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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場退出拆遷該怎么補償? 養殖場退出拆遷該怎么補償?畜禽禁養限養已從南方推進到全國各地,養殖場拆遷退出越來越普遍。最近不少養殖戶詢問養殖場退出拆遷該怎么補償:有的反映限期拆除騰退沒給任何補償,也沒發給拆除公告;有的不在禁養區也要被拆;被拆除的養殖場有經營手續不全的,也有經營備案手續齊全的。關于拆除范圍,實際情況的確已經不僅局限于禁養限養區內的養豬場、養雞場們了,各地區被要求退出的養殖場大體有三種情況:一是禁養限養區內養殖場、養殖戶;二是主要河流流域限制范圍內的養殖場戶;三是手續不合格的,包括無照經營、異地經營、超范圍經營、動物防疫檢疫不合格的、環保排放不達標的養殖場、養殖戶等。關于拆除公告,這個肯定是應該有的,這是拆除和補償的依據。關于資金補償,補償普遍是養殖場騰退的最基本原則,但各地標準不一,一般是根據各地方經濟情況而定,不過大體都包括三個方面的補償:第一畜禽清退補償,一般情況下參考動物強制撲殺補償標準;第二地上物騰退補償補助。這一項由專業評估機構對養殖場 ·非機動車交通事故可否造成工傷 一、非機動車交通事故可否造成工傷1、要看事故的責任認定,如果不是勞動者自己的主要責任,則屬于工傷;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二、工傷責任認定期限為多長時間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 ·贍養父母是每個人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嗎 通常而言,子女對于自己的父母有必盡的贍養義務,這個義務是法律所明定的,亦是任何的子女均應當做的,并且是每一位子女都能夠做得到的義務。父母親情自古以來就是傳頌已久,人這一生身邊最重要的兩位親人也是父母。贍養父母是每個人應盡的義務和責任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子女們對于自己的父母要盡到適當的贍養義務,對于那些缺乏勞動能力又或者是個人收入難以維持基本生活的父母,有權要求沒盡到合理的贍養義務的子女繳納一定的贍養費用以滿足自己的基本生活。盡管在我國的鄉村地區一直是存在著只要分家或者是嫁人離家就不用對自己的父母進行贍養的民間風俗,有一些民間地區的風俗習慣是女子嫁人后便不再需要贍養父母也不能繼承父母的遺產,這些在某一個地區之間適用的習慣并不正式,也并不被法律所承認,法院在作出相關判決的時候也不會適用民間風俗進行判決。民間風俗是一個地區的風俗,可以存在并留存,但是絕對不可以違反我國的法律相關規定,法律與民間風俗有沖突的,應當以法律為先。一方面,根據我國《民法典》中規定的照顧義務,子女對 ·代位繼承沒有要求代位繼承人必須盡贍養義務 代位繼承沒有要求代位繼承人必須盡贍養義務。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者對被繼承人盡過主要贍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如該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對被繼承人盡贍養義務較多的,可適當分給遺產。代位繼承的法律要件:1、代位繼承發生的原因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該死亡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宣告死亡。2、被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均不得成為被代位繼承人。3、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繼承人的直系卑親屬。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的養子女也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 ·農村開荒地如何確權? 農村開荒地如何確權?一、開荒地歸誰?國土部門的說法:四荒地大多屬于農村集體土地,有的就算空閑,可能也有其他規劃用途,不能因為有人開墾耕作了,就給予其確權發證。但是考慮到農民在開墾過程中也付出了勞動,所以在沒有其他利益沖突的情況下,可以仍由當事人耕作,但不發放承包經營權證。也就是說開荒地屬于村集體的,但是有的土地是個人開荒的,畢竟付出了金錢與勞動嗎,所以雖然你連承包權都沒有,可是你還能接著種,不過有的土地不在冊的也就沒有補貼。二、開荒地為什么不給確權?其實不給確權有一個關鍵的問題就是你同村的人能否答應,我想很多人是不能答應的。現在對于個人開墾的四荒地,由于是你自己開墾的,你自己種,村里人沒人說什么,但是一旦說給你的開荒地確權,明確開荒地的承包經營權是你的,我想你們同村的人絕大多數會反對。在大家眼里,土地的價值越來越高,讓你白種可以,但是確權給你,是萬萬不行的,誰都想分一點,不能讓你獨占了。這個事你應該能理解,在利益面前,沒有絕對的圣人。 ·農村征地補償,給集體還是給農戶? 農村征地補償,給集體還是給農戶?一、農村土地征收賠償怎么賠?1.前面說過,征地補償款共三個部分: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其中,安置補助費、青苗費是直接支付給被征地人的,土地補償費給村集體。2.補給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并不意味著歸集體所有,被征地人一點都得不到。土地補償費由村集體統一分配,具體如何分要經村民代表大會決定,但在分配時,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權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給被征地人另行調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給被征地人一些款項作為補償、而沒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給所征地的土地補償費。二、土地補償費在村集體內部如何分配?《征收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地補償費分配使用辦法》規定,土地補償費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以任何名義,侵占被征地農戶依法享有的土地補償費;不得違法劃分老戶、新戶、女兒戶。具體分配方法,分三種情況:1.