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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義務與附隨義務有哪些區別 一般義務與附隨義務有哪些區別不一樣,附隨義務,是指并非自始確定的、而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基于誠實信用原則而發生的、旨在更好地實現當事人利益的義務。例如,花店在出售新鮮花枝的時候會包裝好花束以便顧客攜帶;出售鍋爐的店家應當告知購買者使用鍋爐的注意事項;超市應當保持購物環境的安全,避免損害顧客的人身安全等。主要義務指依合同性質所固有的、合同當事人應當承擔的義務。附隨義務與一般義務的區別有三:(1)一般義務自始確定,并決定合同類型。附隨義務則是隨著合同關系的發展而不斷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關系中均可發生,不受特定合同類型的限制。(2)一般義務構成雙務合同的對待給付,一方在對方未為對待給付前,得拒絕自己的給付,附隨義務原則上不屬于對待給付,不能發生同時履行抗辯權。(3)不履行一般義務,債權人得解除合同。反之,不履行附隨義務,債權人原則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損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規定請求損害賠償。當然,有些合同上的義務,究竟屬于給付義務還是附隨義務尚有爭論。二、附隨義務的種類債 ·哪些行為可認定為商品房欺詐 哪些行為可認定為商品房欺詐一、哪些行為可認定為商品房欺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以下情況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1、銷售現房時,將偽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優質房屋銷售的;2、銷售現房時,故意隱瞞房屋真實面積,以牟取暴利的;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優質工程從而騙取優質工程加價的;4、銷售明知不能進入房地產市場進行公開銷售的房屋的;5、虛標最低價、清盤價等欺騙性價格進行銷售的;6、故意隱瞞開發商真實身份,或冒充其他開發商名義銷售的;7、采取雇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8、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雜志等大眾媒體對商品房做不可實現的虛假宣傳的。二、如何判斷開發商是否構成欺詐對于一般商品而言,判斷經營者的行為是否構成欺詐,看其是否符合以下幾點:1、行為的手段。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3月發布的《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的規定,對欺詐消費者行為的認定,應當采用客觀方法,即根據經營者在提供商 ·離婚后一方的債務要一起還嗎? 離婚后一方的債務要一起還嗎?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由此可以看出離婚時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屬于法定的共同債務,應由夫妻雙方承擔償還義務,如果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確定各自的承擔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處的協議清償和判決承擔只對夫妻之間產生約束力,不能對抗第三人。換言之債務人起訴要求償債義務,仍然要按照共同債務處理,夫妻中實際承擔還款義務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按協議或法院判決分擔相應份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 ·二手房過戶要什么證件 二手房過戶要什么證件1、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1份、產籍圖4份);2、契稅證;3、身份證(夫妻雙方)(復印件2份);4、夫妻雙方戶口簿(復印件1份);5、結婚證(如丟失到原婚姻登記的民政部門補辦,其他證明方式不被承認);6、單身、離婚者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民事調節書或法院判決書,離婚未再婚證明;喪偶者提供購房證明、喪偶未再婚證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證明(復印件1份)。二、二手房交易的整個過程大致分以下幾個階段: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賠償包括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賠償包括什么材料應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傷者身份證、戶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證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3)門診病歷本;(4)醫院住院病歷;(5)醫療費發票、后續醫療費證明,殘疾輔助器具費發票;(6)關于休息誤工的醫療診斷證明、勞動合同、工資單或者收入證明、個人所得稅交稅證明,扣發工資收入證明(如果有);(7)關于需要護理的證明、護理費發票或收條;(8)交通費住宿費票據;(9)關于需要營養的診斷證明(如果有);(10)司法鑒定書和鑒定費發票(如果已鑒定);(11)未成年子女或年邁父母的戶口本、以及視情況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戶籍證明(如果有);(12)視情況提供其他材料。二、交通事故賠償期限是多久根據《民法通則》第136條的規定,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的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是1年。超過一年。法院會以超過有效期為由,不予受理。三、交通事故保險理賠在最大的程度能取得多少交通事故賠償的 ·當庭自愿認罪的規定是怎么樣的? 當庭自愿認罪的規定是怎么樣的?1、認罪須在當庭;2、認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人承認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實;3、認罪的內容:A、只要求犯罪人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B、不要求承認指控的罪名。4、當庭認罪,但沒有適用普通程序簡化審或者簡易程序的,仍可以認定當庭自愿認罪量刑情節。當庭自愿認罪量刑情節從寬幅度須考慮因素:1、犯罪的性質;2、罪行的輕重;3、認罪程度;4、悔罪表現等情況。二、認罪認罰從寬決定是怎么樣的?認罪認罰從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對于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并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從寬分為實體上從寬和程序上從簡兩方面。對認罪認罰案件,屬于基層法院所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認罪認罰可以適用速裁程序進行審判。對于基層法院管轄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罰的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在審理當中,被告人對程序適用提出異議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簡化審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轉為普通程序進行審理。這是程序上的從 ·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么 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么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羈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間或者逮捕期間的時間,在判刑之后也是會計算在刑期內。根據有關規定,以下的刑罰拘留期間的時間都計算在刑期內:1、《刑法》第四十一條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刑法》第四十四條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刑法》四十七條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罪犯被私放的時間能否折抵刑期看守所的管教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私自將罪犯取走,直接侵犯了國家監管罪犯的制度,應受到刑法追究。至于被私放的罪犯,不能因“經過領導批準同意”、“交納了現金”,而認為其是被合法釋放,其被私放在家的時間也不能折抵刑期。首先,私放罪犯是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39條的規定,看守所根據人民法院 ·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包括哪些 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包括哪些一、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包括哪些?(一)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二)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四)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二、信息公開條例的原則有哪些?1、政府責任原則。如果從公民權利的角度規定信息的公開,則不易落實為政府的積極行為,成為某些工作人員逃避公開信息的責任的借口。要明確政府、公民在政府信息公開及使用方面的權利義務。即行政機關有權收集、獲取、傳播發布以及保密相關的信息,公民有權要求控制相關信息的行政機關公開這些信息,政府機關有義務按照法律的規定或者依照公民的要求公布這些信息。2、一般公開原則。不宜公開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國家的安全、行政活動效率以及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等。世界各國的政府信息公開立法在適用范圍上都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關于如何科學地界定不公開信息的范圍,是政府信 ·公司股權改革產生控股股東的標準是什么? 公司股權改革產生控股股東的標準是什么?根據《公司法》第216條(二)的規定:控股股東,是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通過其下屬財務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為上市公司提供服務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督促財務公司以及相關各方配合上市公司履行關聯交易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監督財務公司規范運作,保證上市公司存儲在財務公司資金的安全,不得利用支配地位強制上市公司接受財務公司的服務。二、相關法規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指引》1.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保證披露信息的及時、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2.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確 ·被告在民事糾紛開庭前需要準備什么 一、被告在民事糾紛開庭前需要準備什么?第一,閱讀原告起訴狀內容,針對原告的起訴狀準備好答辯狀;第二,在法院確定的舉證期限內,就自己的答辯主張提交證據;第三,按照法庭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出庭;第四,如果被告對訴訟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師代理。二、一審民事訴訟審理周期是多久?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三、民事訴訟的流程1、起訴,即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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