不可分離的,但是在家庭成員之間發生的遺棄現象卻依然存在,只要發生遺棄現象就會或多或少的對被遺棄人造成一定的心理和身體的傷害,甚至危及生命,大部分的遺棄案件都是由于不清楚遺棄家庭成員的構成要件造成的,下面我們就為您普及一下。一、遺棄罪遺棄家庭成員的構成要件--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所謂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是指家庭成員中具有以下幾種情況的人:(1)因年老、傷殘、疾病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2)雖有生活來源,但因病、老、傷殘,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對于具有這類情況的家庭成員外,不發生遺棄的問題。1、行為人必須負有扶養義務。這是構成本罪的前提條件。公民對哪些家庭成員負有扶養義務,是由我國法律的明確規定了的。扶養義務是基于撫養與被撫養、扶養與被扶養以及贍養與被贍養這三 ·關于債權債務的判決需要遵守哪些原則? 關于債權債務的判決需要遵守哪些原則?關于債權債務的判決原則1、債權人接受第三人承擔債務承諾,應視為債務加入第三人向債權人表明償還股權轉讓款債務加入的意思后,即使債權人未明確表示同意,仍應認定為債務加入成立。2、并存的債務承擔與附條件免責債務承擔,如何區分第三人承諾在滿足一定條件時加入債務承擔,當該條件成就時,債權人可要求原債務人和該第三人共同償還債務。3、第三人出具還款保證,應視為并存的保證債務承擔債務人與第三人為債權人另行提供擔保并為債權人接受,除債權人和保證人有相反意思表示外,保證責任不免除。4、約定以抵押物置換保證,未經債權人同意不能免責無證據證明債權人同意以相關抵押物置換保證擔保,保證人僅以債務人的單方置換承諾主張免責的,應不予支持。5、免責式債務承擔未經債權人同意,不發生債務移轉第三人向債權人出具承諾由其代償債務,除非債權人明確表示,否則不應視為免責式債務承擔,不發生債務移轉。6、第三人代為履行以債務人和債權人 ·司法鑒定可作為證據嗎? 在訴訟過程中證據是案件的核心因素,是一個案件的靈魂。是否擁有充分的證據是使審判能否更好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關鍵,在很多情況下司法鑒定是揭露事件真相的有利方式之一,究竟司法鑒定可作為證據嗎?下面跟隨我們去一探究竟吧。一、影響司法鑒定效力的主要因素。訴訟證據的特征是由證據的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三個基本因素構成的。這三個因素是互相聯系、缺一不可的。客觀性和關聯性是證據的內容。合法性是證據的形式,是證據真實性和相關性的法律保證。(一)合格主體是司法鑒定有效的前提。(二)鑒定程序是否合法影響鑒定的效力。(三)鑒定標準直接影響鑒定意見是否準確。二、庭上質證要注意的若干問題。《決定》實施后,經省司法廳審核登記并公告的社會鑒定機構開始從事司法鑒定業務,法院、偵查機關以及當事人都可以委托這些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司法鑒定。那么在實踐中,究竟如何評判一份鑒定意見是否合法有效以及法官的采信?在此筆者談一點個人的看法。(一)要看委托人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與 ·債權債務協議四方轉讓協議怎么寫? 債權債務協議四方轉讓協議怎么寫?債權債務協議四方轉讓協議甲方:電話:住址:乙方:身份證:住址:電話:丙方:身份證:住址:電話:經平等自愿協商,甲、乙、丙、丁四方就債權債務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一、截至本協議簽訂之日丙方共計欠乙方RMB萬元。二、甲方自愿將其對丁方共計RMB元的到期債權(貨款)讓與乙方。三、甲方將其對丁方的到期債權讓與乙方的目的是為在債權等額范圍內代替丙方償付丙方對乙方的到期債務。四、丁方確認其對甲方RMB萬元的到期債務,依據本協議,于年月日直接向乙方支付;丁方依據本協議向乙方履行支付義務后丁方對甲方的債務即告結清。五、甲方承諾:1、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實現對丁方的債權;2、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不得再要求丁方向其履行債務,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實現債權,甲方應在乙方債權本金、利息及實現權利所支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六、丙方承諾:1 ·河北省信息公開條例中的信息公開渠道有哪些? 河北省信息公開條例中的信息公開渠道有哪些?近年來,我國各級政府十分重視陽光辦公,信息公開方面的進步較為明顯,這離不開法規方面的完善、各級政府的努力以及全國人民的監督。信息公開可以很好的體現一國、一地政府的態度與面貌。那么,網的編輯將為您講述河北省信息公開條例中有關公開渠道的問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第八條 行政機關可以通過下列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載體公開政府信息:(一)政府公報或者政府公開發行的其他信息專刊;(二)政府網站;(三)政府信息咨詢熱線、行政服務大廳、行政服務中心;(四)新聞發布會;(五)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公共閱覽室、電子信息屏幕、信息公告欄;(六)報刊、廣播、電視;(七)便于公眾及時準確獲取政府信息的其他方式。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國家檔案館和公共圖書館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在政府所在地設置政府信息查閱點,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為當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閱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第 ·近年來,隨著網絡的普及,利用互聯網發布公民隱私、欠文明甚至誹 近年來,隨著網絡的普及,利用互聯網發布公民隱私、欠文明甚至誹謗色彩言論的網絡誹謗行為時有發生,完全無視法律,將論壇搞的烏煙瘴氣。但是我國目前還沒有一套完整的法律系統來規范網絡誹謗行為,由此造成網絡誹謗行為在司法認定中面臨諸多困難。那么,網絡發帖誹謗鑒定是怎樣的?下面就由我們為您做詳細介紹。一、什么是網絡誹謗網絡誹謗是指借助網絡等現代傳播信息手段,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網絡與傳統誹謗相比,有其更為鮮明的特性,因為對網絡誹謗的管制更容易產生公民言論自由和公民名譽權的價值沖突。二、網絡發帖誹謗的行為鑒定(一)傳播速度快這一特點應該是傳統誹謗行為所望塵莫及的,可以毫不夸張的說,借助于網絡手段實施的誹謗行為,其散布和傳播幾乎是同步的。在網絡環境下,基于網絡的公開性與共享性,決定了詆毀事實往往一經行為人發布,即能為不特定相對人所獲知與分享,中間幾乎不存在時間上的間隔。(二)影響范圍廣這既是網絡傳播速度快的特點所決定的,也由于網絡 ·一、確認勞動關系的仲裁時效是指當事人因勞動爭議要求通過勞 一、確認勞動關系的仲裁時效是指當事人因勞動爭議要求通過勞動爭議仲裁、訴訟保護其合法權利的期間。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的法律依據是《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二、勞動關系確認是否適用仲裁時效觀點一:勞動關系確認適用仲裁時效時效制度是指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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