土地被全部征收,其土地補償費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給被征地農戶,剩余部分留給村集體經濟組織。有一點特 ·毒品犯罪既遂與未遂如何判定? 一、毒品犯罪既遂與未遂如何判定通常情況下販賣毒品的既遂與否,應以毒品是否進入交易環節為準。以販賣為目的實施了購買毒品的行為,或者有證據證明以販賣目的而持有毒品,或者有證據證明以販賣為目的購進或持有毒品的行為人與購毒者已達成毒品交易意見并正在交易而尚未轉移毒品,或者已經轉移了毒品的,都應該認定為販賣毒品罪既遂。二、販毒罪的構成要件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根據本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販賣毒品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于被利用、教唆、脅迫參加販賣毒品犯罪活動的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責任。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販賣,過失不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主觀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實施了販賣行為,就不構成犯罪。一般是以營利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沒有要求構成本罪必須以營利為目的 ·非婚生子女也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么? 非婚生子女也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么?在實際生活中,非婚生子女的地位是十分尷尬的,通常得不到父母的承認,生活也得不到保障,針對此問題,我國法律作了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樣的權利。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不管子女是否是婚生,父母子關系都是不可消除的,其贍養父母的義務也是不能推脫的。根據《婚姻法》第21條的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婚姻法》第2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由此可見,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而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其享有同等的權利,那么也應該履行同等的義務。雖然沒有法律直接規定非婚生子女需要盡到贍養父母的義務,但是一般而言,只要生父、生母對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盡了撫養和教育的義務,那么當生父生母年老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時,同樣也有要求非婚生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孩子往往是一個家庭的希望 孩子往往是一個家庭的希望,父母一般都是疼愛有加,細心呵護,可是生活中有的夫妻因為各種的原因,生下孩子之后,并沒有進行撫養,沒有履行撫養的義務,以至于在后來孩子對贍養父母有極大地怨言,那么在法律上,這種情況下孩子有贍養義務嗎?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并且,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同樣地,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因此,父母撫養子女、子女贍養其父母都應是雙方當然的義務。而且,父母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子女是否要承擔贍養義務,當前法律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不過,實踐中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不能免除贍養義務: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沒有經濟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維持生活的不能拒絕履行贍養義務;2、不能以父母因客觀原因不撫養自己而推脫贍養責任;3、父母取消子女對財產的繼承權的,子女仍需負擔贍養義務;4、子女不能 ·農業用地轉商業用地流程是怎樣的在哪里可以辦理? 農業用地轉商業用地流程是怎樣的在哪里可以辦理?一、農業用地轉商業用地流程是什么?有關規定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第十八條“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應當征得出讓方的同意并經土地管理部門和城市規劃部門批準,依照本章的有關規定再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并且辦理登記。”且根據通知,為加強對開發區建設用地的集中統一管理。開發區的建設用地必須符合土地的利用總體規劃,并且納入了土地的利用年度計劃,在選址時必須納入城市的統一規劃管理。農業用地轉為商業用地流程:1.若是改變為商業用途的,那么是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并且需先經過規劃部門的批準,也就是得先進行審批。2.只要符合了城市的規劃可以改變為商業用途的,就得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用地的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是掛牌等的方式公開進行,農業用地的原使用人及買受人都不得自行進行買賣。3.一般的情況下都可由農業用地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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