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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關于重婚罪立案的材料主要是什么? 一、檢察院關于重婚罪立案的材料主要是什么?任何可以證明配偶與他人以夫妻的名義生命在一起的證據都可以是檢察院關于重婚罪立案的材料,對于重婚需要什么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于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等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二、重婚罪的立案標準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 ·能夠享受繼承權主體有哪些 能夠享受繼承權主體有哪些所謂繼承權主體,也就是享有繼承權、能行使繼承權的主體。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繼承權主體可以通過法律的直接規定明確,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遺囑指定,也可以通過被繼承人與他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指定。具體為以下三類:1、法定繼承人。即指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或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繼承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2、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3、遺贈扶養協議指定的繼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 ·被判處緩刑有什么限制2023 被判處緩刑有什么限制罪犯在緩刑考驗期內,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經考察機關批準。緩刑罪犯參加勞動,應同工同酬。如果同時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應執行。緩刑有條件地變更有兩種情況,一是罪犯在緩刑期間表現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緩刑期滿后不再執行原判或者縮短緩刑考驗期。二是罪犯在緩刑期內又犯新罪,則應由法院撤銷緩刑,按照數罪并罰的原則決定處以新的刑罰。此外,根據刑法第449條規定,在戰時,對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現實危害宣告緩刑的犯罪軍人,允許其戴罪立功,確有立功表現時,可以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這是一種特殊的緩刑規定,是在特定情況下對特定的對象緩刑執行的特殊處理制度,有著嚴格的條件限制。二、緩刑考驗期限從什么之日起計算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三條三款規定,“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由于對該條款規定的“判決確定之日”在如何理解上有分歧,司 ·夫妻離婚凈身出戶的條件是什么 夫妻離婚凈身出戶的條件是什么通常,離婚時財產分割遵循以下原則:若能雙方協商一致,或者簽署有真實有效的內部協議,則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沒有辦法協議一致的情況下,由法院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進行判決分割財產——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同時傾向于保護為家庭付出較多利益者,往往可以多分;另外無過錯方可以主張多分并且要求損害賠償,這種損害賠償包括了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也就是說,如果協議離婚中,一方自愿或答應凈身出戶,法律并不干涉。在訴訟離婚中,男女雙方簽署協議,以其他權益作為交換條件,約定男方凈身出戶,只要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同樣視為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庭調解的過程中,一方自動放棄分割財產的權利主張,則有可能凈身出戶。除了以上的情況我們不難看出,不管在任何情況下,男女雙方離婚時,雙方都有權獲得財產權益;只要雙方尚未達成一致意見,凈身出戶的可能性近乎為零。二、夫妻離婚共同財產該怎么分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一般采用平均主義,即一人一半。但實際分割中,法院會考慮無過錯 ·公職人員被拘役有什么后果? 公職人員被拘役有什么后果?公職人員被判刑,公職不能保留。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因此,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公職人員因犯罪被判處刑罰(包括緩刑)的,單位將會給予開除處分,沒有公職存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分:1、在行政許可工作中違反法定權限、條件和程序設定或者實施行政許可的;2、違法設定或者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3、違法設定或者實施行政處罰的;4、違反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行政委托的;二、員工被判拘役后單位怎么處理?員工被判刑,屬于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情形之一,將勞動者辭退,并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 ·承運人的免責情形包括什么 承運人的免責情形包括什么一、承運人的免責情形包括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在責任期間貨物發生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一)船長、船員、引航員或者承運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駕駛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過失;(二)火災,但是由于承運人本人的過失所造成的除外;(三)天災,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險或者意外事故;(四)戰爭或者武裝沖突;(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行為、檢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六)罷工、停工或者勞動受到限制;(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圖救助人命或者財產;(八)托運人、貨物所有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的行為;(九)貨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十)貨物包裝不良或者標志欠缺,不清;(十一)經謹慎處理仍未發現的船舶潛在缺陷;(十二)非由于承運人或者承運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過失造成的其他原因。承運人依照前款規定免除賠償責任的,除第(二)項規定的原因外,應當負 ·尋釁滋事罪毆打他人三次致人輕傷怎么判? 尋釁滋事罪毆打他人三次致人輕傷怎么判?尋釁滋事罪毆打他人三次致人輕傷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二、尋釁滋事罪與非罪的區別是什么?1、行為的方式和手段。行為的方式和手段對危害結果的大小具有決定性作用,對社會心理的傷害程度也有很大影響。因此在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時,應該考察行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脅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開或者組織的方式等。2、行為的直接危害結果和間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結果是行為直接對社會造成損害。間接不良后果是指行為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或間接引起的損害。行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殺,是否引起公私財產重 ·觀念交付占有改定的成立條件是什么 觀念交付占有改定的成立條件是什么?1、讓與人與受讓人達成移轉動產所有權的合意。一般通過買賣或讓與擔保的設定,使受讓人取得動產的所有權。2、讓與人成為占有媒介人,從而繼續占有動產。3、通過特定契約使受讓人獲得間接占有二、占有改定的效力有哪些(一)第三人1、出賣人的債權人。包括一般債權人和與出賣人定有買賣契約買受該動產的特定第三人。對于一般債權人而言,所有權人能夠根據物權的支配力,排除他們對該物的任何請求。買受人已經取得所有權,此物已經不是出賣人的財產,出賣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一般債權人時,該物非為擔保;出賣人破產時,該物不屬于破產財產,所有權人能夠行使取回權。對與出賣人定有買賣契約買受該動產的特定第三人,根據物權的優先效力,在同一物上,同時該物為債權的給付標的物時,物權對于債權具有優先力。所有權人得直接支配該物,在請求標的物的現實交付,債權人不得為異議。但該物已由債權人請求法院扣押時,所有權人能否對抗,則有不同意見。債權人所信賴的是債務人的財產狀況及其清償能力,此時債務人 ·一、離婚后幾年不能告重婚罪? 一、離婚后幾年不能告重婚罪?離婚五年后不能告重婚罪,具體理由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的構成(1)犯罪主體分為兩種人:一是重婚者,即已有配偶并且沒有解除婚姻關系又與他人結婚的人。二是相婚者,即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人。(2)犯罪客體是合法的婚姻關系。(3)犯罪主觀要件是故意。(4)犯罪客觀要件是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包括事實上的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者明知 ·損害名譽權可以報警嗎? 損害名譽權可以報警嗎?一、損害名譽權可以報警嗎侵犯名譽權可以報警,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公民的名譽權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根據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行為人用以下的方式來侵犯公民權利的,情節較輕的會被拘留五日以下,或者會被罰款五百元以下;對于情節較為嚴重的,會被拘留五日到十日,還可能被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具體情形有:1、行為人用寫恐嚇信或者是用其他的一些方法來威脅他人的人身安全的;2、以公開的方式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來誹謗他人的;3、用捏造的事實來誣陷他人,目的是為了讓他人受到治安處罰或是刑事處罰;4、以威脅、侮辱或是打擊報復證人的;5、以發送恐嚇、侮辱或淫穢信息等,次數較多,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6、行為人有偷窺、偷拍、竊聽或是散布他人的隱私的。二、名譽受損賠償多少錢侵害名譽權的損害賠償,除應考慮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外,還應當有適當的標準。1、從侵害情節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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