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玉溪律師黃頁 |
律師咨詢 |
法律常識 |
·一、退休工人有沒有誤工費? 一、退休工人有沒有誤工費?是有的;退休年齡不能與勞動能力劃等號,對超過退休年齡人員的誤工費,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超過退休年齡確已喪失勞動能力的,誤工費不予支持;對受害人有充分證據證明其未喪失勞動能力,且因損害而導致其誤工收入減少的,誤工費則應綜合多種因素酌定。從《民法通則》和《解釋》對誤工費的相關規定來看,均未對受侵害者獲得誤工費賠償的年齡作出限制性規定,只要是受害人遭受侵害,客觀上因侵害的發生導致誤工而致其收入實際減少,均有權要求侵害人賠償誤工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來計算。如果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受害人能提供證據充分證明其實際在從事勞動,并因受到損害導致本人或家庭收入減少的,那么其要求賠償實際減少的收入的誤工費應當予以支持。若是農村的可以提供足夠證明的,按從 ·天津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實施步驟的計算規則是怎么樣的 天津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實施步驟的計算規則是怎么樣的一、天津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實施步驟的計算規則是怎么樣的?1、應納稅額轉型后應納稅額計算規則(一)轉型后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可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抵扣進項稅額,如取得外地或本市非試點納稅人的原屬于營業稅可差額征收范圍的發票,可按發票金額在銷售額中扣除;如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專用發票可按發票注明的稅款抵扣銷項稅額(二)轉型后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的,交通運輸業、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納稅人取得的外省市和本市非試點納稅人的原屬于營業稅可差額征收范圍的發票,可按發票金額在銷售額中扣除;其他行業如取得外省市和本市非試點納稅人的原屬于營業稅可差額征收范圍的發票,也可按發票額在銷售額中扣除,但取得的本市試點一般納稅人或試點小規模納稅人的發票,不可扣除銷售額。2、稅率檔次根據試點方案,在現行增值稅17%和13%兩檔稅率的基礎上,新增設11%和6%兩檔低稅率。新增試點行業的原有營業稅優惠政策原則上延續,對特定行業采 ·根據規定解除合同可否口頭? 根據規定解除合同可否口頭?口頭上解除合同是可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六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因此,可以認為口頭協議也是合同的一種表現形式,如果雙方都認可的口頭協議,在法律上認定為有效,但如果一方違約,主張一方的舉證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口頭協議也具有法律效力。國家法律規定的應當采取書面合同的,當事雙方卻僅進行口頭約定,主張方能舉證證明自己已經履行了協議,可以視為有效。二、解除勞動合同仲裁的賠償標準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 ·拘留審問期限最長可以是多久? 拘留審問期限最長可以是多久?一、拘留審問期限最長可以是多久?刑事拘留期限的法律規定:刑事拘留一般不超過14天,最長不能超過37天。如果,這時候還不能批準逮捕的,應當解除強制措施。對于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和執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別規定的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時間和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的總和。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二、法律依據是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 ·高壓線征地補償能賠多少錢? 高壓線征地補償能賠多少錢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 ·一、工傷誤工費跟停工留薪可以同時主張嗎? 一、工傷誤工費跟停工留薪可以同時主張嗎?不可以;事實上,雖然二者都是因受傷醫療而導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在一定期間內獲得相應補償或賠償,但二者實際上是不同的兩個概念。停工留薪期工資是《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一個概念,其責任主體的用人單位,即該部分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而誤工費是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其責任人是實施加害行為的行為人。因此,受傷職工不能同時向用人單位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和誤工費。二、工傷期間誤工費與工資能同時主張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8條規定:“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民事賠償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已經作出工傷認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未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尚未獲得民事賠償,起訴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 ·簽訂出版合同需要繳納個人稅嗎 簽訂出版合同需要繳納個人稅嗎一、簽訂出版合同需要繳納個人稅嗎?簽訂出版合同需要繳納個人稅,我國的稅法規定,對于稿費或版稅收入的個人所得稅,其稅率規定為: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發表取得的收入為一次,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的計算方法如下:每次應繳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1-30%)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4000)-800每次收入額(>4000)×(1-20%)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簽訂出版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通常來說,出書簽訂出版合同時,最應該注意以下條款。1、合同年限。你若簽十年的,那么你十年之內就沒法再在其他出版社出版了。個人建議簽三年,最多不超過五年。2、稿費約定。可以一次性買斷,也可以拿版稅提成。個人建議拿版稅提成,特別是當你對自己的作品銷量很有信心時, ·省物業公司委托分公司簽訂合同可以嗎? 省物業公司委托分公司簽訂合同可以嗎?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如果已經領取了營業執照,其負責人有權委托他人對外簽訂合同,但應當在分公司經營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一般而言,分公司在總公司授權范圍內所進行的經營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與分公司簽訂相關合同時,作為合同相對方,一定要審查分公司的總公司對其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明白總公司是否授權其對外簽訂合同,以及授權的額度。在分公司沒有總公司的授權或超出總公司的授權的情況下,分公司對外所簽訂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無效合同。如果總公司追認的,則為有效;否則為無效。如果合同相對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權的,則合同為有效,此時適用《民法典》表見代理制度。二、物業公司的特點有哪些?1、物業管理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物業管理公司是按合法程序建立,從事物業管理活動 ·簽合同蓋公司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嗎 簽合同蓋公司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嗎?簽合同不是蓋公司章才有效,根據《民法典合同編》四百九十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就當事人來說,無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自然人訂立合同一般由訂立合同的自然人簽字或蓋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組織訂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人簽名或蓋上單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組織應該蓋什么章,我國《民法典合同編》未作明確規定。現實中,法人、其他組織的公章種類很多,有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門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專用章、行政章都能作為合同章,至于財務專用章、各部門的公章的效力則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僅僅證明諸如欠款金額(企業之間對帳單)這樣的財務方面的問題,那么財務章也是有效的。二、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 ·股東會聘任經理的決定可以不通過董事會嗎? 股東會聘任經理的決定可以不通過董事會嗎?一、股東會聘任經理的決定可以不通過董事會嗎?未經董事會通過大股東直接聘用總經理是不合法無疑。但是,不合法不代表不可行!原因如下:1、當大股東控制的董事人數占董事會半數以上時,大股東直接聘任,跟董事會審議通過只是程序上的不同,結果不會改變;2、如果在公司《章程》中有約定,公司總經理由大股東委派(包括類似的約定時),那么大股東直接聘用總經理只是程序上有瑕疵,上訴到法院,也不會撤銷大股東決定,也只是要求補齊程序而已。二、公司里的執行董事可以直接辭退或者聘請總經理嗎?依照我國《公司法》,董事會有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應當參照公司法中關于董事會的規定,由公司章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