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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中有一人有重婚或者有與他們進行同居生活的 夫妻雙方中有一人有重婚或者有與他們進行同居生活的,此時應當在調解不成的情況下進行離婚的判決。一般來說,“重婚”屬于刑法中自訴罪的一種,在重婚中,一方與他人重復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的,就可以認定為重婚。而對于明知他人已經有法定的配偶時,與之登記,或者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都可以認定為重婚。由于夫妻雙方的生活屬于個人生活的私密范疇,此時需要注意的是,如何進行證據的收集。司法實踐中,有出現下列情形的,可以認定為重婚:1.有法律婚姻的人與他人舉辦結婚儀式,可以認定為重婚。2.沒有結婚儀式,但是日常生活中是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比方說夫妻想稱。同居的認定,同居的雙方進行長期共同的生活。二、夫妻中有一方有實行家庭暴力或者是虐待遺棄其他家庭成員行為的。這種家庭暴力的界定常見的是毆打,殘害,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這些行為給受害方帶來了精神或者是肉體上的傷害,已經構成了虐待。此類離婚時,可以申請離婚賠償。三、一存在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且屢教不改。四、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 ·公司職工的職業健康檢查檔案由誰保管? 公司職工的職業健康檢查檔案由誰保管?職業衛生檔案管理制度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健康,保護公司的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妥善保存。1、安全和衛生部負責為每個雇員建立職業健康監測檔案,并對他們進行適當的監護。職業健康監測檔案包括:(一)勞動者的職業史、既往經歷和職業危害接觸史;(二)相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其處理;(四)職業病診斷和治療等健康信息。2、檔案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隱私權和保密權。有關衛生監督檢查人員、勞動者及其近親屬、勞動者的主要代理人有權查閱、復制勞動者的職業衛生監護檔案。未經許可,其他人員不得查閱職業健康監護檔案。3、勞動者離開單位時,本人有權取得健康監護文件的副本,檔案管理人應當如實免費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副本上簽名。4、原職工離職三個月后,應當將其職業健康記錄查封,并保存十余年,由上級部門檢查 ·刑事委托辯護的對象有哪些 刑事委托辯護的對象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親屬;(“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自行辯護、委托辯護,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也負有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權的義務。主要表現在: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師的請求送交相應的律師事務所、當地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機關。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資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對于被告人未委托被告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辯護人,或者在必要的時候指定承擔法律 ·發明專利申請要好久 專利申請的時間有長有短,不同的專利申請的時間也有不相同,主要是有三種不同的專利申請時間。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一一了解一下。首先,外觀設計專利。這一專利申請的時間是三個專利中時間最短的,大概需要六個月到八個月。專利申請人只需要準備好相關的資料,提交給專利局來審核就可以了。首先需要準備好產品從各個角度上來看的外觀視圖。并填寫好相關的申請書,相關的設計說明。第二個專利就是實用新型專利。這一專利申請的時間大概是十個月到一年,時間也不算太長。專利申請人需要提前寫好申請書,說明書等。并且準備好一切所需要的材料,提交給專利局審核就可以了。第三個就是發明專利的申請時間,這一時間是最長的,大概會在三年到五年左右。我國的法律也沒有明確的說明發明專利審核的時間,但是一般會有這樣的流程:首先,發明專利的申請人提交申請,這個時候需要準備好相關的資料,比如說明書,權利要求書等其他重要文件。還需要附上專利的照片,圖片說明等等。最后將這些資料打包提交給專利局。專利局在收到這些資料之后,應該發出受理通知書 ·一、惠州市工傷認定材料有哪些? 一、惠州市工傷認定材料有哪些?惠州市工傷認定材料有:工傷認定申請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等。對工傷認定復議決定不服起訴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對工傷認定復議申請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復議法》第十九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過行政復議期限不作答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收到不予 ·一、國家公務員醉駕能不開除嗎? 一、國家公務員醉駕能不開除嗎?不能,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第二款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3)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免于刑事處罰。是人民法院認定某種行為構成犯罪,因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判決免予刑罰的一種處罰,是有罪而免罰,仍然構成刑事犯罪。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二、醉駕的刑事責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 ·一、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措施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措施有哪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措施有: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等。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但是,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并且迅速報警。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的,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曳、牽引。二、具體情況1、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2、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如煤礦瓦斯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危險源和應急保 ·抵押物的價值不足清償債權額時怎么辦 抵押是債務人(抵押人)向債權人(抵押權人)轉讓以保證債務履行的擔保。可以是有形財產,也可以登記無形財產,如土地權利、政府債券、人壽保險等。在一些國家,它分為動產擔保物和不動產抵押品。前者是動產,包括可轉讓票據和所有權憑證。后者如土地、建筑物等。中國沒有區分抵押和質押。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財產,無論是不動產、動產還是有價證券,還是占有權的轉讓,都被稱為抵押品。抵押品的范圍因國家而異。有些國家只允許房地產作為抵押,如法國、德國、日本等。抵押必須是可轉讓的和性的,通常由抵押權人保管。抵押人有妥善保管財產的義務,不得擅自使用。因過錯造成財產毀損、滅失的,抵押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為便于保管和發揮作用,抵押人也可以依法或者按照雙方約定保管,但抵押人不得將同一擔保價值再抵押。扣押、滅失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人。它是相似的,但不同于經典和材料。主要區別在于抵押物的占有可以轉讓也可以不轉讓;典故、質押物的占有一般應當轉讓。當抵押品不足以償還債務時,怎么辦?1、在實踐中,擔保物的價值并不 ·如何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都需要注意什么? 一、如何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都需要注意什么?依據勞動合同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有:用人單位必須在勞動者入職之日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正式工資的80%;勞動合同的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等內容。二、依據勞動合同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主要內容包括什么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2、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準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從其約定。3、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 ·一、出軌的一方是否不得分割財產? 一、出軌的一方是否不得分割財產?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男女平等原則;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權利不得濫用原則;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此外,在分割財產時,我們還需要注意夫妻共同財產的范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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